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勞教所回家後,家人打電話找勞教所談傷殘賠償,三水勞教所說找茂名610,找茂名610則說找三水勞教所,推來推去就是不理。黃柱峰多次向佛山市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檢察院不受理。二零一五年八月,黃柱峰向最高檢察院郵寄了對迫害元凶江澤民的控告狀,要求法辦江澤民,按賠償法第二十六條、二十七條的規定賠償本人及家人的精神損失。
黃柱峰控告說:「我在這期間被非法抓捕六次,一次留置,三次拘留,二次勞教,在迫害中身體致殘,兩度在獄中生命垂危才出獄。出獄後由於身體致殘,不能從事以前的技術工作(我電氣自動化專科文憑,畢業後受廠多次培訓,有五級電工證和助理工程師證,在茂名晴綸廠曾評為先進),我只有回老家農村,因為身體殘疾,生活困難,迫害政策造成的誤解與歧視,……使我艱苦維持十幾年的婚姻終於破裂……迫害政策給我和整個家庭帶來的災難是深重的。」
下面是控告人黃柱峰陳述他修煉法輪功與被中共不法人員迫害的基本情況:
一九九七年秋天的一個早上,我到茂名新湖公園遇到法輪功義務教功,看介紹覺得很超常,很好,於是開始了修煉法輪功,遵照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做到「真」,就是不講假話,不欺騙,誠實待人處事做人;講「善」,為人著想,不打人罵人,愛惜生命慈悲眾生;在矛盾面前做到「忍」,吃苦耐勞,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不動怒,寬恕別人等。
修煉以後,我從一個體弱多病、不顧一切追逐名利的人,改掉了很多惡習,使得身體健康精神祥和,能吃苦勤勞。通過修煉後,使我學會如何做一個更好的人。例如:買東西對方找多錢給我、我也要把錢退還給人家,有次網購,收到了更貴的商品(對方發錯貨),我也要補錢給人家;損壞別人的東西主動賠償;有次在公園長椅上撿到台智能手機,我在那等失主回來還給了他;一次我妻子在外地撿到了一台高級智能手機給了女兒,我叫女兒從手機中聯繫到失主,將手機寄還給人家;物歸原主、對方都很是感動。我這裏不是誇耀我自己,但我敢講我是好人,做人做事問心無愧。是法輪大法教我道德回升做了好人,正如退休的前人大委員長喬石對法輪功調查報告所說: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無一害。
我從學生時代開始是豆芽型身材,從小體弱多病,所以很注重鍛煉身體,經常早起到公園跑步做操;讀大學時,因為學校臨近公園,那時是氣功熱,為求健身,先後練過三、四種功法,身體改變不大,雖然年輕,身體還是較虛弱,身體易疲勞,吃飯不香,吃煎炸烘烤食品很快出現上火症狀,便秘,出痘等,如吃生冷冰凍食品特別敏感,身體就會感到很不舒服,所以那時吃甚麼都很小心。畢業後、參加工作,那時住在廠的單身宿舍的十一層,沒有電梯,上下樓梯總覺的很辛苦疲勞。通過煉法輪功幾天便覺得吃飯香,飯量增加,睡覺安穩,一個月後上下樓梯也不覺的怎麼疲勞,我真心體會到這是超常的健身方法,隨著學法修煉時間加長,我越來越深刻體會到法輪大法能強身健體、祛病健身有奇效。從我自身修煉後的感受、充份證明法輪大法就是好!
然而,這麼好的功法,在江澤民的違法下令下,遭受了史無前例的殘酷迫害。我被非法抓捕六次,一次留置,三次拘留,兩次勞教,在迫害中身體致殘,兩度在獄中生命垂危才出獄。出獄後由於身體致殘,不能從事以前的技術工作,只有回老家農村,因為身體殘疾,生活困難,迫害政策造成的誤解與歧視,還有610對我妻和岳母的多次談話,巨大的壓力下使我艱苦維持十幾年的婚姻終於破裂(一九九七年底結婚一九九九年一月生女兒,一九九九年七月開始受迫害,二零一一年離婚)。女兒讀一年級還沒見過爸爸,讀初二時父母離婚,對她當時來說簡直就是晴天霹靂,傷心了很長時間。
下面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我所經歷的迫害過程和一些所見所聞: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過後三天,我到茂名市人民廣場旁邊的走廊打坐煉功,打著坐,被公安抬上車拉回茂南公安分局留置一天。
一、在茂名看守所遭受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月一日,我和茂名的一名法輪功學員鄧小松到北京上訪,找不到信訪局,便打電話到信訪局問路,並告知是廣東茂名的法輪功學員,要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還告訴了他們我倆人的姓名。我們還沒上信訪局,沒想到晚上公安在旅館查房,就把我倆抓起來了。茂名公安強迫我上班公司(茂名市文豪大廈)我的主營領導花錢同公安一起乘飛機到京,將我倆押回茂名的官渡派出所,下車後派出所警察幾個人圍著我,一齊用腳踢倒在地,幾個人圍著用皮鞋踢來踢去,聞訊來的法輪功學員制止下才停止,後送我去茂名第二看守所拘留十五天,出來後才知道公司已將我開除,也不補發欠我的工資,說已經為我花了幾萬元。同去的鄧小松是茂名火車東站的員工,原本計劃十月一長假結婚,因聽說要對法輪功研究會成員非法審判,所以也顧不了結婚去上訪。後來才知他也被拘留一個月,在第二看守所倉內被打,受傷較重住院。對他的家庭打擊可想而知。
二零零零年二月茂名市法輪功學員向國際人權組織簽名反映關於法輪功的情況,名單落到警察手上,按名單抓人,當時還有二、三天便過新年,恐怖籠罩廣大法輪功學員家庭。年廿九,我被迫離家出走,不敢回家過年。流浪的日子不好過,正月十五元宵節我回到茂名,剛好我夫人帶著二歲的女兒也回茂名找我,我剛打開房門門外兩便衣就過來把我架走了。半年後出獄才知當天房間被警察全翻了,幾年來誠心收集的一大行李袋大法書全被搶劫走,也不開收據。
當晚我被劫持到第二看守所拘留倉。每個拘留倉有二間房,大小一樣,活動室有門通外面,有小水池用於沖涼洗衣,臥室有一大水泥平台,一廁所,白天兩室相通便是工場,睡前兩室間鎖門。拘留倉幾乎不見天日,六米多高的牆,頂上中間是一天窗,在四米多高的地方有獄警巡視的觀察窗,送飯窗口平時鐵板鎖著。由於長期面對的是牆壁,沒有遠景,在思念親人的同時也非常想念外面的風景和覺得自由的寶貴。二三十人擠在一個水泥平台睡覺,每天早上六點多一些起床,餐後幾乎馬上開工,晚飯後要做工到晚上九點多,遇到趕貨經常做到晚上十二點。每天任務必須完成才能睡覺,主要做彩燈、膠花、炮仗紙筒等。
每天每個人睡前都是精疲力竭,而伙食毫無滋味:發黃的米沒有飯香,早餐一勺粥加點鹹菜,午晚餐是一塊蒸飯加半勺沒甚麼油的青菜,青菜貴時經常是鹹菜送飯,每星期才有一次豬肉,兩塊全肥豬肉。大家都緊張全力工作,工作稍慢不是打就是罵,不完成不能睡覺,日子一天都是難過。
因為是拘留倉,很多人一般一個月內就釋放或勞教或逮捕,便離開了,而我在那關了半年。大約七月份,我全身開始發腫,漸行路艱難,再過近一個月,腳、腿都腫的很粗,後來連站立也不能,只能在地上爬,上廁所大小便也爬進去,所醫生拉去醫院檢查說是腎炎。又過了近十天,我的面部頭部都腫得厲害,連陰囊也腫的像圓球。倉裏的人都說生命危險了,才通知我家人將我背出看守所打車回家。
回家後我學法打坐煉功,在家人的照顧下,身體逐步恢復。後來才知此次是勞教一年,所有勞教、拘留,我和家人都沒收到通知書。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我與兩名同修到化州的官橋鎮講真相,當晚在同修娘家過夜,睡覺的時候被警察撬門綁架,當天送入茂名第二看守所拘留,期間我絕食反迫害,約二十天後才釋放。
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晚上,我和一年輕同修經多次轉車來到北京,因為聽說旅館抓法輪功學員,所以到市區邊緣找地方露宿街頭,二人寒冷中坐了一夜,第二天到天安門證實法,被公安拉到公安局內,用膠警棍毆打我頭部一直到我倒地才停止。後與很多不說地址姓名的法輪功學員被拉到郊區的一個看守所(勞教所),由二個獄警對我實施酷刑,將我折磨了二個多小時。後來我大聲講他們執法犯法,並問他們姓名、警號,並說要向上級反映,他們才停止迫害,由醫生體檢後送入倉關押。過了三天將我和一些受傷嚴重的同修或老年同修叫一輛麵包車將人拉到北京釋放,下車時司機一夥人將每個人都搜身搶錢,洗劫一空,我當時被搶劫約四百元。很多人都是家在千里之外,又傷又殘,舉目無親,只能乞討回家。
二、在三水勞教所被折磨致殘
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晚,我帶了一些明慧網資料準備送給同修看,在電話亭剛打完電話便被綁架了,警察搶走了我身上僅有的七百多塊錢,單車和資料。第二天便把我送入茂名第二看守所拘留,我絕食抗議這種非法迫害,看守所的醫生每天叫六、七個人將我強按地上撬開牙灌食,經常滿嘴是血,按住鼻,被嗆的喘不過氣來。
中共黑獄酷刑演示:撬嘴灌食 |
一個月後送三水勞教所。到三水勞教所的時候,因為已絕食一個多月,生命垂危,勞教所開始是不收的,茂名二所獄警打電話給茂名610,又經上級疏通最終將我收入三水勞教醫院。醫生馬上對我進行打吊針,不久又叫幾個值班(勞教人員)將我按在病床上,醫生用軟管從我鼻子插入胃,很長時間也插不進去,插進胃後通過軟管灌食物進胃,插軟管的滋味是非常難受的,每天要二次,幾天後醫生將管插進胃後抽胃液看,發現全是血,後來軟管插進後不再抽出,每天從管灌食,在吊瓶針打營養針水、消炎針水,但身體漸腫,血壓越來越低,心跳越來越快,記得血壓收縮壓只有九十,而舒張壓為四十。
酷刑示意圖:摧殘性灌食 |
護士檢測的間隔越來越短,醫生經常向上級打報告,但就是不放人。我也知道心臟、身體承受能力將到極限,九月十八日,醫生知道生命的危險期是這幾天了,醫院將中隊辦公室布置好,拉我去拍勸食和灌食錄像,作為如果我死了留下所謂「人道主義」的依據。我知道這場由江澤民發起的迫害是毫無人性的,根本就不把被迫害人的生死當回事。我不想他們拍我絕食和受灌的鏡頭,他們可能會用此來欺騙宣傳,所以當時我決定進食,一個月後我身體恢復了很多,便將我送去三分所迫害法輪功的專管中隊。
專管中隊主要任務就是所謂轉化,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我們修大法,講真、善、忍,講做好人好事,看淡名利,煉功後身體好,精神好,怎麼能隨便放棄呢。所以中隊就軟一套硬一套用各種方法來搞,用二個值班(其它大隊調去的勞教人員)跟定一個嚴管學員,訂了很多很細小的規定,動不動就違規,違規就要到辦公室受電棍電擊或禁閉。禁閉是非常殘酷的,禁閉室又低小,不見天日,不知日夜,無論冬夏,被禁閉者只能穿一條短褲,戴腳鏈和手銬固定在那,由兩人值班看守,每天有多名獄警用多支電棍進行電擊,聽說有人被四支電棍電擊,也有五支,甚至六、七支電棍電擊,一般都有三、四支,禁閉時間一般幾天到半個月,人回來時整整瘦一大圈,輕幾十斤。
初到迫害專管隊,有個同捨的叫李傑龍,是個年輕人,到陽台剛煉功被發現了,被禁閉回來不成人樣,又黑又瘦,身上臉上都有血疤痕,到陽台叉衣服準備沖涼,我看到他的手都打顫,總叉不中。還有個湛江市學員許文忠,因寫信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也被禁閉,他本來個子較小,禁閉回來後顯得更小,人也蒼老了很多。也有因傳遞經文而被禁閉,等等。對於堅定的法輪功學員往往有點藉口便禁閉。
我到專管中隊的頭三個月是在一樓與寬管學員(所謂已轉化的)住宿,由兩個已轉化並且中隊放心的人為我的值班,時刻跟著我,約束我的語言行為,未允許不能跟人講話,大小便也要批准,特別是不能讓我煉功,並向獄警打報告我的各種表現和思想動態。並向我灌輸邪悟的思想。每天安排幾個猶大圍著所謂「幫教」,無非都是利用親情、利益和歪曲事實加上詭辯術邪悟的見解,還強迫看各種誣陷法輪功的錄像。
三個月後因為沒轉化,便升級嚴管,調到三層單獨一人一房間,從早上六點到晚上十一點,除大小便外,其餘時間都要在房中間的二十公分高的小方凳坐,吃飯也是坐在那,飯碗放地上。每天十六七小時坐的屁股發痛,腰酸背痛,沒有人說話,孤獨、寂寞、空虛、胡思亂想等思想情緒衝擊著每一個人心靈,如果不是學法修煉人,一天時間都很漫長,幾天時間說不定就出精神病。值班在走廊走來走去,看著每個房間的人,動不動就要處罰人。如果幾個月後已適應此磨難,那麼又增加各種的方法來折磨人,如逼迫嚴管學員在太陽下長時間操練,站軍姿、跑步、做俯臥撐等。
二零零三年元旦過後不久,專管中隊在二分所秘密地布置了一個場地,要用暴力酷刑來轉化法輪功學員,地點是二分所禁閉室旁的一棟二層樓房,在那裏經常可聽到被禁閉人聲嘶力竭淒厲的叫喊,令人毛骨悚然,從而起到震懾威嚇作用,同時也方便禁閉學員。這樓每層約有十間房,房間擺著兩個倉庫出來的壓縮包裝棉被,每件為長、寬約為80x80釐米,高約為一米的立方體,裏面包裝可能有三十至五十張六斤棉被(勞教人員蓋的)。被綁架過來的法輪功學員則被用手銬固定在二包中間,二手成一字,手腕用手銬銬在包上,腳像勞教員向獄警打報告下蹲姿勢,右腳著地而左腳只能腳尖點地,此姿勢一般勞教人員打報告是一句話或幾句話,一兩分鐘便結束,但專管中隊的惡人找嚴管學員談話,故意讓人一蹲便是一兩小時,讓膝關節蹲的又麻又痛,但是因為兩手是自由的,兩腿蹲得痛了,用兩手支撐地可減輕些痛苦。而這一次兩手固定於包,根本不能點地,而且要整日整夜地蹲。讓人向上不能站,向下也不能坐。兩邊各站一值班(其它勞教人員如吸毒搶劫犯等)在此折磨的基礎上,再輔以各種酷刑逼人轉化。
迫害場所布置好後,將被嚴管的法輪功學員一個一個地戴上手銬,蒙上眼睛或用布蒙頭,由二至三個獄警帶幾個值班扭送到那棟樓進行酷刑轉化,一般一至二天才拉一個出去,過了幾天惡警拿回一些標語,說某學員轉化了,還寫了煉功人不堪入目的標語,底下還簽了名,顯然是強迫後所為。將那些標語貼在嚴管學員的房間和中隊的顯眼處,製造恐怖和肅殺氣氛。我是較遲才去的,蒙著頭,戴著手銬,被二個值班夾住到二分所近目的地的時候,惡警指使二值班用力捏我全身肌肉,我用力掙扎,但被牢牢控制,我高喊說你們執法犯法,張武軍叫人脫下我的襪子塞到我嘴裏讓我喊不出來,一直折磨到我精疲力竭。幾個人將我拖上二樓走廊,盧金虎問我「轉不轉化」,我搖頭不作聲。他說要讓我再「清醒清醒」,叫一值班隔著頭罩搓我的頭,向左邊搓轉頭又向右邊搓轉頭,來回地搓,就是強制地快速搖頭,又用手掌連續用力砍我脖子多次,我只覺脖子火辣辣的痛,幾天後頭竟耷拉下來,抬不起頭了。(後來看醫生,醫生在我脖子加一套將頭抬起,一個多月才正常)。
酷刑演示:吊銬電擊 |
拖入房間後,將我固定在兩包中間強制蹲著,兩手成一字銬在兩邊包上,左右一值班,接著幾個惡警拿出電棍來,對我進行電擊,要強迫我轉化,那電棍有還沒接觸皮膚便叭叭放電的,也有不響的,但都非常痛,像接觸到燒燙的鐵,那真是現代的炮烙。電擊的部位是手、腳、頭、頸、耳根、嘴等部位。電擊時人身體劇痛,不自覺地全身掙扎,大汗淋漓。特別是姓郭的醫生,(專管中隊隊醫),出手專找人敏感部位,他們還將電棍頭插入我的嘴電,目的是電我舌頭,我咬緊牙,就在我嘴唇和牙齒中不停放電,使我的嘴唇又腫又爛,腫起半寸高。
獄警離開了房間,兩個值班還守在左右,他們是兩班人輪流休息,我被強制蹲在那裏,不能沖涼,不能睡覺,大、小便要報告獄警批准,但打報告往往拖很長時間才批,有時值班說獄警不在,讓你在那憋很長時間,有時忍不住就拉在褲了。那些轉化的還強迫喊他們說的口號才能上廁所。有一次惡警盧金虎進房,看到我還蹲的較穩,他就用皮鞋踏我的腳,火辣辣的痛,我蹲的更難受了。他們經常拿著電棍跟我說話,稍不中意電棍就過來了,讓你電的跳起,但跳不起來,因兩手腕被包固定了。用他們的話說,「你們是砧板上的魚肉,任人宰割,叫你求生不得,求死也不能。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
第二天,盧金虎與張武軍帶四個值班,將戴著手銬的我拉到禁閉室旁的空地,將我放倒在地,用五支電棍同時對我頭部、頸、胸、手、腳、腳底等部位進行長時間電擊,盧金虎邊電邊說:「喊出來!喊呀,喊呀」,我身體多次劇痛,大汗淋漓,不停的掙扎扭曲,我咬緊牙關,就是不喊,我知道我如果喊出聲,他們會電的更瘋狂,更歡心,他們是想聽到我淒厲痛苦的嚎叫,從而摧毀我的意志,毀滅我的人格,屈服於他們的淫威。為甚麼將我拉到禁閉室旁,他們怕我可怕的叫喊對旁邊房間影響非常大,使他們不能肆無忌憚地行兇。一輪長時間攻擊過後,他們停下來給我灌涼水補充水份,給電棍換電池,很快又開始一輪殘酷的電擊。那次被電擊的時間約二小時。回來後覺的全身虛脫一樣,小便時尿都是紅色的,那血細胞、腦細胞、肌細胞不知死亡多少。
有一次,張武軍又來強迫我轉化,一輪電棍過後,問我轉不轉化,我搖頭,他竟叫兩值班在兩邊分別向外拉拽扣在我左右手的大包,當時我只覺的被手銬拉緊的手腕火燒的痛,二肩也像撕開一樣痛。十幾秒鐘才停止。做了二次。後來才發現兩手腕被手銬地方皮膚拉破爛了,流了很多血(至今仍留下明顯疤痕及傷殘,鑑定為左肩關節歇血性壞死和手臂活動受限,見附件《廣東省人民檢察檢驗鑑定文書》(粵檢技法鑑字2003第5號)),左肩脫臼,左上臂三角肌韌帶與肩骨頭大部份分離,如果再加力或延長時間就可能將左手臂血淋淋地扯下來。
致此,經過三天的折磨,我已經形容憔悴,兩手腕化膿很多,嘴唇被電擊腫的翻出來很高,又腫又化膿,腳被盧金虎踩踏,又腫又痛,脖子受傷也很痛,不給睡覺,不讓沖涼,尿味汗味全身發臭,還要隨時承受電擊,我精神、體力壓力巨大,極其疲憊痛苦。覺的時間非常漫長,一天時間也覺的很長時間。在極痛苦和神智不清中,為了暫時的解脫,我選擇了假轉化,被逼抄寫了所謂四書(保證書、揭批書、悔過書、檢討書),做了作為一個生命最悔恨最不應該做的事,對於認識宇宙真理的人來說是無論多大代價也不能做的事,將四書遞給盧金虎後,頸部痛的更厲害,很快就低下頭去,抬不起來,全身像抽去元氣一樣,全身疲軟無力,我意識到自己以前從法輪大法中受益良多、好人怎麼能做違背良心的事呢?我的所寫所為就是忘恩負義,這在人中也是不好的行為。我自問自己:法輪功有錯嗎?真、善、忍有錯嗎?做好人有錯嗎?答案是:沒有。我內心非常痛苦,絕望,想到六道輪迴、生老病死的可怕,我自問自己,即便失去人身,也不願不修大法,所以過了二天我在上交思想彙報時聲明要継續修煉大法,自己所說所寫的四書作廢,所以我又被嚴管,繼續受迫害。
由於嘴唇和兩手腕化膿,頭也抬不起來,中隊叫勞教醫院的一個骨科醫生過來,幫我傷口消毒,過一天後還給我的脖子做了一個托套,套在脖子上將頭抬起來,差不多兩個月才去套,去醫院照x光檢查脖子的時候,我才發現左手臂抬不起來告訴了醫生,其實被強制蹲著,手被水平一字固定在那,自己根本就不知自己的手怎麼樣。醫生檢查後說已經脫臼,當時就做了復位手術,用吊帶吊著手臂,並送回勞教醫院住院,由於關節嚴重損傷和肌肉撕離骨頭後萎縮,雖然後來勞教所三水人民醫院,佛山中醫院、廣州正骨醫院,但還是無法恢復,二零零三年九月經廣東省檢察院鑑定為九級殘廢。(見附件鑑定報告,我所有的勞教、拘留都沒收到法律的文件通知,所以這裏提供不了)。
由於在二分所被迫害時每人一個房間,消息被嚴重封鎖,所以其他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具體情況我基本不知道,因為我受傷醫生過來看過後,對我的迫害稍微緩和了一些,有時一天能睡二、三小時,有一次說是給我休息,被拉去看誣蔑法輪功的電視劇,同來的還有一個近四十天沒睡覺的李源東,(值班告訴的),這麼多天沒睡覺受酷刑,怎麼還有精神看電視,只隔十幾秒鐘,他就不自覺的打瞌睡,值班馬上就拉扯他的頭髮,他又抖擻抖擻精神,抖抖頭,推推眼鏡,強睜眼皮,但十幾秒鐘過去,又打瞌睡,值班就拍他,打他或拉他頭髮。他是茂名港務局的幹部,個子不高,現在又黑又瘦。他來這裏比我早一個月,唉,真不知他吃了多少苦。
我在三水勞教醫院還遇到二位因酷刑受傷住院的法輪功學員,一位叫林鳳池,廣東韶慶人,他赤裸上身,胸前,後背,手臂都有大面積燙傷,他在二分所經受了多種酷刑仍不屈服,惡警竟然用開水去燙他,真是喪心病狂,毫無人性。還有一位湛江市新來勞教的法輪功學員,我只記得他姓陳,一進勞教所就直接送二分所酷刑場所,他的腳被惡警踏傷後腐爛,形成一個洞,差不多住院兩個月才好。更多的嚴管學員被迫害的情況就不知道。我出獄後又過了幾年,才知道些消息,一開始從專管中隊送分所刑場的學員受的苦可更大,都是長時間吊銬加電棍(用手銬銬住手吊起來,再加電棍電擊)。如此有計劃大規模酷刑逼修心向善人去出賣良心,施行身體和精神酷刑難道不是反人類罪,酷刑罪嗎?
二零零三年八月一日,我二年勞教到期,但並不立即釋放,而是搬到勞教所的招待所,由六名年輕獄警分三班對我看管,雖然可以外出散步,吃在獄警飯堂,但不能回家,外出遠行。這不是變相拘禁嗎?大約二個月後,茂名610將我接回茂名所謂法制學校非法關押。有五層樓,一樓是飯堂,其餘每層有幾個房間可關押法輪功學員,我被單獨關押於三層的一房間,每餐由窗口送飯。當時也關了些法輪功學員。對於茂名洗腦班對學員的迫害,我出去後聽說些,如高州鎮江張向明被毆打,茂南區坡心鎮李少清被關黑房,茂名油公司老幹部孫燕被洗腦班關押後現腦血栓住院,由健康人變成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等等,這裏不詳說。
二零零五年五月,在洗腦班關押已經一年多,我身體開始發腫,並且出現一個特殊狀態,吃不下東西,吃就得吐,他們帶我去醫院檢查,聽說是腎炎復發,(他們不給化驗單給我看),幾天後身體狀況急轉直下,很快不能行路,610才通知我家拉回家中。
回家後身體越來越腫的厲害,不能正常站立,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都要坐在開孔的椅上,家裏人非常氣憤:沒做壞事受冤獄,還將人酷刑致殘,勞教到期了還要關押,要出人命才送回家。村中有人說,要將人送回610,他們負責醫療,出了人命他們負責。家人又急又怕又傷心,萬般無奈之下向省信訪辦和省府寄快信反映情況,所以三水勞教所教育科科長陳福勝帶二人和茂名市610過來辦理傷殘賠償,我當時腫的很厲害,面腮都腫起來,手、腳全身都腫起來,由家人抬我上車到鎮政府一樓,由於賠償金額要與轉化掛鉤,我是冤案被迫害致殘的人,要我承認錯誤而不追究迫害人,豈不是黑白顛倒?!當然協商不下,陳福勝提議以「困難補助」的名義取些錢急用,以後再談賠償,所以當時收下二萬元「困難補助」。
我回家中,開始時站立也不能,生活要家人照顧,我坐在床上看書學法,煉第五套功法,十幾天後腫脹漸消,能扶著床下地站立,又過約十天能扶牆行路,一個月後能用拐杖出屋外,近二個月便能正常行走了,見證了大法祛病健身的神效,在這裏我衷心感謝師父的救度之恩。
我身體恢復後(左肩傷殘還沒恢復),家人打電話找三水勞教所談傷殘賠償,三水勞教所說找茂名610,找茂名610則說找三水勞教所,推來推去就是不理。
這場由被控告人江澤民一手發起、策劃、組織、推動的對上億法輪功學員大規模、系統的滅絕性迫害,已構成人類文明史上最為嚴重的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和危害人類罪!其不僅給法輪功學員及家屬造成巨大的傷害和痛苦,更是對人類尊嚴、人性和道德底線的公然踐踏和破壞。為早日結束這場罪惡的迫害,伸張正義、還法輪功創始人以清白,重建我們民族的道德良知,請予儘快立案偵查,查明犯罪事實,將首惡江澤民及其犯罪集團的主犯抓捕歸案,繩之以法,追究其必須承擔的全部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