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
第一次,惡警劉暢對我拳打腳踢,用腳踩頭,王敏把我衣服扒開用電棍電全身。
第二次,因我不寫所謂的「揭批法輪功」材料,惡警王曉偉將我手銬暖氣上,用電棍電。參與人還有楊燕,王美英。
第三次,在二零一二年二月十日,因我不背監規,王曉偉把我帶二樓,將我衣服扒光,用電棍電我,電得我鼻子流了大量的血,衣服、地上到處是血。之後,將我雙手銬在暖氣片上,不准我睡覺,蹲了一天一夜。
第二天,惡警吳寶雲和王曉偉又將我吊到三樓一個單間的床上(三樓沒有監控器),將我衣服和鞋扒光後,身上纏滿膠帶,雙腿扣在床上,嘴也纏上了膠帶,每個人拿一個電棍電我全身(參與者還有王美英,盧淑彬,刑事犯陶春玲)。電完之後又找來一個獄警沙玉錦勸我,讓我配合,我拒絕。他們又重新將我吊起來,直至中午十二點,將我放下來,用手銬扣我到暖氣片上,繼續讓我蹲著,不准吃飯,連續兩宿不讓睡覺,不准上廁所,讓獄警看著。
在這次迫害中,我耳朵被打聾,胳膊被吊得不能動彈,一年多才好,就這樣迫害持續了半個月。我就開始絕食,絕食到第五天,大夫劉建國,張傳喜,王忠良等人強行灌食迫害,之後他們給我放誣蔑法輪功的錄像,冬天以屋子有味為由將窗戶打開凍著我。
於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晚又將我轉入一隊繼續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