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來,王樹蘭堅持修煉法輪功,被中共迫害,先後被非法拘留、勞教,2010年被誣判四年,監視居住。
以下是老人對自己遭受十多年迫害經歷的自述:
我叫王樹蘭,今年73歲,雲南省玉溪人,家住昆明市西山區梁源小區,是昆明市五華區印刷廠退休職工。1996年2月份走入法輪大法修煉,修煉前本來並不相信氣功,只是愛好鍛煉身體,比如跳舞甚麼的。1995年12月份我突然頭暈,然後就到醫院檢查,醫生查不出甚麼病,只說可能是耳膜破裂一個洞,要修補耳膜。在醫院期間我的親戚來醫院看我,給我帶來了《法輪功》,還說這本書非常好,但當時我還不太願意看,只是礙於情面把書留下。可等這個親戚走後,我再次拿起書來,就忍不住的想要看下去,只用了幾天就看完了這本書。因為我沒有上過學,不識字,因此書看的磕磕絆絆的,但一拿起書就感覺這是我想尋找的,並且一看就放不下,看了幾天後就找人把裏面不會的字學會,當時就感到師父甚麼都知道、甚麼都能夠解釋,就這樣我走入了法輪大法的修煉。雖然我不識字,但修煉了大法,師父給開啟了智慧,但現在我能夠把大法書都完整的看下來了。
1999年7月中共邪黨發動了這場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儘管謊言流毒迷惑了很多人,但我依然沒有改變信仰,並堅持向世人講真相,雖遭到迫害,但無怨無悔。
2000年的2月5日,我和另外4位法輪功學員坐火車去北京上訪,在火車上看大法書,被乘務員發現,將書搶走,並把我帶下了火車,交給了火車站的警察。第二天昆明的警察把我接回了昆明,送到了西山區國保大隊,審訊完當天晚上十二點把我送到了昆明市看守所,在看守所我呆了15天。在看守所期間我每天都被強制做奴工,要挑揀辣椒,挑揀豆子等,從早上幹到晚上。半個月以後孩子把我接回家,回家後孩子告訴我他們是交了五千元錢才將我保出來的。
2000年4月4日早上九點,我到雲南省委信訪辦上訪,可等待我們的卻是警察和非法關押。當天中午信訪辦門口來了很多警察,將我們全部帶到了五華區國保大隊,到了以後給我們照像,下午就分片區將我們送走,我被送到了西山區國保大隊。在西山區國保大隊裏我們被分批審訊,審訊我的是一個警察,便衣,問我為甚麼上訪,誰讓我去的等等。晚上九點讓家人將我接回了家。兩天後4月6日的晚上國保大隊的警察打電話給我兒子,讓兒子將我送到西山區國保大隊,到了國保大隊以後一輛警車將我綁架到了昆明市看守所,當時有三個穿警服的警察坐在車裏。
在昆明市看守所,我被非法關押了一個月,每天都要強制做奴工,一個月後我被綁架到了雲南省女子勞教所,被非法勞教三年。在勞教所期間我一直在餅乾廠幹活,要將餅乾裝箱子裏,裝塑料袋裏,裝盒子裏等,還要搬餅乾;後來還去田地裏挖田,勞教期間還被強迫去勞教所辦的洗腦班裏逼迫看誣蔑誹謗法輪大法的視頻書籍,逼迫我們放棄信仰。2001年4月份我從勞教所回家。
2010年4月12日早上10點,昆明市西山區國保大隊隊長邱學彥等三個警察闖入我家,他們穿便衣,有一個姓黃的警察出示了證件。他們非法抄了我家,抄走了電腦、4台打印機、筆記本電腦、8件新打印紙、法輪功真相小冊子900份、大法師父照片3張、MP4一個,經濟損失大約2萬元。我沒有在搜查物品清單上簽字,至今也沒有收到物品清單,也沒有歸還東西給我。晚上六點以後,警察把我帶到了梁源派出所,到派出所以後一個自稱是市裏的警察審訊了我,問我資料哪裏來的,和誰聯繫等。晚上11點女兒將我接回來家。
2010年4月30日,一個西山區國保大隊的警察將《鑑定結論通知書》,西公鑑通字(2010)008號,落款日期是2010年4月29日送到了我家裏。5月7日民族村派出所的警察到我住的女兒家進行監視居住。2010年8月31日雲南省昆明市檢察院將起訴書(2010)昆檢刑訴字525號,送給我,上面寫著檢察員是朱林,代理檢察員陽紅宇,最後附錄寫著監視居住。9月20日海埂街道採蓮社區(電話:64334101)的4個人來家裏勸我放棄修煉法輪功。
2010年11月3日(星期三)上午9時在昆明市中級法院對我非法開庭,到場的只有我的女兒和兒子。11月15日昆明市中級法院給了我刑事判決書(2010)昆刑一初字第164號,審判長是楊曉萍,審判員是楊捷,審判代理員是李興虎,書記員是段雲萍,對我非法判刑四年。
2011年4月19日,西山區國保大隊的警察打電話威脅我的女兒讓她帶我到醫院檢查身體,說不檢查就要收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