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監獄的分布:第一幢老式監區,大樓建造形狀為「L」形,按照中間樓道東西劃分樓面為分監區。其中底樓為一監區,主要關押外籍犯人。二、三樓是二監區,主要是關押新收犯人與監獄演出小分隊。四樓非法關押迫害法輪功學員。頂樓為加層作為監獄開會演出。這幢老式監區與後面的新建監區不同在於,老式監區每個監室裏沒有衛生設施,所有一切日常生活設施全部在走廊中間,老式監區在每層樓面東部頂端樓梯口作為禁閉室。
五監區的罪惡:
上海松江女子監獄五大隊對外宣稱政治學習大隊,實質是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所謂嚴管大隊,分為三組:攻堅組,鞏固組,回歸組,另外還專設一個監控指揮部,負責每天二十四小時監視每個監房的監控錄像。分入五大隊的普通犯人都要接受「專門培訓」,根據需要承擔「看管,轉化」法輪功學員的任務,如專門監視法輪功學員一舉一動的犯人稱為「包夾犯」。這類犯人的勞動指標可降至30%,按照五大隊另立的一套評分標準給她們加分減刑的。
幾乎每個被分押到五監區的法輪功學員首先被安置在樓道的禁閉室內,一個禁閉室分三個小間,一般為期為三個月左右,其中最裏面靠外牆那小間秋天時像冬天,夏天沒到就汗流浹背,是特意給法輪功學員受罰所用,每個不足三平方米小間有一個小窗,能不能開窗還要看迫害情況而定,中間那間基本上是放包夾犯的東西,外面一間靠近樓道的為包夾犯所住,過道上放置毛巾架等日用物品。包夾犯二十四小時輪番用各種手段折磨法輪功學員。邪惡手段如下:
1、監獄規定休息時間不讓睡覺;2、不准正常上廁所;3、不讓自己喝水;4、不讓自己拿自己的東西;5、不讓洗澡;6、不讓放風;7、逼迫看造謠,污衊大法影視;7、逼迫寫各種違法保證書;8、剋扣飯菜;9、每天罰靜坐與靜立;10、故意限制水量不讓清洗衣服;11、每天輪番謾罵甚至毆打;12、不給見親人;13、不給開大帳。在這樣無人性的迫害下,惡警覺得邪勁還不夠時,就會把中間那儲物間也讓包夾犯住,整個禁閉室加上中間的過道十平方就要住上六個人,其中包夾犯中專門配備一個惡警非常欣賞的學習組長,(五監區設有專門系統培訓做思想轉化的包夾犯,她們長期學習很多有關污衊大法的書和觀看造謠影視),每天從精神到肉體用盡魔鬼手段折磨法輪功學員。
五監區為了封鎖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消息,所採用的手段既隱蔽又毒辣,監獄為了配合惡警折磨虐待法輪功學員,為老式監區的三樓禁閉間進行改建,把最裏面的那個監室用護牆隔音板全部做了隔音措施,這是為了掩蓋那些打手在折磨法輪功學員時大聲叫喊,在三個平方米的小方塊,法輪功學員沒有任何人權可言,就連人最基本的生理大小便,喝水都得不到自主權,其它就更不用談人格不受侮辱等侵犯。法輪功學員在上海女子監獄裏,人格備受侮辱,人身缺乏安全,身體受到侵襲的情況下,法輪功學員沒有任何的辯護、申訴、控告、檢舉權力,在法律中未被依法剝奪或者限制的權利都被上海女子監獄全部剝奪。法輪功學員就在這樣人間地獄般的地方一呆就是幾個月或幾年。
以上是五監區女子監獄禁閉室的基本情況。
對拒絕配合與妥協的法輪功學員而言,到了所謂正常監室,那就是到了一個大的禁閉間,甚至更為瘋狂與邪惡。因為大監室裏床位共有十二個,如果在小禁閉間裏沒有被轉化而態度十分堅定的,被轉到大監室時惡警就會用整個監室人員來做包夾犯,而整個監室人員都是經過精心挑選搭配好的,其中多數為暴力犯,還有就是詐騙犯,那些所謂監室裏的室長,長期被惡警灌輸惡毒污衊大法的材料,那些人為了減刑為了得到監獄裏的利益獎勵,為了滿足個人的私慾與發洩內心的憤怒,使出的招數狠毒無比,所以對那些堅定的法輪功學員來講是加大了迫害的程度。
長期非法監禁、非人性的折磨
李華硯:監獄法規定禁閉期限最多不得超過十五天,李華硯被非法關入禁閉間長達九個月之久,後被逼精神失常,因為上級來檢查驗收,禁閉間不得不暫時取消,李華硯才被放出。
馮蓉霞:二零零七年九月被送入上海女子監獄起,馮蓉霞已先後十多次被送進監獄醫院住院,幾乎是每月一次。雖然已被迫害成重病,但上海松江女子監獄為了迫使馮蓉霞放棄修煉,大冷天獄警指使刑事犯殘酷的打她,打的她昏死過去,再用冷水把她澆醒,然後再踢打折磨。二零零八年七月馮蓉霞從醫院回到女監,短短一個月體重下降了七斤,家屬在接見時看到她手臂上滿是瘀青,並且臉色蒼白,面頰紅腫。馮蓉霞說:「是因為在監獄裏不肯寫決裂書不肯放棄自己的信仰被打的」,在一旁監控的主管隊長姚笛惡狠狠的說,「你講這些情況幹甚麼?」馮蓉霞說,當時向隊長反映被打情況時,根本沒有答覆,並且他們變本加厲的打她,而且不讓她睡覺等等。
柏根娣:在上海市女子監獄被非法關押的四年半中,柏根娣被長時間關押在狹小封閉的禁閉室內,有大約四~五個犯人輪流監視,在監獄「減刑政策」的激勵下,在監獄惡警的指使之下,這些犯人除了言語侮辱謾罵她,還採用種種卑劣手段迫害: 1.不允許上廁所:只能使用一個很小的塑料痰盂,解決所有方便的問題。也不允許她自己去倒這個痰盂,當痰盂裝滿後,由負責監視的犯人去倒,這些人就會乘機刁難、謾罵、侮辱柏根娣,以此施加壓力。 2.不允許洗澡洗頭:從夏季最炎熱的時候起,長達十一個月不允許柏根娣洗頭,洗澡和洗衣服都只給少量的水,冬天洗腳只有少量熱水,經常是用冷水洗。 3.在飯裏倒尿液:平時飯菜質量低劣,不允許購買食品,只能買少量的生活用品,還在飯裏傾倒尿液。 4.往身上潑髒水:晚上睡覺前,用髒水潑在柏根娣身上,導致她無法洗漱,一身髒水,濕漉漉的睡覺。 5.用時尚雜誌捲成棍棒毆打:有的犯人為了表現自己積極參與迫害,換取減刑,用很厚的時尚雜誌捲成短棍毆打柏根娣,致使她半邊身體都發黑發紫,甚至採用惡劣的方式抓、打下身。
王全娣:被非法判刑三年,被非法關押在上海市女子監獄的五大隊及三大隊。由於她堅定修煉,拒穿犯人的囚服,遭到上海女子監獄惡警的殘酷迫害,長年被關在禁閉間遭受迫害,用毛巾勒住她的嘴,被強制套上囚服並用刑具「約束帶」捆住她,那是一種勒住身體的同時並將雙手一前一後綁住在前胸後背的牛皮帶,時間一長可以令雙手血脈不通、手臂僵硬萎縮。並且她睡覺時也不給她解下來,這樣睡覺時會令人壓得手臂極痛、麻木失去知覺。王全娣的手臂如今已經明顯萎縮。監獄惡警還以她不穿囚服為由不允許她與家人見面,家人去探監只能到那裏與她通電話,長年的迫害使年逾花甲的王全娣身體虛弱,惡警也不允許家人給她買食品。王全娣被非法關押在女監三大隊迫害。用約束帶捆綁她數月的是原三大隊的惡警大隊長陳玉妹,現被調到五監區為大隊指導員。
張英:被非法判刑二年六個月,關押在五監區一分監區遭受迫害。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張英遭惡警慫恿犯人毆打。五監區的侯麗琴、周莉娟、施蕾等惡警繼續用其它方法變相迫害虐待張英,同監室犯人說:「雖然可以不打你,但精神上折磨你!」張英的家人去監獄會見時,得知她在行走都不方便需要有人扶、血壓偏高、心臟被查出有問題(曾在長寧看守所禁閉室裏,被手銬與腳鐐還有身體上的皮帶鎖定在禁閉室裏的木椅上七天七夜,後又被雙手雙腳並銬一起連續被銬十五天日夜)的情況下,開始逼迫張英參加勞動,否則就要關禁閉、上手銬,張英拒絕勞動,卻要面臨被進一步迫害。
孫卓英:被非法判刑四年。由於她對大法的堅信在松江女子監獄五大隊專管隊遭受長期的罰站和罰坐到深夜十二點左右,造成嚴重的缺覺使得她整天昏昏沉沉,還受到三四個惡警打手的你一拳我一腳的毆打。惡警強迫孫卓英這樣年邁的老人一個人打掃幾十人用的廁所,並不讓她使用,一切的洗漱和上廁所都在監室裏,寸步都不讓她動。更為惡劣的是,惡警有意讓便盆滿了,不讓倒,造成居室裏的犯人仇恨法輪功學員。邪惡的警察命令打手只給老人一點點的熱水,無論是在炎熱的夏季還是冬季,只能用少量的水來擦洗全身。因為長期皮膚得不到清洗而造成皮膚病,在整個的非法關押期間,孫卓英在四年裏幾乎沒有洗過一次澡。
張素梅:因高喊「法輪大法好」拒絕配合邪惡的迫害,張素梅被五監區非法關押在4四樓禁閉間,後張素梅絕食抗議,一直被非法關押在禁閉室內。
李文娟:被非法判刑四年半,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七日,家人在南匯監獄醫院終於見到了李文娟。她癱在病榻上,不能移動,整個人已經骨瘦如柴,頭髮枯白,身體非常虛弱。詢問後,才知道她遭受近四個月的嚴管折磨。
上海女子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直接責任者:
副監獄長李海蓮(警號3109005),負責「轉化」迫害。
教育科科長馮鶯(警號3109056)積極配合監獄下達對監區法輪功學員轉化工作,同時與監獄獄政科科長曹春花(警號3109178)合作,在明知五監區在執法上違反《監獄法》同時,仍盡力掩蓋無視五監區的違法制度,構成五監區警察在執法過程中耍流氓,反人性惡性事件層出不窮。
在監區一級就是現任五監區區長侯麗琴(警號3109158)和監區教導員陳玉妹(警號 3109050)對每個法輪功學員具體實施各項迫害方法與手段,在分監區直接制定「轉化」每個法輪功學員的計劃的有惡警施蕾(警號 3109257)指使小警察和操縱包夾犯實施犯罪。
惡警施蕾已到了退休年齡,但因她對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手段殘酷翻新,長年積累了豐富的迫害經驗,所以在退休的時候被上海女子監獄返聘,現留任五監區中隊指導。在平時的具體迫害工作中,她擔任調教剛來監區的小警察如何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在五監區專管迫害法輪功大隊,一分監區是作為轉化中隊,而二分監區是被邪惡強迫洗腦迫害被迫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強制生產中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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