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在客車上,客車到站就停在車站,等別的客車把客帶過來,這時我就跟司機聊,司機說:大姨你說話這麼乾脆俐落,有哲理性。我說因為我是修法輪功的。他說,看你說話有根有梢的,那我問你,法輪功那麼好,為甚麼……我就從頭到尾,把共產黨在建政以來怎樣欺騙百姓、怎樣造假,全說了一遍,共產黨怎樣殺人,從土改到文化大革命,到六四事件,最後到法輪功,殺了無數的人,而它從來就稱「我黨一貫正確」。司機聽了直點頭,這時車已經上滿了人。
還有一次在集市上,就聽一個男的跟另外一個男的在說,我的腿真痛,看了很多醫生也不好使,也沒治好。我張口就問,大哥,你看過法輪功真相資料了嗎?他說沒看過。我說給你一份你回家看看,他說看傳單我的腿能好嗎?我說只要你相信,你的腿就會好。他說那回家好好看看。接著,我問他入過黨、團、隊嗎?他說他甚麼都不是。我說那你記住法輪大法好,他說好。
有一次,我和同修正在集市上發真相,過來一個男的,我說給你一份真相資料,他說:我不要,走,咱們到派出所去,我說:你去吧,派出所在那等你呢。當時集市上的人哈哈大笑,我才知道自己的善念不夠,導致這個後果。
師父說:「大家想一想,我說過,你做的那個事情如果沒在法上,如果沒有法的力量,你自己沒修好,你就做不好那件事情。也許那件事情你做了,可是它就是不起作用,就是救不了人,因為對解體邪惡因素你也起不了作用。所以學法還是最重要、最重要的,那是你要做的一切事情的根本保障。」[1]
如果學法跟不上,就是出去講真相往往是用人的辦法。一次去油坊講真相,那裏坐了好幾個人,我和同修開始發真相,沒想到一個男的開始就罵,說吃著××黨的,還在這反××黨……這時我就說:台灣沒有××黨不是生活的很好嗎?我說我沒拿××黨的錢,我是我自己勞動所得。這男的就罵你閉嘴,我也大聲跟他說,嘴是上天給的,說話是上天給我的權利,你有甚麼權力不讓我說話。雖然這男的蔫了,但我們也沒講好真相,沒有起到救人的作用。
我做的還遠遠的不夠,要珍惜這萬古的機緣,用心學好法,多救眾生,圓滿跟師父回家。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一》〈大法弟子必須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