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就是這樣一位善良的老人從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被中共以綁架、抄家、勞教、判刑等方式迫害了八次,其中兩次被強制送進洗腦班,兩次被非法拘留,一次被非法勞教,兩次被非法判刑,至少五次被非法抄家。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老人在昆明市圓通山發法輪功真相材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保安構陷,被警察帶到了華山西路的派出所後,警察至今沒有出示任何證明就給韓俊毅老人「取保候審」。以下是韓俊毅老人自述多年被迫害經歷:
我叫韓俊毅,今年七十三歲,家住昆明市五華區普吉辦事處王家橋雲南冶煉廠生活區,是雲南冶煉廠的職工家屬。從一九九七年五月十日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前一身病,有氣管炎、尿道炎、腎炎、肝炎、肩周炎、美尼爾氏綜合症,經常頭暈,站不起來,還脾氣差,但是修煉後一身病全沒有了,走路一身輕,脾氣也改好了,知道做一個好人,時時處處與人為善,與家人和睦相處。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誣蔑師父和大法,我越想越不是滋味,這麼好的功法竟遭到這樣的誣蔑,我一定要站出來說句話。二零零零年九月十七日,我去北京證實法,下午四、五點時在天安門被七、八個警察抓到了前門的一個派出所,派出所裏已經有至少二十個法輪功學員,警察要求我們報出名字,問來幹甚麼,問是哪裏來的。兩、三個小時以後我就被送到了在西單的一個臨時的地下室,地下室裏大約有三個房間,一個房間關男法輪功學員,另外兩個關女法輪功學員,每個房間只有十多個平方米,而我在的這個房間裏就至少有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這個地下室是由至少兩三個便衣看守。我在這裏呆了五天,五天裏看守人員甚麼也不讓我們做,每天吃兩頓飯,看守人員買飯,買饅頭一類的,上廁所的話只能在屋裏的小桶上。五天以後,有昆明來的五、六個國保大隊的警察,其中一個姓黃的科長,他們把我帶回了昆明。
九月二十三日,回到了昆明以後我先被帶到了在馬街的西山區國保大隊,在那裏呆了一個晚上,第二天被送到了昆明市第一看守所,在看守所裏呆了十五天。在看守所裏我每天挑揀辣椒,一天被強制奴工大約十個小時。十五天後才回到家,當時有關部門也沒有給我任何的拘留證。
二零零二年大約十月份,中共邪黨人員在雲南冶煉廠招待所辦洗腦班,我又被廠裏退休辦的人構陷到了洗腦班一共呆了十天。每天都有西山區六一零的人來找我們談話,要求我們放棄修煉。因為我不放棄修煉,後來又被送到了昆明市第一看守所,在看守所呆了二十七天,每天依然強迫我揀辣椒。十天以後我又被送到了西山區看守所,在看守所呆了二十七天,在看守所裏我每天被強迫往塑料袋裏裝豌豆,這種豌豆是用來銷往外國的,每天幹活十個小時。二十七天以後因為我的血壓高無法送進勞教所才放我回家。
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四日,我在廠裏發法輪功的真相材料被非法抓捕,隨後西山區國保大隊來抄家,抄走了法輪功裝訂本材料十四本,法輪功光碟十一張,包面上印著吉祥如意且裝有真相材料的包兩個,法輪功材料三十六份,手抄經書三十九頁,《轉法輪》兩本,《洪吟》一本,錄音磁帶九盤,經濟損失大約五六百元。隨後我被送到了昆明市第二看守所,被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三日,我被送到了雲南省女子勞教所三大隊。我在勞教所裏每天非法做奴工,做針線活,做日本帽子、裙子和門簾,這些都是要出口到日本、泰國和其它國家,每天幹活十個小時,在勞教所裏還設有洗腦班,在洗腦班裏我被要求看誹謗法輪功的片子,看誹謗法輪功的書。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七日我從勞教所回家。
二零零四年四月十日,雲南冶煉廠保衛科構陷我,將我綁架到昆明市航空療養院裏的洗腦班,當時還強迫我的丈夫到洗腦班裏每天逼迫我放棄信仰。在洗腦班裏每個人一天要花六十五元,這些錢由雲南冶煉廠出。我在洗腦班裏呆了十天,在洗腦班裏每天都逼迫看誹謗法輪功的錄像,還有人給我們灌輸各種誹謗法輪功的內容,要我們承認他們說的是對的。十天以後我才被送回家。
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五日,我到昆明市小菜園附件的自來水廠發真相材料,被廠裏的攝像頭錄下來後,盤龍區國保大隊的六、七個穿警服的警察,到我的家裏抄家,當時因為家裏已經沒有東西了,所以甚麼也沒抄走,他們還騙我第二天到雙龍橋附近的一幢大約十幾層的大樓裏去找他們談談。第二天我到了大樓裏的辦公室以後就被兩個警察,他們都穿警服,開著警車,誘騙到了昆明市第二看守所,在裏面非法關押了我四十九天,在四十九天裏我每天被強迫挑揀辣椒,每天工作十五個小時,因為辣椒的刺激性,最後我的手都變形了,全是傷口。
二零零五年三月份左右,不明白真相的小兒子趁我不在家時,叫來了警察抄走了家裏所有的大法書,大概有三十幾本,真相資料三四大包,經濟損失約上千元。這些都還是我後來從別人口中知道的,因為當時我不在家,也無法問兒子,因此不知道當時來家裏實行非法抄家的是哪裏的警察。在這麼幾年間,除了這一次外,還有兩次也是趁我不在家時,有人來抄家,抄走了我放在櫃子裏的法輪功書籍,但都不知道是甚麼人。
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三日早上,我被昆明公安局五華分局的警察非法逮捕並且拘留。六月二十三日早上十點以後,王家橋派出所的四五個穿警服的警察到我的家裏,他們都沒有出示搜查證就實行非法抄家,抄走了法輪功的書籍十一本,手抄法輪功資料十五頁,法輪功塑封卡片三片,仿玉吊墜一個,法輪功真相材料三張,《明慧週刊》一本,塑封卡片十三張,經濟損失四五百元左右。隨後警察把我帶到了王家橋派出所,我在派出所呆到了晚上十一點以後。當時在派出所裏有四五個警察訊問我,問我是不是煉法輪功,和哪些人聯繫,材料從哪裏來。
晚上大約十二點以後,三個警察把我送到了五華區看守所,我在看守所裏被非法關押了九個多月,在裏面每天幹活,折課本,從早上七點開始,一直幹到十二點以後,最晚的時候要幹到一兩點,超負荷幹活時間長達十七至十九個小時。在裏面的飲食非常差,吃的多是白菜和蘿蔔,一個星期只能吃兩次肉,早上沒有早點,早上十一半吃飯,下午四點半吃飯,如果不夠吃的話可以自己出錢買吃的,但裏面的東西很貴,方便麵都要三元錢一包。
二零零六年四月八日,我被送到了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被非法判刑三年,從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三日開始執行。起訴書([2005] 昆檢刑訴字第1049號)上寫的代理檢察員是何玉東。而刑事判決書([2006]昆刑一初字第2號)上的審判長是石鋒,審判員是唐勇,代理審判員是徐建斌,書記員是段雲萍。面對非法審判我依法上訴,但卻被駁回,雲南省高級法院刑事裁定書([2006]雲高刑終字第475號)上的審判長是李紅亞,審判員是趙林,代理審判員是林江,書記員是楊婕。他們繼續助紂為虐,維持邪惡的原判。
在女二監裏我先被送到了集訓監區九監區,呆了八個多月後下四監區。在九監區裏每天早上六點半起床,起床後坐小板凳,這是一種女二監的酷刑,坐小板凳的時候是不能動的,法輪功學員的兩邊都各有一個包夾,坐小板凳的時候還要幹活,只有幹活的時候允許稍微活動,我做的活是往彩色帶子上面縫梅花片,一天要做五十米,還有串塑料小珠子,一天要串三到五米,每天一直要做到晚上十點半。有時候早上就逼我看書,內容全是中共邪黨造假宣傳的人物及各種謊言。在九監區裏我的專管警察叫鄭平,而下到四監區後,我的專管警察是於桂英。
到四監區以後,我每天還是被強迫做奴工,從早上六點半幹到晚上十點半,像我這樣年紀大的要縫錢包,其他人有縫裙子,往裙子上縫珠子,還有的縫鞋幫,還有縫背包上的繡花,還有縫小掛件,還有串手鏈的,做布娃娃的,還有警察的服裝也在這裏加工,這些產品有的銷售到國外,有的銷往國內。
在監獄裏,法輪功學員如果不放棄信仰,每個月就只允許花六十元錢,得到批准後才能往家裏寫信。在裏面吃的很差,菜像豬食,其他犯人可以格外買加菜吃,法輪功學員卻被剝奪了一切權利。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二日我從監獄回家。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日晚上,我回家以後看到警察已經來抄過家,抄走了《轉法輪》、《精進要旨》、《法輪大法義解》等七、八本書,真相材料大約二十幾份、《風雨天地行》、預言和其它的真相光碟十多張。無奈下我流離失所了兩個月。
八月十二日早上我回家後,不明真相的兒子向派出所惡告我,被一個姓黃的社管會主任帶著一個女的把我抓到了雲南冶煉廠宿舍區附近的社區。在社區裏,三四個王家橋派出所的警察訊問我,詢問內容關於和甚麼人聯繫,資料哪裏來的,發到了哪裏。我在社區呆到了晚上十一點半後,被王家橋派出所的三四個警察送到了五華區看守所。
在五華看守所裏我呆了快九個月後被送到了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九監區。我在看守所裏還是折本子。而在監獄九監區裏,我每天從早上六點半開始坐小板凳,坐到晚上十點半,期間有幹活,幹活內容和前面那次的一樣。因為我不放棄信仰,因此一直在監獄坐小板凳坐了三年多,坐小板凳坐到最後屁股上全是老繭,化膿,監獄裏還不給墊子墊著坐,因此凳子非常硬。在裏面一個星期只能洗一次澡,每天只有一壺熱水用來喝,洗臉洗腳都是用冷水。每天只能上四次廁所,上午兩次,下午兩次。二十四小時我的旁邊還有兩個包夾監視我的一言一行,不允許我和其他人說話。在九監區裏我每個月只能用六十元錢,這六十元錢是不夠用的。因為我不放棄信仰,三年多裏監獄不允許家人來會見,我沒有寫信,也沒有收到過信,還不允許我打電話。每天不允許走出房間,因此我在監獄裏一直呆在同一個房間裏。在九監區,我的專管警察先後有李國英、林曉雯和梁潔。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三日我出獄回家。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早上十點左右,我到圓通山發真相小冊子的時,被圓通山後門的保安拽住,然後打電話給華山路派出所的警察,二十分鐘以後兩個穿警服的警察開車來了以後把我扭送到車上,隨後帶到了派出所。到派出所後搜走了我隨身帶的二十多本真相材料,有《為甚麼退黨》,《明真相》和《九評共產黨》碟六盤,《二零一二年神韻新年晚會》三盤。然後警察一邊看真相材料一邊問我為甚麼發這些東西。下午三四點以後昆明市五華區國保大隊的馬斌和馬迎輝來了以後就問我小冊子哪裏來的,問我為甚麼還要發東西,他們還把搜走到東西都照了相。派出所的警察下午六點帶我到了在小壩附近的一家小醫院檢查身體,檢查完身體以後帶我回派出所,在派出所裏警察揚言說要取保候審,晚上十一點半才送我回家。
如今的我已經七十三歲,用人的話講,應該安度晚年了。然而在中共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十四年裏,我遭受了太多不公正的對待和迫害,但是我心中惦念的仍是那些至今還不明真相的世人們。
每次想到法輪大法給予我的一切,想到李洪志師父,我都忍不住掉下眼淚,感歎我是多麼的幸運。法輪大法的法理一直伴我走過了人生中最黑暗的時光,我的心中因為裝著大法,亮堂堂的。我要把真相告訴更多的人,也想把我在這十四年中遭受的這一切迫害告訴更多的人,讓更多的人認清中共的邪惡本質,不做中共的陪葬,選擇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