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法輪功以前,包玉芬患有乳腺炎、鼻炎、腎結石、盆腔炎、心臟發慌,吃藥也不見效。她脾氣很暴躁,思維扭曲,生氣時打丈夫、孩子,有時氣得還打自己。自從二零零四年修煉法輪大法後,她按真、善、忍做好人,遇到矛盾,先找自己的原因,去寬容別人。按照師父的要求做後,她的脾氣好了,而且在很短的時間裏,病也都好了。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二日,包玉芬到許卜鄉朱井村講真相,被惡人陷害,許卜鄉派出所警察將她綁架到呼蘭區看守所非法關押。看守所強迫包玉芬驗血,按手印。在看守所,每天三頓吃的是大碴子粥,還有土豆燉白菜和黑麵饅頭,睡覺和廁所都在一個房間裏。
十五天後,包玉芬被劫持到哈爾濱戒毒所勞教一年。剛去先檢查身體,門也不關,檢查心臟時掀起衣服,男警察就在門外。接著是女勞教人員搜身,全身衣服都脫下。
在勞教所,包玉芬和其他人被強迫每天早上五點坐小板凳,直到晚上十點,中午不讓睡覺,不許閉眼睛。早上洗漱時間總共五分鐘,卻要完成洗臉、刷牙、上廁所。一天三頓飯都是饅頭,很少吃米飯。有時早上喝粥,粥裏只有幾個米粒。中午晚上喝的湯裏,有小白蟲在上面飄著。
包玉芬被強迫勞動,她在車間幹活時,大拇指不好使喚了。警察王丹等人也不給她減輕勞動量,還說要挖掘她的勞動潛力來。因為完不成勞動量要扣分、加期,大家都不停地幹,多數人由於活多,且吃的不好,身體十分虛弱。
勞教所裏的警察、隊長和教導員都罵人,有時教導員劉名和警察大聲喊,喊的讓人心裏發慌、精神一直處於高度緊張狀態。就在包玉芬要回家的前一天,因為她中午閉上眼睛休息一會兒,被警察看見,教導員劉名威脅要加期三天。
在勞教所遭受了一年的身體和精神上的高壓迫害,包玉芬回家很長時間後,精神狀態才恢復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