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九時,市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的主要頭目張達力、艾洪武、張子龍也來了,張子龍還違法對所有的人錄像。工農區法院的警察顯得格外緊張,法院自己找來了五、六十社區及其它不明來路的人員充當旁聽,說甚麼旁聽券已經發完了,連兩位法輪功學員的女兒也不讓入庭,親屬據理力爭:你們這是甚麼法庭,人被抓的時候,你們天天打電話找我們,現在開庭了,你們整一幫不相干的人進去,為甚麼不讓我們家屬進去?!最後張子龍只允許幾名親屬進入,對於其他的親朋好友及法輪功學員統統拒之門外。
法庭上,許顯達講述自己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可是只講了隻言片語,就被審判長野蠻的打斷,只是追問在他家收到的一些法輪功的物品是否屬實。王雅軍律師從容不迫,聲音洪亮的為許顯達辯護:信仰自由是公民的合法權利,在網絡上載、下載、宣傳也是自由,而且公安部所定的十四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聽到此處,審判長立即打斷王律師的講話,並要將王律師攆出法庭。王律師智慧的與其周旋,最終還是將要表達的內容──修煉法輪功無罪等講了出來。
當審判員質問黃曉霞粘貼「法輪大法好」的不乾膠是否屬實及粘貼的數量時,李律師十分直率,義正詞嚴的辯護道:世界上的教都有人信,信甚麼都是人的自由,不觸犯法律,十四種邪教裏沒有法輪功。審判長不讓李律師解釋,不讓宣傳法輪功。李律師說自己是在按法律行事。
審判長自知理虧,惱羞成怒,隨後三、四個警察連拖帶推將李律師趕出法庭。
黃曉霞為此抗議:我的律師沒有辯護完就被攆出去了,對這種做法不服、不理解。審判人員對黃曉霞的抗議不予理睬,宣布休庭,所有的旁聽人員撤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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