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十七日上午,湖南省郴州市嘉禾縣法輪功學員李菊梅被嘉禾縣法院非法庭審。開庭大約十分鐘,中共法、檢人員都被當事人律師依照法律程序申請迴避,不到二十分鐘審判長只有宣布休庭。一場預謀對信仰「真、善、忍」的好人以庭審方式的犯罪行為被阻止。
李菊梅的丈夫郭會生是嘉禾縣政府法制辦幹部,二零零九年因營救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毒打致死。
湖南郴州嘉禾縣教師李菊梅及丈夫郭會生 |
骨癌患者求醫無效,修煉法輪大法痊癒
李菊梅女士是湖南郴州市嘉禾縣珠泉完小教師,現年五十八歲。她曾是「骨癌」患者,四處求醫無效使她的精神完全崩潰了,就想自殺解脫此生。首先是從長沙醫院回家臥軌自殺未成;回來後跑到鐘水河投河未成;第三次吞下大量的安眠藥中毒後被親屬送往醫院搶救過來。
就在她求生不能、求死不成的情況下,李菊梅有幸修煉了法輪大法(法輪功),不到一個月奇蹟出現了,身體各種不適的症狀全部消失,因藥物和病毒而壞死的指甲和頭髮全部重新長出。三個月後,她返回省城醫院檢查:結果顯示身體各項指標正常!李菊梅逢人就說「是法輪大法救了我的命。」,很多知道的人都說:「法輪大法好!」
李菊梅修煉十幾年來沒花國家半分醫藥費,沒請半天假,工作任勞任怨,受到領導、老師、家長的好評。活生生的例子,使人心服口服。
再遭綁架被非法庭審,法檢人員被律師申請迴避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下午四點左右,李菊梅正在街上跟一群學生講真相、勸人退黨團隊。四個國安人員受中共上層操縱把她綁架,關押在郴州市看守所。李菊梅的女兒請了兩位律師,一位是本地的李東生(音)律師;一位是北京的張傳利律師。家屬被告知定於十一月十七日上午八點半開庭。
那天親屬和律師都按時到嘉禾縣法院等候。但法院因為提請當事人未到誤時兩個小時,當同一法庭要審理另外一起案子時,律師對法院耽誤大家的時間,不守誠信表示抗議。後來在家屬的忍讓下於十點十分開庭。
法輪功學員李菊梅雖然被手銬銬著,被法警左右控制,仍然散發著一身正氣。她不亢不卑、微笑著對眾人說:「我信仰無罪!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審判長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是「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李菊梅不承認審判,所以一概不作回答。
當被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迴避申請時,審判長認為被告不回答是默許,表示沒有異議。
這時張傳利律師說:「我的當事人是有信仰的,是信神的,如果法官、公訴人是不信神的,我要求申請迴避。因為無神論、有神論兩種思想體系是對立的,這樣勢必影響案件的正確處理,對我當事人是不利的,所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申請迴避。」
庭審人員互相商議了一下就陸續離座下庭了,他們到後方打電話向上級請示彙報。因為沒有找到繼續開庭的理由,十點三十九分他們重新返回法庭,由審判長宣布休庭。
李菊梅親朋好友對律師一語說中要害表示讚賞。李菊梅被帶走時又不亢不卑、微笑說:「你們要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堅持做好人講真相,屢遭中共殘酷迫害
因為江澤民操縱中共迫害法輪功,李菊梅的磨難接連不斷。下面是她本人在明慧網上曝光的事實:
1、二零零零年七月三日深夜遭綁架關押四十天,罰款四千四百元。
2、二零零零年十月遭綁架關押一百八十天,罰款五千二百元,從身上劫走三百多元,被剝奪半年工資。
3、二零零一年十二月非法關押十五天,株連單位被罰款二千元。
4、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以「十六大」為名剝奪人身自由三十天。
5、二零零四年四月被迫害流離失所半年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半,被剝奪二年工資。
6、二零零七年六月遭迫害非法勞教一年半,被剝奪一年半工資。
7、二零零九年八月和丈夫郭會生雙雙遭綁架。郭會生被關押不到兩個月的時間裏迫害致死;她本人大出血昏死在看守所後經檢查為「子宮癌」,當局只好同意被親屬取保候審回家,經過修煉大法,她又一次從鬼門關走回來。
8、從二零零八年八月起被強行停職,扣發工資,早已超過退休年齡了,可是政法委卡住,就是不讓她退休。
9、二零一三年七月,李菊梅將自己遭受迫害的情況寫在『明慧網』發表。嘉禾縣政法委頭目李德笑大為惱火,指使多名法官到醫院查詢,要從新非法審理她的案子。九月十六日嘉禾縣法院庭長黃建龍通知李菊梅於次日早上八點去法院開庭。據黃建龍說「不判李菊梅不行,是上頭的指示。」當時李菊梅只有流落他鄉逃過一劫。
李菊梅被迫害的經歷和此次被綁架的經過,請看明慧網十一月四日的報導《丈夫被迫害致死 李菊梅又被劫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