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人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七日,法輪功學員吳文錦、劉豔華去伊春弘江市場兌換真相幣時,被當地紅升派出所便衣跟蹤、綁架。伊春區法院三次開庭非法庭審兩位法輪功學員,過程中法院人員不讓、並干擾律師為當事人做無罪辯護,導致律師憤而退庭。最終法庭對劉豔華、吳文錦分別非法判重判十年。兩人現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女子監獄。
◇二零一三年九月九日下午,伊春市金山屯區「610」頭目秦漢東夥同金山屯區大崑崙派出所所長趙東輝、左德明、楊大偉、呂紅旗、楊彥春、姚金財、崔大佳等警察闖入法輪功學員劉仕權、曹玲鳳夫妻家非法抄家,搶走了一台打印機等物品,然後把夫妻二人綁架到西林看守所關押近八個月。後警察勾結金山屯法院,將劉仕全非法判刑四年,曹玲鳳非法判刑兩年,兩人現分別被非法關押在綏化監獄及哈爾濱女子監獄。夫妻倆還有一個正在上小學的孩子,沒人照管。
◇伊春市西林區法輪功學員駱秀梅二零一三年七月五日被西林區國保警察綁架、抄家,後被秘密判刑六年。家人朋友多方打聽才知道駱秀梅被判刑六年。駱秀梅現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女子監獄。
◇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上午,鐵力市法輪功學員劉洪圖在鐵力市王楊鄉向民眾發送神韻光盤時,被王楊鄉紅旗派出所警察綁架。當天下午一點左右,鐵力市國保大隊和東崗派出所警察及東崗社區人員闖到劉洪圖的家非法抄家,搶走幾本法輪大法書籍、一台電腦、一台打印機以及其它物品,劉洪圖當天騎的一台鈴木摩托車也被搶走。鐵力市法院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日上午非法庭審劉洪圖,當天沒有判決。十二月十二日下判決書,非法判劉洪圖五年徒刑。劉洪圖已提出上訴。
二、王新春遭監視居住 李翠玲被迫離家
金山屯區法輪功學員王新春,二零一三年九月因參與了伊春被迫害法輪功學員請律師,被金山屯警察綁架並押回金山屯。被警察陶緒偉和巡警隊折磨昏迷劫持金山屯區醫院銬在死人床上折磨。王新春絕食反迫害34天時走出醫院,5天後王新春在沙山(農村地名)被金山屯刑警隊張偉等綁架關押到醫院銬在死人床上再次迫害,共迫害兩個半月才放他回家。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七日,王新春和烏馬河法輪功學員李翠玲去哈爾濱巡視組去上訪遞交控告材料,因而被綁架。王新春被截回當地在家裏每天二十四個小時監控,走到哪裏都有人跟蹤。白天是金山屯區新建社區的人在王新春家樓前或側面左右蹲坑監視,晚上是金山屯區團結派出所和奮鬥派出所及金山派出所三個派出所警車停在王新春家樓門前輪流監視,兩個片警在警車裏監視,早晚那些警察和社區的人敲門,特別是奮鬥派出所的副所長張曉光,不給開門就使勁砸門,到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日已經監視四十五天了,目前還在監視。
李翠玲被押回當地後,烏馬河公安分局要對她進行非法刑拘,李翠玲在醫院體檢時走脫。烏馬河公安分局懸賞一萬元對她非法通緝。直到現在李翠玲過著流離失所的生活,有家不能回,也不能照顧年邁的老人和孩子。
三、多人被綁架、抄家、關伊春看守所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七日上午九點多,伊春市金山屯區刑警隊八、九個警察趁法輪功學員王桂雲家非法抄家,搶走了打印機和兩個電腦。參與迫害主要責任人:公安局副局長馬永剛「六一零」秦漢東。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上午,伊春市南岔法輪功學員於淑香、楊文平、李慧雲、賈淑傑、楊萍等被綁架、抄家。因發放大法真相台曆被綁架到伊春看守所。警察搶走了於淑香所有的大法書,電子書、筆記本電腦和煉功用的小音響,以所謂「擾亂社會治安」為名強行罰款一千元,並綁架了於淑香。於淑香九十一多歲的老公公因過度驚嚇,大小便失禁。
然後警察又闖入法輪功學員楊文平自家開的「過橋米線」小店中。警察們破門而入,他們照例亂翻亂動,搶走所有大法書籍、筆記本電腦,U盤,MP4及約二十本台曆、掛曆,強行罰款一千元。他們對著楊文平大吼大叫強行拍照,最後將正在營業中的楊文平強行綁架。楊文平的丈夫親眼目睹了警察違法行為,怒不可遏,嚴厲警告他們:「我們的東西你們一樣不少都得歸還我們!你們簡直就是土匪」!面對楊文平丈夫的正義言辭,「六一零」頭目王宇輝心虛地說:「別這麼說話,咱們都是朋友。」楊文平丈夫指著地上的哈巴狗說:「我跟它做朋友,都不會跟你們做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