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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張若龍、張桂荷被中共偷偷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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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雲南省通海縣法輪功學員張若龍、張桂荷於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被警察綁架,同年十月三十日被通海縣檢察院非法起訴,十二月三日被通海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而這一切,檢方及法院竟不告訴家屬,張若龍的妻子直到今年二月去看守所探監時才得知丈夫早已被劫持到監獄了。目前,張若龍、張桂荷分別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及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

張若龍與妻子董麗珍在中共十四年迫害法輪功的運動中,多次遭迫害,張若龍曾被非法勞教三年,董麗珍也曾被非法勞教兩年。面對丈夫再次遭非法判刑的迫害,董麗珍日前依法向通海縣法院、通海縣檢察院提出申訴,她要求法院、檢察院立案追查真正的犯罪者,立即釋放張若龍,並如數歸還多次抄家搶走的物品。

以下是張若龍的妻子董麗珍在申訴中寫到他們夫妻及當地的法輪功學員們多年來被中共迫害的經歷:

我叫董麗珍,今年五十七歲,我的丈夫張若龍,今年五十八歲,我們都是雲南省玉溪市通海縣的樸實農民,家住通海縣楊廣村委會五組,多年一直在家務農。

一九九八年年底,我的丈夫在外開車,遇到法輪功學員向他弘揚大法,將李洪志師父的《轉法輪》及各地講法借給丈夫看,丈夫看後覺的很好。當時的我身患嚴重的風濕病,雙手都疼木了,不能洗衣服,不能做活計,還飽受疼痛折磨。丈夫告訴我說:「法輪功非常好,不分時間地點都可以煉,你要不要煉?」我聽後覺的這麼好的功法當然要煉,於是我們夫婦倆請回了《轉法輪》和李洪志師父的所有著作,同時丈夫教會我煉功動作。

通過幾個月的學法煉功,我的風濕病痊癒了,雙手可以洗衣服、可以做活了,原先我泡的藥酒、中藥等都不要了,堅定修煉。同時,通過修煉,我和丈夫不斷按照「真善忍」的原則要求自己,在農村蓋房子、分地上,我們夫妻倆都想到了自己是修煉者,要按照高標準要求自己,主動謙讓,不與人爭,不與人計較。全家上下,和睦融洽,在村裏公認我們一家是大好人。

然而一九九九年7.20中共邪黨發起迫害法輪功運動後,我們夫妻倆屢遭迫害。

一九九九年7.20後,楊廣鎮上的人以及楊廣村村長威脅我老公公,讓他逼迫我們夫妻放棄修煉,寫不修煉的保證書,我們夫妻都沒有寫。

二零零零年二月七日, 我們夫妻和通海縣的師學慧(女,五十歲左右,家住通海縣城,家裏開旅社,這次被非法拘留在通海縣看守所一個月,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五日又遭非法勞教三年)、郭定安(男,五十歲左右,通海縣河西鎮農民,這次也被非法拘留在通海縣看守所一個月,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被非法勞教三年)、張卿(女,五十歲左右,家住通海縣城,這次被非法拘留在通海縣看守所一個月)、許鳳雲(女,四十歲左右,通海縣河西鎮九街農民,二零零三年六月十八日被非法勞教三年),我們幾個法輪功學員到郭春秀(女,四十八歲,通海縣石街鎮農民,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五日被非法勞教兩年)的養雞場交流聚會,這件事不知怎麼被通海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知道了,之後通海縣國保大隊的隊長錢正宗帶著警察黃成順、沐豔萍、劉祥等分別到每個法輪功學員家裏找到當事法輪功學員,我和我丈夫被傳喚到通海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錢正宗審訊我,問我們去做甚麼,誰叫我們去的,問完就讓我們回家了。

二零零零年三月三日,師學慧、郭定安、張卿等法輪功學員來我家裏學法,之後我們夫婦又被通海縣國保大隊警察非法傳喚,問我們是哪些人來我們家,來家裏幹甚麼。

二零零零年三月十二日,我們夫妻二人和許鳳雲、楊柱(玉溪市華寧縣法輪功學員)以及通海縣三十多個法輪功學員一起到通海縣體育場集體煉功,我們煉完功之後,通海縣「610」的余家國、艾明珠、丁梅以及國保大隊的錢正宗、黃成順、沐豔萍、劉祥等警察將我們三十多個法輪功學員分別叫到公安局審訊,審訊了整整一天,問我們誰組織的,誰叫我們來煉功的,還對我們每個人拍照、簽字,逼迫我們寫不修煉的保證書,我們都拒絕了,當晚就讓我們回家了。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八日至七月五日,我和丈夫被綁架到玉溪市邪黨校洗腦班。在洗腦班裏,將師父的經文斷章取義的念給我們聽,給我們看誣蔑法輪功的自焚偽案等電視片,然後分別洗腦,逼迫我們放棄信仰,逼寫不修煉的保證。這次約有四十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這洗腦班。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七日至十四日,我被通海縣國保大隊、「610」等人員綁架到通海縣邪黨校洗腦班迫害。丈夫也曾被綁架到在通海辦的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九日,我地的法輪功學員徐瓊華(女,六十歲左右、通海縣退休工人)被非法勞教三年,我也被通海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非法多次傳喚。同時,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七日,法輪功學員李秀芳(女,六十歲左右,通海縣醫生)被非法勞教一年,我也經常被叫到通海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非法傳喚。有的時候被審訊是一天一夜,警察輪番的審訊我,不讓我睡覺,還讓我端端正正的坐著,我都記不清有多少次這樣的審訊了。我丈夫也被多次非法傳喚、審訊,使我們夫妻精神和身體上都受到了很大的傷害。

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七日,我和師學慧、郭春秀、胡志(男,五十八歲,通海縣化肥廠退休職工)等法輪功學員到通海縣河西鎮圓明寺附近,被通海縣國保大隊的隊長錢正宗帶著黃成順、沐豔萍、劉長林等人將我們綁架,分別送到各自住家所在的派出所。我被綁架到楊廣派出所被非法審訊一天一夜,問我們去幹甚麼,第二天才放我回家。

二零零二年六月一日,玉溪市華寧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非法搜查了法輪功學員楊柱(華寧縣農民)的家,搜出了一本我家拿去的李洪志師父的經文,第二天,六月二日通海縣公安局就到我家非法抄家,搶走了我家許多的法輪大法書籍以及法輪功真相資料,參與的人依然是通海縣國保大隊的隊長錢正宗、警察黃成順、沐豔萍、劉祥等人。抄家後就綁架我們夫妻,我被非法審訊一天一夜後放回家,我丈夫就被關到通海縣看守所,一個月後被非法勞教三年,同年七月二日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一勞教所。

二零零二年七月份我丈夫剛剛被綁架一個月後,我又被綁架到通海縣沙溝嘴的洗腦班迫害。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九日,我丈夫被勞教一年,我再次遭到通海縣「610」、國保大隊的綁架,他們將我綁架到通海縣李洛飯店非法洗腦迫害。與此同時,通海縣國保大隊的隊長錢正宗、黃成順、沐豔萍、劉祥、劉長林等人,通海縣「610」的余家國、艾明珠、丁梅等人還經常到我家裏騷擾我,加重對我的迫害。丈夫在祿豐縣大坪壩第一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後,直到二零零五年六月二日才回到家。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七日,通海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錢正宗帶著黃成順、沐豔萍、劉長林等人又到我家非法抄家,說我贈送給有緣人法輪大法好護身符遭人舉報,抄走了許多法輪大法書籍和法輪功真相資料。

之後通海縣國保大隊以及楊廣派出所多次對我非法傳喚、審訊,有時一審就是一天一夜。在通海縣公安局的時候,還有楊廣鎮生產隊的人員參與對我非法審訊,逼問我家裏搜出的法輪功真相資料是從哪裏來的,和誰聯繫等。

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五日一大早,天剛剛亮,通海縣國保大隊的隊長錢正宗帶著黃成順、沐豔萍、劉長林等人就闖入我家將我綁架到通海縣公安局,騙我在非法勞教決定書上簽字,對我非法勞教兩年,之後直接將我拉到昆明大板橋雲南省女子勞教所。

在勞教所,我每天半天被強制洗腦,半天干苦力、強制奴工,早上逼看誣蔑誹謗法輪功的視頻、書籍,下午強迫我打掃廁所、掃大路、打掃廚房、撿垃圾、培植果子、採摘果子、打茶墊、摳空花(做門簾)等。如果做不完,還會被辱罵。對我進行迫害的獄警有鄭天琪、蘇中菊、李瓊芸、宋靜、王思文、張銀屏。在勞教所裏除了精神洗腦、身體受折磨外,惡徒還逼我寫不修煉法輪功的保證,我不斷遭到警察的圍攻。直到二零零八年十月五日我從勞教所出獄回家。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我再次被通海縣公安局非法傳喚,同時,通海縣公安局的劉長林和羅祖超到我家非法抄家,搶走了李洪志師父法像、法輪功書籍、真相小冊子、光盤、硬盤、U盤、手機卡等物品,以及電腦主機兩台,筆記本電腦一台(沒有寫在搜查物品清單上)。當天晚上將我放回家。

七月二十六日,通海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黃成順和警察李庭有、普思祥、董紹呂等二十多人又闖到我家非法抄家,搶走了手機九台、MP4、硬盤等,還把我的大女婿叫到通海縣公安局非法審訊。

七月二十七日,我丈夫張若龍從昆明回通海,還沒到家,在路上就被通海縣國保大隊綁架,送到通海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八月十六日通海縣國保大隊黃成順、董紹呂又到我家抄走了一台打印機。

法輪功學員張桂荷,女,六十五歲,家住通海縣秀山街道辦事處育才路1號,與我丈夫張若龍同日被通海縣國保大隊綁架、抄家,現被非法關押在玉溪市紅塔區看守所。

當天通海縣被綁架的還有:張桂荷的姐姐張桂榮,被非法審訊一天一夜;張桂榮的兒子錢海明,被非法關押在通海縣看守所一個月;周長興(男,六十多歲,通海縣農民)被非法關押在通海縣看守所二十幾天。

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日,通海縣檢察院代理檢察員楊景蘭對我丈夫張若龍及張桂荷非法起訴,以從住處搜出法輪功書籍及真相資料為由誣蔑他們擾亂社會秩序。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日,雲南省通海縣法院對我丈夫張若龍及張桂荷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法院開庭都沒有通知家屬,我們都不知道。

直到二零一三年二月,我去通海縣看守所看望我丈夫時,丈夫才將非法判決書給我,參與迫害的法院人員有審判長王偉、審判員劉強、代理審判員陳禮、書記員胡菊玲。三月五日,我丈夫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一監獄,至今我也沒有見過他一面。同時,張桂荷也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

前幾天,通海縣「610」的戚耀紅(音)、丁梅和一個姓王、一個姓何的還到我家裏,讓我去看我丈夫,配合「610」逼丈夫放棄信仰,被我們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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