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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輪功祛頑疾 檢驗師遭迫害歷經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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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六日】重慶法輪功學員付汝芳,女,現年五十九歲,重慶市潼南縣疾控中心檢驗科原主管檢驗師,現已退休。付汝芳為人忠厚善良,工作勤懇出色,兢兢業業地工作了三十多年。修煉前,多種嚴重疾病,報銷醫藥費,已成為單位的負擔。一九九六年六月,付汝芳修煉大法後,再沒有報銷過一分錢的醫藥費,所有疾病不治而癒,身心健康。然而,中共迫害法輪功,潼南縣疾控中心官員配合惡警對付汝芳十幾年殘酷迫害,付汝芳歷經生死。下面是付汝芳的自述。

修煉法輪大法 頑疾消失

在修煉法輪功以前,我是一個事業心很強的人,為了事業,我二十八歲才結婚,新婚後三天,我又投入了緊張的工作。那時我丈夫是青海部隊的現役軍人,我婚後,兩地分居五年,我沒有請一次探親假(本應每年有兩個月的探親假)。二十八歲結婚,第一個孩子卻去醫院作了人工流產手術。術後休假十五天,又投入了緊張的工作,一天起早貪黑,因操勞過度,這樣幾年下來,使我身體遭受極大損害,患上多種疾病如:乙型肝炎、腎炎、左眼病毒性角膜炎、角膜潰爛、萎縮性鼻炎等。經多方醫治效果不佳。因長期受疾病的折磨,家庭經濟很緊張,維持基本生活都困難。為報銷一部份藥費,單位和公醫辦對我意見非常大。一九九一年,因緊急的工作任務壓來,過度勞累,乙型肝炎、眼病等加重。我去縣人民醫院住院醫治,別人卻在我的賬上記了藥費(我不知道),出院時賬單上的數目為三千一百元。結果單位和公醫辦不但沒給我報銷,還要行政處分我。多年工作的成績被科長一把包走,她還向單位領導反映說付汝芳生了病,沒做多少事。我覺得活在這樣的世上失去了人生意義,我曾幾次想到了死。但看到身邊那個才幾歲的兒子,就下不了那個狠心了:不能把痛苦壓在孩子身上,應該盡自己當母親的職責。

在我絕望之際,一九九六年六月,我喜得了法輪大法。我嚴格用「真善忍」要求自己,心靈得到了淨化。修煉兩個月後,我全身的疾病消失了,從此甩掉了藥罐子,沒有再報銷過一分錢的醫藥費。工作幹得井井有條,更加出色,我整天忘我的工作,卻毫無怨言。單位上的群眾都說我是個最好的好人。我身心健康了,我家裏也充滿了歡樂的氣氛。

北京上訪迎接我的是拳頭鐵窗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來,江氏集團在全中國的廣播電台、電視台、報紙雜誌等栽贓陷害、惡意攻擊誣蔑誹謗法輪功及其創始人,信仰「真善忍」的群眾遭無辜迫害。為了證實大法,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三日我到北京上訪。迎接我的是拳頭鐵窗。一月的北京,天寒地凍,天安門派出所的惡警卻將電風扇開到最大檔,朝我們這些衣衫單薄的上訪學員猛吹兩個多小時,不給飯吃,也不給水喝。當被轉到重慶駐京辦,惡警查出我包裏的一條橫幅(「法輪常轉」)、一個法輪圖形和一百四十元錢。惡警當即對我沒頭沒腦的一陣猛打,打得我頭暈眼花,約有十多分鐘頭腦一片空白。窗外的積雪一尺多厚,我們男女老少十八名法輪功學員在一間辦公室的光地板上睡了三夜,不給我們任何被褥,其中還有兩位來自重慶北碚的八十多歲的老人。

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六日早晨,潼南縣派惡警唐守峰和衛生防疫站副站長劉志德到京接我和其他弟子回去,回家的路上,惡警唐守峰讓我們向其它地區不認識的法輪功學員借錢八百三十元,說是要支付路上的一切費用。事後得知,潼南縣公安局的張良早在一月二十四日就已經向我單位敲詐了六千元作「遣送費」(後在我工資中扣除);張良還曾向我丈夫敲詐過錢,我丈夫說:「我是個下崗職工,哪裏去拿錢給你?」

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七日晚,將我送入潼南縣到看守所。我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三十三天,期間遭多次抄家。惡警搶走大法書四本。二月二十八日看守所發了釋放證書給我,說放我回家。不料,公安局張良、李永紅等又直接將我關進拘留所八十五天。還敲詐一千元保證金給張良,四百二十元生活費給拘留所,才將我帶回家。

在勞教所黑暗的四百三十天中受盡折磨

回家才七十天,二零零零年八月二日上午九點,張良、鐘明、劉勇、羅永紅、李恆毅等又闖入我家,張良當著我丈夫的面說有件事找付汝芳去公安局核實一下,一、二個小時就回來。一到公安局,張良就給我戴上手銬,逼我承擔七月十五日縣城出現張貼法輪功真相資料的責任。晚上將我關押在縣城一派出所,與犯罪的男人(有嫖客、吸毒的、打架的、偷竊的)關一個房間,連續四天三夜不准我睡覺。

八月六日下午五點,我被押到拘留所非法關押五十天。八月十六日惡警張良到拘留所找我談話,我告訴惡警我沒有觸犯國家的任何憲法、法律,要求:1,立即無條件放我回家;2,以後不能任意再來綁架我。我說,你們這一夥人這樣綁架好人,是在犯罪,並當面揭露了將我與男犯關一個房間的犯罪行為,是對人格的侮辱。我為了反迫害進行第一次絕食抗爭,但我看到別的學員被野蠻灌食的場景太殘酷,沒能堅持到底。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四日公安一科的羅永紅等將我從拘留所押送到看守所。第二天,在我沒簽任何字的情況下,我被從看守所送到重慶茅家山女子勞教所。黑暗的四百三十天我在勞教所受盡折磨。我在勞教所絕食四次,並多次寫上訪信。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七日,勞教已超期五十五天,潼南縣二派出所劉朝禮才來接我出所,但又被劫持到潼南縣拘留所。在拘留所我向潼南縣六一零負責人寫了抗議書,並又絕食抵制,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七日才回到家。

在勞教所,我經受的酷刑折磨的殘酷是我們外面人無法想像的。我作為一個法輪功學員,以對大法和師父的堅信,以自己從大法中修煉出的鋼鐵般的意志,一一闖過來了。

中共開十六大 遭綁架 死而復活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九日下午三點,我正在單位上班,惡警張良等闖入我的辦公室亂翻,儘管甚麼也沒翻到,還是將我強行綁架上警車,並送拘留所。之後又抄了我的家,搶走法輪功講法光碟、煉功帶及《轉法輪》書。我從勞教所回家一年來,還是與往常一樣,一直在單位兢兢業業的工作,只要工作需要隨叫隨到,經常加夜班,沒有半點怨言,也沒有向單位要一分錢的加班費。不僅如此,我的工資比同等職工每月少三百七十四元,我也沒有計較。這些惡警為甚麼來綁架我?後來我才知道,張良給我單位領導說:「江澤民要召開十六大了,又下令抓捕法輪功。」我絕食抗議。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五日上午,惡警張良給我強行野蠻灌食,灌得我肺裏的鮮血直往外冒,才給拔掉管子,給我安上氧氣管,這時我才喘過氣來。

隨後張良將我送縣醫院照了X光,張良為了推脫責任,叫放射科醫生寫假報告,說沒有灌到肺裏,還叫醫生亂編造,說我煉法輪功煉出了心臟病,並且到處傳此謠言。張良又將我往拘留所送,途中我頻繁嘔吐,但又未吐出東西來(因胃裏沒有東西)。到了拘留所,張良叫人把氧氣管給我取了,又把我關入五號室。不到二分鐘,我就呼吸困難,胸部劇痛,心裏慌,難受,頭眩暈,口中吐鮮血,房間的人說:她嘴唇發烏,立即報告值班警察;拘留所廖所長、劉幹事來看到此情況,又叫來了張良,把我立即又送縣醫院。

在縣醫院門診大門處,醫生已經摸不到我的脈搏,量血壓也無反應;聽人說我面色青土色,手指發烏,手腳冰冷。我丈夫被張良叫來,張良看見我已經不行了,怕承擔後果,就把我交給丈夫,張良自己就縮頭了。縣醫院的彭軟醫生給我丈夫說:「此人凶多吉少,搶救看有沒有效。」並發出病危通知書。我丈夫將我送到搶救室,抽血化驗,報告「酸中毒」。為了防止惡人下毒手,我要求回家。我從搶救室出來時,並沒有脫離危險,身體極度衰弱,要停頓幾次,才能說完一句話,咳嗽無力氣,咳不出,擤鼻涕也沒力氣,擤不出;雙肺區劇烈疼痛,好像失去了功能。我被迫害得死而復活,是師父救了我,我才活下來了。謝謝師父的又一次救命之恩。

我在縣醫院只呆了六個小時,我丈夫只取了一百一十七點九元錢的藥(一張處方,輸液的費用),化驗費一百元。可是張良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四日給我單位領導打電話,說我在醫院用了一千多元的藥費,還說我開了藥拿回家等。第二天我給單位講了實際情況,將處方給領導看了,揭穿了張良的謊言;並且我還給單位領導和公醫辦負責人說:「我不承認這筆醫藥費。」惡警光天化日下把正在上班的我綁架去,迫害得瀕臨死亡,難道還要我給他害人的工錢嗎?後來張良找潼南縣副縣長蔣道義批了條子,在我單位強行報銷了二千多元。

上訴冤情遭牢災 法院不能鳴冤

張良一夥對我無端迫害,我把他們的犯罪事實向檢察機關寫了個投訴材料;因頁數較多,二零零四年七月十六日中午,我把材料拿到潼南縣衛生局門口打印店去複印,複印完走後,複印店的人害怕公安局來追查他的責任,就給我單位辦公室主任唐述先反映了此事。隨後辦公室主任唐述先將我複印上訴材料的事向二派出所惡意舉報了(舉報一個法輪功學員,中共給一~五千元獎金,引誘世人犯罪)。

七月十九日上午,潼南縣國安大隊羅永紅等、二派出所惡警來到我單位,與衛生局和本單位領導在會議室坐了一屋,將正在上班的我叫去,叫我交出複印的上訴材料和原手稿。我說:「我依照憲法辦事,我有上訴和說話的權利,這是憲法給予公民的基本人權。」他們啞口無言。接近十一點鐘,國安大隊袁學平、羅永紅及派出所幾個惡警又把我強行綁架上警車送二派出所,並且強行抄了我的家,沒出示任何手續,把一本手抄經文搶走了。張良在二派出所坐鎮指揮,派人給我做材料,以莫須有的罪名「擾亂社會治安秩序」判我十五天拘留。在派出所,連續二餐不給我任何東西吃,我又餓又渴,袁學平等還冷笑說:「你告嘛,怎麼告不准呢?」七月十九日下午六點多鐘將我送到拘留所。

從七月十九至二十二日,在那三十五~三十六度的高溫下,我四天絕食絕水,可還要我每天交十元生活費。七月二十二日上午,張良派李恆毅和二派出所給我編造材料的惡警來到拘留所,編造材料那惡人惡狠狠的吼道:「錯的也要執行,不吃就強行灌,把你整死了我們不負任何責任。」下午,被拘留在同舍房的一人對我說:「大姐,你不吃飯,他們又要強行灌你,又要強迫我們來按你,我們不來按,他們要處罰我們。二零零二年那次我按你時,看見把你灌得鮮血直流,都差點把你灌死了,我們要帶過(造罪)啊,我們該怎麼辦?」

說我複印上訴材料就是「擾亂社會秩序」,這是潼南公安局在違法。我於二零零四年八月六日向重慶市法制辦寫了申訴。十月十五日上午九時四十五分,國安大隊李恆毅、羅永紅給我送來《行政覆議決定書》(公復字第4178號)。重慶市公安局長朱明國與潼南縣公安局局長殷建中同流合污,庇護潼南縣公安局的非法裁決。《行政覆議決定書》的下端寫有「如不服本決定,可在接到行政覆議決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律規定應是十五日內)。十月十九日(五日內)潼南縣人民法院立案庭接受了我遞交的起訴:公安局局長殷建中的材料,當時說等候通知。我將座機電話、手機電話留給了立案庭,等立案時再去交訴訟費。並於十月十七日已將此材料用特快寄重慶市中級法院和北京最高法院。

可直到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五日都未得到通知。我再次去法院詢問,可潼南法院立案庭庭長叫我去接待室。接待室那人說:「上面已來通知,法輪功的不能立案,不用文字回答,只能口頭回答……」問他哪來的通知,他也說不出來,也拿不出通知來。還叫我不要去找他們了,去找該找的地方說理。問他去哪個地方,他說不知道。我說:「就是應該找法院為民鳴冤,《行政覆議決定書》上就這麼寫的。」他說:他不能為法輪功學員鳴冤。

這是甚麼世道,民眾有冤無處申,有理不准說。法院不能為民眾鳴冤,到底是幹甚麼的?

第五次綁架第二次送勞教所

二零零五年四月八日我在回老家上墳途中被跟蹤綁架,(事後才知道是我單位的袁乃良、王奕錦、唐述先合夥去舉報,說我跑北京了。因我走前,去向王奕錦(那時她是我科室的副科長)請了一天補休假。我絕食八天闖出看守所,五月二十二日,又遭突襲綁架並二次送重慶茅家山勞教所,不到一個月,已被迫害得門牙掉兩顆,瘦得皮包骨,身體極度虛弱。

兩顆下門牙被撬掉

在勞教所,我經常被包夾(吸毒犯人)打得周身青一塊紫一塊的。我開始有兩天沒吃飯,因胃被整成了胃炎,隨後一頓吃了一兩勺稀米湯,惡警就安排五個包夾吸毒人員給我強行野蠻灌食,連續灌了近半個月的稀米湯及不明藥。有三次被灌到氣管裏差一點喪了我的命,我不配合灌食,吸毒人員將我的下門牙撬掉兩顆,當時鮮血直流他們也不管,還繼續灌,鮮血與稀飯從我臉上流到耳朵,經過頭髮流到地上,靠頭部那一塊地都是鮮血,吸毒犯人丁嵐還說要把我滿口牙撬掉。

灌食後還要不能走路的我起來打掃地板,但就不准我洗自己身上的血和飯湯。每次灌食給我臉上、頭上、衣服上染上的血、稀飯和藥水都不准我洗,每次灌都將我自己的衣服穿上,灌了又脫下放在地上,下次再灌再強行我穿上,反覆這樣,弄得衣服粘滿了血、稀飯和藥水,看不到一點衣服的本色,臭烘烘的,無法穿了就甩掉,這樣甩了四件衣服。我的口腔內和嘴唇被吸毒犯人用瓢兒和手指搗得潰爛,嘴唇外都是血糊糊的,嘴唇和臉也都是腫的。

更甚的是,吸毒犯人丁嵐用手指鑽我的口腔時,手指在牙齒上刮傷了皮,惡警大隊長譚清月當吸毒犯人的面惡狠狠罵我,罵我把包夾的手指咬傷了,有意滋長吸毒犯人對我的迫害,我的兩個腋下被吸毒犯人用手掐得潰爛。我有一個多月沒有吃一點鹽。並有一個多月沒有解大便。我被折磨得只有一張皮包著一具骨架。吸毒犯人自己都說:晚上我睡著了就像一具骨架擺在地上,看到都害怕。

我白天走路要人扶,或我自己扶著牆壁走,夏天那小間惡劣的環境使我周身長滿了痱子,並且常常發高燒,可就這樣的身體還是照樣整訓,我站軍姿站不起,倒了幾次,吸毒犯人說我裝的,又將我拳打腳踢的打一陣,又強行我站,隨後我雙腳水腫至膝蓋上面,像大象的腿一樣,以後全身浮腫。發高燒燒到三十九點五度,還要強行我做軍蹲,晚上十二點都不准我睡覺,吸毒犯人常體罰我做下蹲,不管我的高血壓病,經常叫我長時間軍蹲不換腳。

洗腦

惡警還對法輪功學員強行洗腦,每週星期天晚上要寫思想彙報,被認為合格才能睡覺;強迫法輪功學員看誹謗大法的書、電教片,寫感想,每隔一個月或兩個月要開一次揭批會。

我每天晚上被強迫寫思想彙報,惡警只給半小時的時間,晚上十一點半鐘才叫我開始寫,寫得不符合要求又強迫我重寫,不准睡覺,包夾丁嵐(吸毒犯)常打我,常體罰我,這樣折磨了四個月,我精神都要崩潰了,一直折磨到我寫三書,所部來人驗收合格為止。驗收合格後才離開小間下組幹勞役……

生病的遭遇

二零零六年四月我身體被殘害成了傷病,我看到張秀雲生病落得「詐病」的罪名還要被整訓,所以我對誰都未說,強忍著,後來被別人發現,報告了惡警,惡警罰我寫檢查,隨後將我弄去所部醫務室檢查,又去大坪三軍醫院外診,肉眼都看見我整個小腹部位變紫變綠了,還有兩個很硬的腫塊,人枯瘦如柴,體重近七十斤,醫藥費用了兩千多元,但效果不好,惡警也從不告訴我是甚麼病,我小腹常陣發性的疼痛,小腹脹,疼痛得心裏發慌、難受,有時痛得面色蒼白、休克,隨後肛門常流水,勞累了也有休克的症狀。四月二十九日惡警又弄去大坪三軍醫院外診時,我都聽到醫生給惡警說腸有惡性病變的症狀,準備去做CT檢查,但要一千多元錢,沒有那麼多錢,就未做CT檢查。大隊惡警代文娟、陳用蓮還找我談了話,打算讓我保外就醫,可隨後又變了卦,說我思想有問題。惡警分隊長左靚晶將我叫去狠狠地說:打消你回家的念頭,你現在還能走路,想回家就是抗拒改造,煉了法輪功就應該承受等……

第二次勞教遭迫害比頭一次還殘酷許多,迫害事實真是說不完、寫不完,太多了。

我二零零六年十一月該回家了,但身體被迫害的極度虛弱。回家那天,我家裏親人(兒子、丈夫)來接我,勞教所不放人,說我「轉化」的不徹底,要單位保證接回後,還要對我嚴格監控。

潼南縣疾控中心(衛生防疫站)單位領導夥同惡警迫害

我的身體被迫害成了絕症(癌症),回家後經常小腹疼痛難忍,常常解血大便,不解便肛門還經常流水,我一直在家養身體。可中共邪惡沒放過我,還常來騷擾我。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八日下午四-六點,七、八個惡警經我單位領導允許來撞門而入到我家亂翻。來的人有:潼南縣國安大隊的羅永紅,潼南縣梓潼鎮建設路派出所所長及成員、潼南縣梓潼鎮陳家托街道辦主任等,搶奪了我和我兒子的電腦筆記本各一台,搶走了我的手機、u盤、mp3等東西。至今未還。騷擾得我在家呆不下去,我的身體正在恢復期間,需要安寧的環境休養,我為了生存,只有離家出走。國安惡警給我單位的劉志德(書記)說在我家門口安個攝像頭。我有家不能回。

我單位領導(現任疾控中心主任王浩、副主任郭大勇、副主任楊秀明)配合惡警到處找我,並且今年(二零一一年)六月起,將我僅有微薄只夠我個人生活的退休金給停發了,每個職工享有的過節費也未給我一分,藉口是:逼我回單位寫「三書」。在六月停發退休金時,王浩把我丈夫叫去,給我丈夫說不能為了付汝芳一個人影響整個單位。還叫單位職工見到我,去報告領獎金。單位領導配合惡警把我迫害成了絕症,不但不給予醫治,還不給我發工資,不給我飯吃,他(她)們就這樣夥同邪惡犯罪,來剝奪我的生存權。

二零一零年,重慶市女子勞教所的惡警陳宴顏在付汝芬非法勞教期間,她給付汝芬說:你妹妹付汝芳回去沒有死,可能是重慶大坪三軍醫大診斷錯了。

遭經濟迫害約十多萬元

我單位那些當官的,看重自己的官位,為了自己升官發財,不聽法輪功學員給講的真相,出賣良知,他(她)們與邪惡助紂為虐,夥同邪惡一起來迫害法輪功學員。不但編謊言常去彙報我,得獎金,而且又在經濟上直接迫害。

我修煉法輪大法前疾病纏身向國家報銷藥費,修煉後身心健康了,十五年多為國家至少節省數萬元醫療費,卻反遭中共惡警一夥敲詐錢財和被單位剋扣工資總計約達十多萬元。(不包括單位所交遣送費六千元、所謂藥費二千多元)

一、火車上平均一人交了二百零七元、保證金一千元、拘留所生活費四百二十元。(手中共交出一千六百二十七元)

二、被非法關押共一千一百三十多天,其中有五百四十天未給我一分錢的生活費和工資。(應領工資近二萬元)

三、連續二次未給我調資(在非法關押期間一次,回單位上班以後一次);二零零一年十月上班直到二零零三年六月,每月工資比同等職工(一千零七十八元)少三百七十四元,只給了我七百零四元。(這段時間少給我工資七千八百五十四元)

四、二零零三年六月以後,我比同等職工少三個檔次。二零零三年六月-二零零三年十二月,每月少給一百五十元。從二零零四年元月後,每月少給我一百三十元。(兩次共少給一千四百元)

五、二零零六年十二月調資,我本應調薪級工資二十九級,(那年是李宏當疾控中心主任,李宏看到我一直為單位兢兢業業幹了三十多年,為人又忠厚善良,經濟已經損失這麼大,就把我的工資更正過來,表面上單位都通過了後,將調資表報縣調資辦去了,還沒批下來時,疾控中心的人(袁乃良、唐述先夥同財務科科長馮桂華:手機18996022696)又去舉報,就把我的工資又搞下來,並且隨後李宏的疾控中心主任職務被不明不白免去了,後來任了個閒副職)就只給我調了十五級薪級,比同等職工每月工資少四百多元接近五百元,這次調資是從二零零四年補發,直到至今是七年,每年少給我工資六千元,七年少給四萬二千元

六、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八日下午惡警在我家搶走了我的手機、u盤、mp3及兩台手提式電腦等。手機:1000元、mp3四個,單價一百四十元,五百六十元、u盤一個五百元、兩台電腦一萬元、USB2.0:100元、無線上網卡:1200元。計:13360元。

七、二零零六年四月在茅家山勞教所我被殘害成了癌症,醫藥費用了二千多元,

八、惡警幾次撞門入我家搶走我的私人財產:講法錄像光碟、煉功磁帶、書等約五百多元。

九、二零一一年六月起將我的退休金、過節費給停發了。

我二零零四年已遞交材料,請求法院幫助我討回二零零四年以前這些被非法敲詐、侵佔的個人財產,但一直沒人理睬此事。在此又一次要求給予賠償和償還惡警對我精神上的迫害和身體上對我迫害造成損失的賠償金,及償還單位扣發我的工資等。

潼南縣疾控中心參與迫害付汝芳的惡人如下:

現任重慶市潼南縣疾控中心主任王浩:手機13668063366、18983382307;

副主任郭大勇:手機18996022716;

副主任重慶市潼南縣疾控中心楊秀明:手機13509427764、18996022706

重慶市潼南縣疾控中心袁乃良:手機13389653001

重慶市潼南縣疾控中心王奕錦:手機18996022717

重慶市潼南縣疾控中心唐述先:手機18996020760

唐述先夥同財務科科長馮桂華:手機18996022696

其中袁乃良、唐述先、王奕錦、馮桂華、王浩是罪魁虧禍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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