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志奎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對莫家來說就像天塌了一樣,依蘭縣法院害怕因為不公的判決而被控告,指使街道委主任把莫志奎妻子和兒子的手機號要去,並問房照是誰的名字。莫志奎妻子接到一個女人打來的匿名電話,受到恐嚇後,莫妻子整天擔驚受怕,過不好日子。
莫志奎是依蘭縣團山子鄉興安村人,現住依蘭縣依蘭鎮,今年五十六歲,一九九七年走入大法修煉後,他身心受益。莫志奎是家中的頂樑柱,家中上有八十九歲高齡的老母親,還有一個先天殘疾的兒子,孫女患有先天性皮膚病。
酷刑演示:毒打(「蹶」) |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利用中共開始公開全面迫害大法以來,莫志奎由於堅持對法輪大法「真、善、忍」的信仰,先後八次被綁架,五次被非法關押看守所,一次被非法勞教三年,在哈爾濱市長林子勞教所遭受長期折磨,一次被迫流離失所。這一次又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十四年以來,莫志奎每次被綁架關押在看守所、勞教所時,都遭受到各種各樣酷刑的折磨,推、掰、蹶、蹲、電棍電、拳打腳踢、上大掛、關小號、坐小板凳,不讓睡覺,等等,還被戴著手銬和腳鐐,惡警用力擰手銬,還推莫志奎快走,把腳脖子磨得鮮血直流。還遭到野蠻灌食,有一次惡徒明知已插到肺裏還用力來回往裏插,致使他幾天不斷咳血。惡警還不斷指使犯人插管灌食,灌食完後,插管一直不拔出來,有一次長達十天。還被強行按到沙發上抽血等等。惡警多次對他進行敲詐勒索人民幣一萬五千元以上。
二零一三年三月,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依蘭縣、方正縣、通河縣等地公安局及派出所警察,從二十九日晚開始的三、四天時間內,陸續綁架法輪功學員近五十 人,其中包括莫志奎、費淑芹、左振岐、呂鳳雲、陳豔、孫文富、劉鳳成、徐峰、張慧娟、李大鵬、段淑岩、姜連英和孟凡英、張金庫等十四人,他們仍被非法關押。依蘭縣公檢法串通一氣、黑箱操作,不告知法輪功學員本人和家屬任何消息。當時莫志奎被非法關押在依蘭縣第一看守所,遭哈爾濱市公安局人員刑訊逼供,被打得吐血。
直到七月初,家屬多方打聽才得知陷害他們的所謂「案件」 已被秘密報到檢察院。法院把被綁架的十四人分成五組非法開庭。目前還有九位法輪功學員面臨非法庭審,被分成四組:劉鳳成、左振岐兩人一組;張慧娟、孟凡 英、段淑岩三人;費淑芹、呂鳳雲、陳豔三人一組;六十九歲的姜連英單人一組。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八日上午,依蘭縣法院對莫志奎進行非法庭審。家屬依法聘請了兩位北京正義律師,為莫志奎進行辯護。可是,開庭當日審判長張安克法官只允許一名律師出庭辯護,而阻止另一位律師進入法庭。律師和家屬提出異議,張安克說不讓另一位律師辯護是「領導的意思」,讓找庭長范清祿解決。找到范清祿庭長,卻又說「須先經司法局核查律師資格」,於是電話通知依蘭縣司法局的陳淑芳副局長到場。經核查,另一位律師執業資格合法有效,通過了二零一三年度的全國律師執業考核。可是,庭長范清祿、審判長張安克又藉口說另一位律師「在依蘭縣六一零辦公室的內部文件點了名,屬於上了『黑名單』的律師」,仍然阻止另一位律師進入法庭參加庭審。庭審中,主審法官張安克野蠻的多次打斷律師為當事人做無罪辯護的發言。律師和家屬提出,要查閱六一零辦公室的「黑名單」文件,並指出這樣的文件違反刑事訴訟法,不具有法律效力,要求依法保障莫志奎獲得律師辯護的權利。但是,遭到范清祿、張安克法官的無理拒絕,並強行對莫志奎進行開庭審判。
律師在法庭上針對公訴人寧岩對當事人的非法指控,依法辯護,使旁聽的人都聽明白了:修煉法輪功無罪,發放光盤、真相資料是言論自由,根本就沒罪。法官和公訴人寧岩等啞口無言。律師要求合議庭對當事人莫志奎的案件做出客觀、公正的處理,宣告其無罪。
然而在眾目睽睽之下,依蘭法院法官張安克、呂守芳公然違反法律,強行將五位法輪功學員冤判,十天後才把判決結果通知律師,非法判莫志奎十二年,張金庫、孫文福五年,徐峰、李大鵬三年。莫志奎上訴到哈市中級法院,莫志奎家屬又為莫志奎聘請兩位正義律師。
哈市中級法院在八月十三日接到莫志奎及其辯護律師的上訴書後,根本無視法律,二審時根本就不開庭,也不通知兩位律師和家屬。哈市中級法院審判長王剛、張國棟、湯軍,和書記員於海洋,在四天內於八月十六日剝奪當事人獲得請律師辯護權利,就擅做出維持原判,駁回當事人的要求:一審從新開庭和律師為其做辯護。僅在四天內就將莫志奎的五位當事人的案子草草的做出維持原判的判決,哈市中級法院把判決書送到距哈市有五百多華里的依蘭縣看守所五位當事人的手中。從中不難看出哈爾濱市中級法院根本就來不及閱卷、審理,踐踏法律、視法律為兒戲,就武斷地做出中級判決維持原判。
莫志奎的辯護律師表示要一直告下去。有八位律師聯名提出控告,要求免除依蘭縣法官張安克呂守芳的法官職務。
哈市中級法院法官:張國棟 | 哈市中級法院法官湯軍 | 法官:張安克 | 法官:呂守芳 | 公訴人:寧岩張安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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