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擔心有詐,四月十日上午九時許到愛民法院,打通法官張穎、王楠電話,詢問明天開庭的事情是否真的取消了,並再次要求獲得起訴書、查閱複製案卷、遞交取保候審申請書等證據材料,被粗暴掛斷電話、拒絕接待。十一日上午,律師去看守所等著,沒人說「開庭」之事,下午就離開了牡丹江。可是萬萬沒想到的是,愛民區法院竟然在下午秘密開庭非法審判韓秀芳和劉春蘭。
這明明是在執法違法,而且法院禁止律師複印案卷的行為違法,限制了律師的辯護權,也妨害律師依據卷宗材料對立案、偵查、起訴等辦案環節違法行為的控告申訴權。
這些年來愛民區法院一再違法判案,尤其在2004年2月14日,在市「六一零」的指示下,由愛民區法院對被關押在看守所的二十八名法輪功學員秘密審判。為了掩人耳目,避開家屬、社會公眾視線,不通知家屬、沒有律師、不准上訴、反駁,不經法律程序強行判決。被非法關押在牡丹江看守所的28名法輪功學員,被惡警強行帶走,有的匆忙中都沒來得及穿自己的鞋子,穿著拖鞋被帶上警車。非法開庭的地點位於西三條路牡丹江大橋北側的牡丹江市中級法院,法院的旁聽席上坐著的都是牡丹江市各派出所、公安分局的惡警,幾乎傾巢出動。惡警僱用了很多手拿照相機和攝像機的記者為其造勢。
當愛民法院開庭時,更是醜態百出,啼笑皆非。如:當公布所謂申春花的證人證言時,讀到:申春花利用×組織在×年×月至×年×月期間傳遞……。申春花當庭指出×年×月至×年×月,我因剖腹產到不在本市的娘家坐月子(居住),哪來的這些事?因謊言偽證被當庭揭穿,法官氣急敗壞地用力敲著錘子,噹!噹!並且叫囂「藐視法庭,繼續」。接著又讀到申春花在×年×月和×××、×××在一起,申春花當庭又指出×年×月我在外地娘家坐月子,這些不屬實。法官當即像發了瘋似的噹!噹!噹!敲著錘子吼叫「藐視法庭,擾亂開庭秩序,從重處理」,就這樣,申春花被誣判11年。
中共惡警為了把所謂的「罪行」弄大,玩起了一套把戲。當說王楣鴻的案子時,說王楣鴻給了於貞萍多少、多少份所謂證據材料;當說於貞萍案子時,又說於貞萍給了王楣鴻多少、多少份所謂證據材料。也不知道是王楣鴻給了於貞萍,還是於貞萍給了王楣鴻。能把所謂的「罪行」弄大就行,這種類似的案例非常的多。
惡警捏造「罪證」陷害好人,把根本都不認識的、毫無關聯的人捏到一起,「共犯、共同犯罪」。老年大法學員車桂蘭的案子就是這樣的。車桂蘭自己當庭陳訴:我都不知道這個人長啥樣?我怎麼給他材料,我又怎麼讓她這麼的、那麼的。讓車桂蘭簽字時,她寫下了「法輪功千古奇冤」。這位白髮蒼蒼的老人就這樣被誣判11年。
有位看守所的獄警在與法輪功學員「聊號」(交談)時哭了,她哭著說:我知道你們是好人,我當時也打了你們的人,但不是情願的,是有人說我煉法輪功,要整治我。我怕被整治,就打了你們的人,還被上了惡人榜,是劉××所長讓我幹的。你們可都要活著出去呀!老車太太(車桂蘭)這把年紀了,還能活著回來嗎?十一年太狠了!
非法開庭時,法輪功學員聯名指證自己被剝奪睡眠、惡警刑訊逼供、強迫按手印、執法犯法的犯罪行為。法官宣布證詞無效,反倒拿出牡丹江第二看守所提供的「沒有法輪功學員帶傷送入看守所」的假證詞,法輪功學員王維琳(女)被打得全身紫黑,上廁所腿都打不了彎;王楣鴻被惡警用槍把打得面目皆非;還有一個不知姓名的法輪功學員,刑訊逼供後「零口供」(甚麼也沒說),雙手反被到身後被「上繩吊銬」 。到看守所後一個多月手臂抬不起來,耷拉著,生活不能自理。
法輪功學員有幾個不是帶傷送進看守所的??難道這些血的事實是造假嗎?事實成了無效的證詞,謊言卻成了給法輪功學員定罪的證詞。愛民法院打著「愛民」的幌子實質是「害民」法院。在法輪功學員拒絕簽字,認為無罪,它們不得已草草收場,幾天後送來了判決書,以「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為名誣判法輪功學員, 20多人被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剝奪政治權利,其中4人被誣判14年;2人被誣判13年;10人被誣判11年。
看守所的獄警看到判決書後,說憑甚麼判這麼重?他們也太狠了吧。法輪功學員反問他們:為甚麼提供假證詞?為甚麼昧著良心說假話?他們回答:我們也沒有辦法(言外之意,也是有人逼迫這麼做的)。獄警告訴法輪功學員上訴,或許少判幾年。法輪功學員上訴並不是像他們所說的要爭取少判幾年,而是要維護大法、維護法律的尊嚴。在上訴的過程中講真相,挽救被惡黨洗腦毒害並被當作迫害好人工具的法官的生命!給他們選擇美好未來的機會,在維護法律尊嚴的前提下伸張正義。遺憾的是:牡丹江愛民法院、牡丹江市中級法院的法官們,放棄了未來,選擇了黑暗,做出剝奪上訴,維持原判的裁決。
其中,當時遭非法判刑的康運成、金宥峰被迫害致死。多少法輪功學員的父母帶著在強制服刑的兒女的牽掛擔心而悲憤離世,臨終前都沒有見上親人一面,卻留下的是一封飽含思念的信。多少年幼的孩子,最小的才13個月,2歲、5歲、9歲、11歲都無家可歸,無人照顧被迫寄託給他人。以下兩張照片上的幼兒,一個是金盼盼,男孩;另一個是劉雙雙,女孩。他們的父母都是法輪功學員,也都是牡丹江師範學院令人尊重的老師,遭受殘酷迫害,並被非法判重刑。
金盼盼(男孩) | 劉雙雙(女孩) |
金盼盼,2002年9月初出生,有一個10歲的哥哥叫金祿易。當金盼盼只有14個月的時候,他的爸爸媽媽被非法抓捕。惡警為了給他父母判刑,一直拖到2004年2月14日金盼盼剛剛滿18個月後才開庭判刑。金盼盼的爸爸金宥峰被非法判11年,媽媽被非法判14年。
劉雙雙,女孩,只知道她比金盼盼大3個月,她當時還有一個3歲的哥哥叫劉成成。父母都是法輪功學員,他們的媽媽叫申春花被非法判刑11年、爸爸叫劉知淵被非法判刑14年。
有一個法輪功學員的孩子看到自己的媽媽在家中被綁架,鞋都沒有穿,就被惡警強行帶走,他光著小腳手拎著媽媽的鞋子追趕警車,拼命的哭喊:媽媽…媽媽…鞋…警察叔叔,你們知道失去媽媽的痛苦嗎?孩子的哭聲撕心裂肺,有一個良心尚未泯滅的警察眼圈濕潤了,下車接過孩子手中的鞋子。
一位法輪功學員的孩子因爸爸、媽媽都被綁架到監獄,孩子每天都站在路口等待著爸爸、媽媽的歸來。在媽媽臨近從監獄裏回來的前幾天,孩子不幸遭遇車禍,兩腳被車碾得粉碎。
於宗海、王楣鴻夫婦被重判,十多歲的孩子由他人幫助照管,現今流亡海外異國他鄉。於宗海至今仍被非法關押牡丹江監獄,王楣鴻還被非法關押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愛民區法院耍詐,《出庭通知書》說,四月十一日上午九時在「牡丹江市公安局監管支隊」(看守所)公開開庭審理本案。隨後八日,自稱張穎的法官來電通知「被告人病重,原定十一日上午的開庭取消」。十一號上午,北京律師就去看守所等著,樓上樓下挨個辦公室找,沒見「開庭」,也沒人通知說開庭,下午就離開了牡丹江。愛民區法院竟然在下午秘密開庭,非法審判兩位老年婦女韓秀芳和劉春蘭。不經法律程序,沒有律師出庭,兩位老年婦女韓秀芳和劉春蘭命運可想而知!
黑龍江牡丹江市愛民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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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長:孫某某 0453-8909499 1894639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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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長:某某某 0453-8909599 1376660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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