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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各地前期迫害案例彙編(2014年2月22日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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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 山東棲霞市張可麗自述兩次遭勞教迫害遭遇

  • 江蘇省沛縣初級中學不法官員對潘緒軍的迫害

  • 四川省廣漢市陳福珍屢遭冤獄迫害

  • 吉林省通化市法輪功學員卜景花遭受的迫害

  • 山東棲霞市張可麗自述兩次遭勞教迫害遭遇

    我叫張可麗,女,原山東省棲霞市齒輪廠職工,在辦公室從事打印工作。1998年法輪大法如春風一樣進了我的家門。我們家沐浴在佛恩浩蕩之下,伴隨著的是本人個人道德的提升,母親一身的疾病不翼而飛,不識字的人變得流利讀大法書。這樣的事情,怎能不讓人喜悅。我們愉快歡悅地度過了近一年的時光。在單位裏,本人以前也與別人一樣把單位的東西往家拿,幹好份內的工作就認為不錯了!修煉大法後,我的整個世界觀轉變了,「不管別人如何,我要做好,這是作為一名法輪大法修煉者應該做的」。道德的昇華,直接帶來的經濟效益,不為錢,不貪污腐敗,不看重個人利益,直接為公,為單位創造了可觀的經濟效益,僅一個月就為單位帶來一萬多元的經濟收入,這是附帶著幹的。這是單位上下有目共睹的事實。

    沒想到好景不長,在中國這個物慾橫流的社會裏,做好人難。1999年7月22日電視媒體一齊污衊法輪大法,我知道法輪大法是甚麼,根本不像電視污衊的那樣,在本地區上訪未果的情況下,1999年12月份到北京上訪,在早上國旗還沒升起的時候,正想看看呢,被等待在那裏的便衣認出,他們對照找尋法輪功學員,有現成的經驗:凡是看上去比較樸素,面善的,在廣場上順便捎走垃圾,撿走警察抽的煙頭的,都會被稱為法輪功學員。各地都有駐京的人,每天住的是賓館,吃得是飯店,都有單位包銷的,發現一個法輪功學員就交給當地的駐京辦的人往回帶,所有的費用都從法輪功學員身上扣取。當時扣押我二千多元工資,後來單位被拍賣,從進京上訪後,單位再沒發過工資。我們家同時四個人修煉,四個人工資被扣押不發,進京一人二千元,想以這種方式壓垮我們。

    第一次從北京上訪回來,我被非法關押在棲霞市看守所裏,親眼目睹張學成是打人最多的一個,他當時用腳踢了我幾腳。衣家莊的李月珍,被他用手揪住頭髮,往鐵柵欄上撞,撞得鐵門噹噹的響。李月珍後來被勞教迫害導致邪悟了。在看守所裏,被強迫做紗罩,完不成任務,就要遭受挨板子懲罰,早上5點到晚上,一天超過十二個小時。上邊有來檢查的,就把紗罩撤了,表面上看不幹活,伙食改善,飯菜質量好點,菜裏肉與油多一點,檢查完一走,又恢復原樣,吃的是饅頭與水煮蘿蔔片,滴上幾滴油,碗底都有沙,偶爾吃窩頭,裏面也有沙。用的東西貴得嚇人。

    第二次進京上訪,在天安門前與同修一起拉橫幅,被警察毆打,惡警揪住了我的脖領,把我的頭朝下摁著,打掉了我的手錶,後來又還給了我。當時有外國記者在拍照片,拍下了法輪功學員打橫幅,惡警野蠻奪橫幅、毆打人的場面,被他們當時把膠卷拆下來給銷毀了。

    單位領導迫於上級壓力,因為是層層的下壓式控制,在明知是好的情況下,也無可奈何;局裏領導揚言要勞教!

    2000年被非法勞教,棲霞610送我們這一批到淄博王村勞教所的時候,是帶著禮物(蘋果)拉關係,走後門,好說歹說,把我們送進去的。王村第二女子勞教所跟他們要錢,付生活費。

    當時在王村第二女子勞教所,日常用的東西跟棲霞看守所一樣,特別的貴,比正常高出幾倍,我們就儘量減少支出,能不用的就不用。在那裏我們經受了前所未有的邪惡與屈辱,以前寫過這些方面的文章,這裏不再敘述……那是遭受屈辱的日子,每天就是逼著你精神洗腦,謾罵師父與大法,讓你做著不配當人的事情,欺師滅祖,幹著祖宗都跟著遭殃的事情,讓你做好人彷彿是這個世界上最可恥的事情!

    2000年至2002年期間,我被非法關押在山東淄博王村勞教所,棲霞610對我家進行監控,利用鄰居祝洪福(退休的昔日黨委書記,中共黨員,儘管其人也罵共產黨不好),給其人工資,僱用監視我家,隔著牆壁偷聽,負責彙報,監視我家的情況與動向。晚上的時候,外邊的大門,不知甚麼時候就被打開了,有時是垃圾桶倒了,洒了一地,應該是外邊的監視人員所為,不斷的騷擾,嚴重干擾了我家的正常生活。

    2001年母親被帶到山東淄博王村第二女子勞教所(以下簡稱王村)迫害,當時去的時候,雖未謀面,不知曉,但感覺的是心口揪心的痛。2002年我回到家中,解教的時候母親還留在那裏。回到家中,要面對的事很多。有一項要辦新的身份證,在照像的時候,有一個小年輕,當時照像他按著我的頭,像片上留下的是憤怒!

    2003年期間我經過痛苦的思索與磨礪,反覆的思考,我學的大法沒有錯,我不能混同於一般的人,我終於從邪悟狀態中走出來。這時家庭已不像個家樣了,妹妹在煙台上班,過著提心吊膽的日子,飯是經常吃不飽,收入的工資不夠用,經常發錯信息,工作經常出錯。

    2004年,我被綁架到西城洗腦班,坦白的說提及這些內心是不願去觸動的,是傷疤。那時邪惡是很猖狂的。當時是當地政府與610合夥辦洗腦班,應該是牟忠華任610主任,柳衛東具體負責。一位叫李增光,據查2004年已遭惡報!還有一位不知名字,好像是體委的老師,說他們很知足了,過去窮,現在生活好了,與妻子月收入多少多少工資,他們就是為了自己的工資在替惡黨賣命。他們在洗腦班幹了許多壞事!逼迫我6天7夜沒有睡覺,當時在洗腦班用他們的話講叫「熬鷹」。2012年柳衛東已經遭受惡報了!被強制洗腦妥協之後,我回到家中,心裏是明白的,儘管在洗腦班上他們逼著我看反面的,強迫灌輸紅歌,他們的歪理,我內心是排斥的!

    經過的後來不長時間,洗腦班再次發生迫害,我因幫助揭露洗腦班的罪惡,而遭受惡徒追找,我被迫流離失所,這期間他們找不到我,就到我家採取株連迫害,找我爸,誆騙出去後,非法勞教三年,直接發走,解教時勞教書上連一個字也沒寫。在騙走我父親非法勞教後,又隔一段時間從我家帶走了我的母親,也沒有經過任何程序,把母親帶到洗腦班上折磨一翻,放回家中。當時簡直是像天塌了一樣,誰見過這樣的陣勢!人生的痛莫過於此了!這就是當地610犯下的罪孽。

    流離失所期間吃了很多的苦,2010年我因散發真相資料,被人誣告,再次被非法勞教迫害。勞教所雖然畏懼正義的曝光,有所收斂,但它迫害的本質永遠也不會改變,依然是壓榨剝奪勞教人員的勞動成果,強迫幹活,將80多歲的老年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逼著你做操、用藥,不讓煉法輪功。

    作為專政機器,勞教所存在一天,就是禍害一天。整個所謂的「勞動教育」是失敗的,根本改變不了人心,連警察都知道這一點。中國的法律都是為控制老百姓制定的。


    江蘇省沛縣初級中學不法官員對潘緒軍的迫害

    (明慧網通訊員江蘇報導)沛縣初級中學不法官員,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公開迫害之前就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季傳民,男,60多歲,原沛縣初級中學校長,一九九八年十月,在中共公安部對法輪功進行無理調查和騷擾的影響下,季傳民校長在不調查了解實際情況、不聽取當事人的任何申訴說明、執意一意孤行,以「工作不負責任」為由強行停了法輪功學員潘緒軍老師剛帶了一個多月的初一某班的英語課。該班學生為失去一位好老師而傷心,學生寫給潘老師的信中說:「好多同學都哭了,有的同學甚至抱頭大哭。」「你雖然教我們時間不長,但比教十年、八年的老師都感到親。」為了讓潘老師回到他們班,學生們自發地向政教處作了反映。

    一九九九年五月,教育局長司雲詩、紀檢書記朱信義、校長季傳民、副校長高興明、校書記劉小寧等強迫潘緒軍老師在校長室睡了一晚上,由政教處主任胡玉軍陪著,次日呆在學校裏不准外出,非法拘禁。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校長季傳民逼迫潘老師交了幾本法輪功的書,逼寫不煉功的保證書,還一意孤行,停止了潘老師的英語教學一年半(直到把潘老師綁架到縣看守所洗腦班)。期間要潘老師正常上班卻不安排任教,進行精神折磨;在多次教職工會議上對他進行類似文革批鬥式的無理對待,侵犯了公民信仰自由和人格尊嚴;週日、節假日、寒暑假強迫他呆在學校裏,侵犯了公民的休息權。

    二零零零年三月,大約一個星期,學校派職工趙連勇每天早晚兩次接送潘老師去沛城派出所辦的「學習班」(強制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真善忍權利的洗腦班),不准回家,晚上由學校門衛閆成華看著睡在傳達室,非法剝奪人身自由、思想自由,涉嫌非法拘禁、強行洗腦、剝奪公民信仰自由。「學習班」由所長董立頂、教導員劉瑞琴、警察張宗建(張中建)、陳偉(已死)等負責。潘老師在縣電視台採訪時被逼做了不利於法輪功的發言。

    二零零零年七月暑假裏,潘老師被非法軟禁在學校裏好多天,連有的校領導都說:這是侵犯人權。七月十九日,一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來學校不知說了甚麼,季傳民校長很生氣,打電話給沛城派出所惡告,潘老師被董立頂所長和張宗建非法傳喚、關押在派出所留置室至次日中午十點左右。

    二零零一年一月,縣公安局一個姓張的局長到季傳民校長室,告訴說:政府對法輪功的打擊力度加大了。季校長說:「應該這樣。」張局長走後,潘緒軍老師告訴季校長放棄煉功後身體遭受的痛苦,季連聲說:「好!好!」

    二零零一年一月三十日晚上,副校長高興明把潘老師帶到縣教育局去看栽贓陷害法輪功的「天安門自焚」假案,潘老師不願意違背良知接受縣電視台兩名記者誣蔑法輪功的採訪,教育局長司雲詩非常生氣,強制命令潘老師出賣良心去讀由教育局紀檢書記朱信義寫的誣蔑法輪功的一張紙條,過後還大聲嚷道:「教你個曲,你都不會唱!」「不送你去『學習班』對不起你!」後來電視台沒有報導這次採訪,聽說在《沛縣報》上報導了。

    幾天後,潘老師就被縣教育局(局長司雲詩)、學校(校長季傳民)和沛城派出所(警察張宗建)從學校綁架到沛縣看守所洗腦班。非法長期關押、剝奪人身自由近一年之久,涉嫌非法拘禁罪、強行洗腦、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日上午,季傳民校長作報告「揭批法輪功」,校書記劉小寧和副校長高興明也隨著發了言,誤導師生兩千多人。

    二零零一年二月七日星期三下午,學校教職工會議上,校書記劉小寧讀《揚子晚報》上關於「天安門自焚」偽案的報導,誤導教職工一、二百人。

    二零零一年二月九日星期五下午,在學校會議室,沛縣初級中學和沛城派出所在此舉行「揭批法輪功」活動,主持人:季傳民校長、沛城派出所教導員劉瑞琴;發言人:劉瑞琴、季傳民、教師趙呈斌(已退休)、劉長虹(女)、王巧玲(女)、一些學生。教師燕勇、張洪兵、鹿存軍等出席。潘緒軍老師被教務處副主任邱兆民帶到會議室。同時,在學校小操場,沛城派出所的一些警察正在脅迫幾百名學生進行所謂的「反法輪功」簽名,沛縣電視台採訪。當場毒害幾百師生,毒害數萬民眾(沛縣當時人口100萬多)。

    相關信息:
    沛縣初級中學0516-89629761,0516-81220298
    傳達室0516-81220272Email:pxcjzx@126.com
    朱信平(現任沛縣初級中學校長)13952229109,0516-89611508(宅)
    單位地址:江蘇省沛縣沛中路8號郵編221600

    季傳民(男,60多歲,原沛縣初級中學校長,因迫害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而上惡人榜,禍及妻子患乳腺癌,二零零四年九月調入現在的沛縣漢城國際學校)手機15240488329
    單位地址:江蘇省沛縣新城區沛公路12號漢城國際學校郵編221600
    漢城國際學校:https://www.hcgj××。com電話0516-89683388

    高興明(副校長,已退休)13921793930,0516-87699389(小靈通)
    胡玉軍((男,約60歲,原政教處主任,後副校長,已退休,有一女兒)
    15805226268,0516-82191830(宅)
    趙連勇(男,50多歲,現在學校校辦工廠,沛城派出所辦洗腦班時每天接送法輪功學員潘緒軍)  13626176358,0516-82191853(宅)
    現在地址:江蘇省沛縣初級中學校辦工廠 郵編221600
    邱兆民(男,60多歲,原教務處副主任,已退休)13063522900,0516-89623077(宅)
    閆成華(男,50多歲,現在學校總務處)0516-89612619(宅)
    現在地址:江蘇省沛縣初級中學總務處 郵編221600
    劉長虹(女,40多歲,原沛縣初級中學語文教師,現在沛縣二中副校長)
    現在地址:江蘇省沛縣第二中學 郵編221600
    王巧玲(女,40多歲,政治教師)15952226196

    司雲詩(男,60多歲,已退休。曾任沛縣政府招待所所長,後調入縣人事局、縣教育局任局長。老家在沛縣崔寨鄉司樓村。)
    家庭地址:江蘇省沛縣漢台路23-36(沛縣香城路民政局西大風車幼兒園西北)
    郵編221600
    司雲詩姐夫 李義彰 單位地址:江蘇省徐州市沛縣東風路50號沛縣教育局
    郵政編碼221600

    燕勇  15050029566  0516-89616891(辦)
    單位地址:江蘇省沛縣教育局監察室   郵編221600

    鹿存軍(男,40多歲)0516-89666861 (宅)
    單位地址:江蘇省沛縣初級中學  郵編221600
    張洪兵(請改為張洪冰,男,約50歲)15805225822
    單位地址:江蘇省沛縣初級中學  郵編221600
    劉長虹(女,約50歲,現任沛縣第二中學副校長)13921791971  學校電話 0516-89622661
    現在單位地址:江蘇省沛縣第二中學 郵編221600
    趙呈斌(男,60多歲,已退休)
    王巧玲15952226196
    單位地址:江蘇省沛縣初級中學 郵編221600
    王巧玲丈夫耿峰(二中校長)   13813261929  0516-80355068(單位)
    單位地址:江蘇省沛縣第二中學 郵編221600
    季傳民15240488329
    單位地址:江蘇省沛縣開發區沛公路漢城國際學校  郵編221600
    漢城國際學校: https://www.hcgj××。com 電話0516-89683388


    四川省廣漢市陳福珍屢遭冤獄迫害

    我是四川省廣漢市法輪功學員陳福珍,原廣漢石油鑽採廠工人。我修煉法輪大法,堅持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迫害。從中共迫害法輪功開始,我遭到七次綁架,其中有三次被拘留,一次被關押在洗腦班,一次被非法判刑,兩次被非法勞教。其中勞改和勞教關押的時間一共是七年半。迫害期間多次被毒打、罰站、穿約束衣、睡死人床、用手銬吊、反臂銬雙手、辱罵、扣工資等,還多次被抄家。

    一九九九年十月的一天,我和廣漢的幾十位法輪功學員在金雁橋頭廣場煉功,被廣漢市六一零的李俊、姜天興和我所在的單位石油鑽採廠綜合辦主任郭熙漢等綁架到廣漢防暴大隊。姜天興狠命的打我耳光,打得他的手都痛得直甩,又找根尺子準備繼續打,因怕當時出人命而被制止。隨後我被抄家和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三至四月期間,因我的工資被扣(由於被迫離了婚,無其它經濟來源),每月只有六十元生活費,根本就不夠用,就到法輪功學員黃新崇家做家政。因在她家聽師父的講法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我被綁架,然後又被抄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不久,一法輪功學員準備送我點米,約好在金雁橋頭拿。結果一到橋頭,就被香港路派出所的警察綁架,怎樣解釋也不聽,結果被拘留,我絕食五天後才被放回,那位法輪功學員也被綁架。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底,我們廣漢一些法輪功學員到北京上訪。二零零一年我們乘機動三輪車到天安門去,半路上被警察截住並被關押到燕郊公安局。在這裏,我們被凍了一天一夜,餓了一天一夜。第二天搜身,我隨身攜帶的所有東西被搜走,包括六千元錢的一個銀行卡。

    然後我被轉押到河北三河檢察院、公安局。我們在這裏被審問,來了兩個又高又大的人,用警棍毒打我。又將我的棉衣脫去,拖到外面的空地上去,把我的雙手反過去,背抱著一個直徑兩尺多粗的水泥柱子,手銬銬住雙手。手被勒得很緊,手銬都陷到肉裏去了,鮮血直流,從上午銬到下午。

    這天晩上大約九、十點鐘,我們十七、八個人被強行塞進兩輛長安小麵包車,警察將車開到去唐山的路途中,把我們甩下來。那裏前無村、後無店,下著雪,路上無行人。我們艱難的步行到一個村的旅館住下。

    我們還要上訪,不幸被人出賣,被送到四川省駐京辦事處。幾天後,惡人把我們轉押到成都戒毒時,他們指使吸毒犯狠命的毒打我們,盡往致命的地方打,心臟、胸部、腦袋等。當時有四、五個吸毒犯輪流打我。打完後又把我弄來貼牆站。我站了幾分鐘就暈倒在地不省人事。然後又給我輸液,但是輸不進去,飯也吃不進。他們找了四、五個人野蠻灌食,灌不進去就將管子從鼻孔插進去,然後又抽出來,幾次反覆,弄得流了很多鼻血。這次我被判了兩年勞教,被投入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迫害。

    二零零五年,所謂的敏感日,廣漢六一零的姜天興,單位保衛科的鄧賢榮等,把我從家裏騙出來,隨即我就被抄家,惡人把我綁架到廣漢和興洗腦班迫害。我絕食抗議,他們野蠻灌食,把我按在床板上,用螺絲刀、鐵勺撬開嘴灌食,但仍然沒有灌進去。我斷水、絕食五天,瘦成皮包骨才被放回。

    二零零六年,我被外地六一零、廣漢六一零的姜天興、單位保衛科長梁兵等綁架到廣元看守所迫害。他們威脅我,我就絕食抗議,又被灌食,從嘴裏灌不進去,就從鼻子灌,也灌不進去。他們把管子插進鼻子後不取出,然後每半小時灌一次,折磨了我六、七個小時,我同意吃飯才把管子抽出來。

    由於我堅持不背監規,不參加點名、不站隊,因此被銬上手銬,戴上腳鐐,銬在床上二十多天。然後惡人把我抬到廣元洗腦班,也許因為身體太差,不好「轉化」,洗腦班不收。就是這樣還被非法勞教一年半,被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八中隊關押迫害。

    在八中隊,我遭到李俊、楊××等吸毒犯和地痞等四、五個人的迫害,她們輪流用最下流的語言辱罵,還對我拳打腳踢,通宵罰站,不准解便。當時我身體很差,連走路都困難,還要打掃廁所,這種情況持續了半年。

    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我被廣漢香港路派出所的代偉、王良、單位保衛科長梁兵、副科長曲潤楠、還有韓勇、王如春綁架。被判了四年刑,關押在簡陽養馬河女子監獄,在這裏,有一年的時間從早上六點到晚上九點不準解便。

    修煉法輪功是符合憲法的,迫害法輪功學員是犯罪。我們要求:立即停止迫害!還我們師父清白!還法輪大法清白!


    吉林省通化市法輪功學員卜景花遭受的迫害

    吉林省通化市法輪功學員卜景花一九九七年,因為身體多種疾病纏身,聽說煉法輪功能治病,請了一套大法書,看了不長時間,病就好了。九九年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大法後,她被惡警搶劫、勞教迫害。

    2001年臘月十三,當地派出所副所長蘇文博,於精洋等四名惡警開車到她家,沒出示任何手續和證件,不穿警服非法抄家,當時卜景花和七歲的女兒在家,不法警察把她家翻的一片狼藉,強行拿走了她家一個定期存摺大約是兩萬三千六百元,又到她家倉房裏搶劫,看見花生米,偷偷裝了滿滿兩衣服兜。茶罐裏給女兒買吃的零花錢,大約20-30元也被副所長蘇文博偷走了。

    卜景花被惡警劫持,當時她女兒被嚇的哭了起來,惡警就騙她說,你媽媽一會我們就給送回來。當天下午把卜景花送到清河派出所,還有幾名男法輪功學員、還有一位女法輪功學員,關押到第二天下午送到集安市看守所。

    所長董本軍和惡警王寶昌竟違背良心說,卜景花那個存摺是活動經費,沒有任何法律程序,於精洋就非法把錢取出來了,這些惡警們給花了。

    卜景花被非法勞教了一年零六個月,送到長春勞教所,在那裏每天早起晚睡被奴役。

    從勞教所回來時,卜景花去清河派出所找所長董本軍要被搶劫的錢和存摺時,所長董本軍說那錢不是我花的。卜景花去過很多次,他們卻不歸還錢和存摺,最後卜景花去市公安局控審科起訴,把抄家的情況,和他們非法偷錢拿她存摺的事情詳細的說了一下,可是他們並不按卜景花說的事實寫,替惡警掩蓋,當她回來去清河派出所找他們要錢時,惡警林太福說,你去市公安局說那些幹甚麼,卜景花說,事情是你們做的呀。他氣的不吱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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