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開庭是在二零一三年五月三日早上八點半,雲南省祿豐縣法院對劉翠仙、彭學萍、冉曉曼、劉曉萍四位修煉法輪功的善良婦女非法開庭,開庭前,家屬已經為她們每人都請了一位律師做無罪辯護,同時每位法輪功學員還有一位家屬做辯護,然而祿豐縣法院、檢察院、祿豐縣看守所百般刁難,直到開庭頭一天,都沒有讓律師見到當事人,也沒有告知四位當事法輪功學員有家屬辯護的事。
過程中,律師要求法庭給予辯護人向他們交代相關訴訟權利並了解案情的機會,審判長李良升不准。
律師申請公訴人、檢察長、審判長、院長迴避,審判長膽大妄為,越權代表檢察長、檢察委員會、院長和審判委員會全部駁回,繼續庭審。因律師辯護權被剝奪,開庭時四律師和四位家屬辯護人依法拒絕辯護退庭,法院在無一個辯護人的情況下非法強行繼續庭審。
之後律師們再次廣泛向各上級檢察院、法院、紀檢委、政法委、黨委、人大、政法委控告相關人員玩忽職守罪和濫用職權罪,要求保障律師依法參與訴訟的權利。
在雲南法輪功學員、家屬、律師及正義人士的共同努力下,律師得以見到當事法輪功學員,並翻閱了卷宗,五月三十日上午八點半祿豐縣法院將從新開庭審理。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劉翠仙、彭學萍、冉曉曼、劉曉萍在祿豐縣妥安鎮向村民們贈送弘揚中華文化的神韻光盤時,被妥安鎮保安惡告,遭祿豐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非法抄家、構陷。隨後,四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為她們聘請了北京律師做無罪辯護。
但是在律師要求會見當事法輪功學員的過程中,祿豐縣看守所、祿豐縣檢察院、祿豐縣公安局百般刁難,阻撓律師正常會見。
五十八歲的劉翠仙女士,昆明市紅廟村人,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大法後其多種疾病不治而癒,並從生活的絕境中走了出來,獲得了新生。彭學萍是她的兒媳婦。在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學員初期,劉翠仙被紅聯派出所(現名棕樹營派出所)當成重點迫害人物嚴密監視,警察三番五次闖到她家非法抄家、騷擾、抓人,從來也沒有出示過任何證件,也沒有履行任何法律手續。
二零零三年三月一日,劉翠仙到蒿明縣四營街給民眾講法輪功真相,被四營派出所警察綁架,先後被非法關押在嵩明縣看守所、昆明市第二看守所,之後被劫持到雲南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
二零零五年四月五日,劉翠仙去祿豐看望親家並講真相,遭人惡告,先後被綁架到捨子派出所、祿豐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十二天,睡在又硬又涼的水泥板上,任由蚊蟲叮咬,全身骨頭酸痛,身體被迫害的非常虛弱。
二零零五年五月七日,警察又將她強行綁架上車,劫持到大板橋雲南省第一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劉曉萍女士,五十六歲,退休前是珠海市餅乾廠化驗員,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身心健康。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劉曉萍去北京為法輪功鳴冤,被綁架回珠海,在看守所裏被強制洗腦、做奴工,剝開心果,手指都剝破了。劉曉萍之後從珠海移居雲南昆明,住在高教小區。
冉曉曼女士,四十一歲,家住昆明市龍頭街瓦窯村,二零一零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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