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萍萍,三十七歲,山東單縣中心醫院婦產科醫生。在二十歲左右、上大學期間開始修煉法輪功。當時在生活的十字路口徘徊,她慶幸遇到了大法,知道了用「真、善、忍」的法理去要求自己,沒有隨波逐流,始終按照李洪志師父書中所教導的做好學生、做好人,用心完成好自己的學業,放棄了愛慕虛榮和尋求刺激的心,總是保持一種平和善良的心態對人對事。畢業工作後,得到單位同事的評價是:兢兢業業,任勞任怨,單位裏的一個棉球,一個棉棒都不拿。
以下是黃萍萍在控告書中陳述的被迫害事實:
二零零八年,也就是北京申辦奧運會那年,三月三十一日那天,我終生難忘。下午,我正在上班,突然被叫到院長辦公室,單縣國保大隊長王建民和菏澤市牡丹區公安局國保大隊的另兩名警察在我不同意的情況下,以「詢問我點情況」為由強行將我帶上一輛車,拉到單縣拘留所,單獨隔離在一間屋子裏(當天還有六人被抓,分別關在拘留所的其它房間裏)。
在此期間,他們搶走了我辦公室的抽屜鑰匙,將我錢包裏的一百多元現金拿走,一部剛買的諾基亞手機,價值六百六十元,一併拿走(後來我被非法勞教,歸還給家人一部老式破舊的手機,事隔兩年之後我回到家中,一眼就認出手機已被他們換掉了)。在拘留所非法關押了二十四小時,我拒絕回答他們的問題,絕食抗議要求回家。
到第二天下午五點鐘,他們誘騙我們說送我們回家,把我和另兩人帶到車上,一直拉到菏澤市體育場附近的一家賓館裏,我被關在一零八房間,在那裏非法關押審訊六天。當時的菏澤牡丹區國保大隊長叫張勇,負責非法審訊我們。我被限制人身自由,每天晚上十二點之後在人意識最薄弱的時候開始審訊,他們用威逼、利誘、欺騙、恐嚇等各種方式,如他們不滿意,就會被罰站、戴手銬、長時間不讓睡覺,晚上繼續審訊。
在這期間我家裏被抄,鄰居家也因此被抄,我的老父親年近七十歲,本來患有腦血栓半身癱瘓,看到家裏突然闖進來那麼多警察,嚇得痛哭起來,病情加重,從此生活不能自理。
二零零八年四月六日,他們又把我強行送到菏澤市看守所,被迫照相和按指紋,我當時穿了一件剛買的紅色風衣(價值一百八十八元)一雙皮鞋(一百二十元),看守所的人不讓我穿進去,我脫下來後,看守所的人說會交給我的家人,後來也不知去向了。
在看守所我飽嘗了二十多天的艱辛與苦難經歷,失去自由,離開親人。他們在多方調查後,得到我單位的同事對我的評價是「兢兢業業,任勞任怨,單位裏的一個棉球,一個棉棒都不拿」,在這種情況下非法勞教了我二年。
四月三十日一早把我叫出來,強迫我在勞教通知書上簽字,之後帶到車上送到濟南第一女子勞教所開始長達兩年的非法關押與迫害。當時的一大隊長孫娟,副隊長耿曉梅極盡所能迫害轉化大法弟子。在那裏被迫抽血,檢查身體,然後把我單獨隔離在一個小房間裏吃,喝,拉,撒都在一塊,長達兩個月之久,被迫看誹謗大法與師父的錄像,寫認識體會,如不服從就會被獄警們指定的幫教人員罵,逼迫長時間坐小板凳,不允許睡覺。
從小屋放出來後就開始了奴役一般的生活,我們每天被強迫勞動十幾個小時,老人也不例外,天不亮就起床,稍有延遲就會挨罵,晚上九點多才收工。製作出口的毛絨玩具,或包裝紙盒,直到二零一零年二月份解教為止。
在這期間我的工資從二零零八年五、六月份開始停發直到二零一零年二月份。
一大隊那些獄警們在我解教時對來接我的單位人員訴說了一個多小時我在勞教期間怎麼不服從管理,最後說:「回去要嚴加管理,不要分配給她工作。」
就這樣我回到單位,不讓我回臨床科室婦產科,只讓我在門診大廳便民服務台,眾目睽睽之下開處方,為的是讓全院職工監督我。我沒有任何怨言,有沒有病人我每天都按時按點坐在那裏,完成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半年之後,我的工作得到了大家的認可,院領導對我說「你在門診服務的很好。」
二零一零年十月份,準備讓我回婦產科工作。就在這時,菏澤市610在各縣舉辦了四天的學習班,縣裏通知單位讓我去參加,我沒有去,堅決抵制了這場對大法弟子的又一輪迫害,就這樣,我回婦產科的機會失去了。直到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份,我通過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婦產科中級,才正式恢復了我的工作。
即便是這樣,縣610、市610還經常以「詢問近期情況」為由騷擾我的工作和生活,二零一五年二月份市裏縣裏以「回訪」的形式找我談話,還強行錄音。
十六年來,我一個單純,善良的女孩,在江澤民發動的這場史無前例的迫害運動中,經歷了太多的心酸與苦難,被強加了莫須有的罪名,非法關進拘留所、看守所、勞教所,人生最美好的時光我卻被失去自由關押了兩年。
我是家中的獨女,在我被非法關押期間,我的父母親悲痛交加,我父親原本患腦血栓,半身癱瘓,由於這場突如其來的變故,病情加重。我母親因思女心切,幾個月不能吃飯不能睡覺,後來聽曾經看到過我母親的人說,簡直不能相信,那是我母親,比五八年挨餓時的人還瘦弱,顫巍巍的扶著牆走,前胸貼著後背。我被勞教的事傳出後,父母受到周圍人的歧視與冷遇,親友因害怕被牽連而不敢登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