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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曲麗華、劉楠和趙京春被綁架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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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牡丹江法輪功學員曲麗華,二零零九年在《一個「煉」字,遭冤獄數載》訴述自己因堅持修煉「真、善、忍」大法,十年來遭到中共邪黨人員的綁架關押、開除工作及非法勞教,被迫流離失所。法輪功學員劉楠二零零五年寫了《我和丈夫一起走過的正法修煉之路》敘述了那些年來被迫害的經過,揭露了公安、國保的惡行。

在沒有任何說話、申訴的機會和渠道的社會中,說真話受迫害的「法制」時代,寫文章報導事實、揭露迫害,本是人間難得的義舉,是中國人正義、良知、道義的體現。行使的是「憲法」的第四十一條等規定的中國公民的權利,是憲法的維護者!

然而,牡丹江國保以此為由,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綁架了趙京春劉楠夫婦,還將構陷劉楠的案卷報到檢察院。至今趙京春、劉楠夫婦等已被非法關押四個多月,近況不詳。二零一三年三月四日,牡丹江市海林法輪功學員曲麗華也因此在牡丹江,被牡丹江公安局國保支隊政委楊丹蓓及海林公安局國保大隊多人聯合綁架。

一、趙京春、劉楠夫婦被非法關押已四月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牡丹江趙京春、劉楠夫婦等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非法關押已四個多月。警察妄圖繼續造假製造冤案,把構陷迫害劉楠的案卷報到了檢察院。

劉楠女士,四十歲,中專畢業,她丈夫趙京春,四十一歲,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通過學法修煉都身心受益。他們做夢都沒想到的迫害,就在他們新婚不久發生了。趙京春從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開始,幾番被非法拘禁直到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才回到家,被迫上過三次電視錄像,違心地說了不該說的話,曾二次被非法勞教。劉楠貼真相資料,被非法劫持至戒毒所勞教。

劉楠二零零五年寫了《我和丈夫一起走過的正法修煉之路》,敘述那些年來被迫害的經過,揭露了公安、國保的惡行。劉楠描述在愛民公安分局遭受的酷刑和恐怖時說:

「愛民公安分局來了五個男人,其中有一個是他們自稱局長的中年男子,還有一姓王的,一高個中年男子,一個開車的,還有一相對年輕的,他們一進來,那個開車的目露兇光,二話不說就猛地照我胸口打了兩拳,打得我一下就撞到牆上,那個稱作局長的問我的姓名地址,我沒說。……幾個惡警把我從巡警隊綁架至愛民分局,把我關進一個像值班室的屋子,屋內有兩張床和一張桌子,這時已是晚八點左右了,整個樓靜靜的,他們把門一關,這五個一齊圍住我,面目猙獰兇狠,充滿邪惡恐怖的氣氛。一個惡人說:『你信不信,今天把你打死都沒事兒。』

「他們繼續逼問我的姓名、地址,我始終沒說。他們就逼迫我雙腿分開半蹲下,把手使勁背到後背上,哈下腰,這種姿勢蹲不下去,腰直不起來,一會兒腿就酸得直抖,據說惡警稱這種酷刑為『開飛機』。其中一惡警坐在床上還吆喝著:『蹲下去,別動。』並且拿一個枕頭從床上扔到我彎成九十度的後背上,本來我就渾身痛得堅持不住了,又壓上一個枕頭,我全身的肌肉血管都像要脹爆了,一個惡警又過來猛踢我的腳,讓我把雙腿分開的不能再分了,雙腿的筋都要斷了似的,看到他越來越邪惡,我想不能再縱容他們了,我才不蹲了呢,我順勢坐在地上,用手揉著腿,那個踢我的人見我一下坐在地上,嚇得往後退了兩步,態度也沒那麼邪惡了,可見他們對自己幹的壞事也是很心虛的。」

二、曲麗華屢遭迫害 揭露邪惡再次被綁架

曲麗華,女,四十九歲,家住黑龍江省海林農場,中共迫害法輪功後,農管局領導讓她表態,她僅因一個「煉」字,被單位開除,非法拘留並抄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曲麗華為了到省政府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被派出所惡警綁架,被勒索並停止工作三個月。

二零零零年九月底,單位領導王金萬和於洪奎問她還煉不煉法輪功,她堅定的說了一個「煉」字,就被單位開除且取消了參加養老保險的資格,然後又把她劫持到海林市看守所。

在海林市看守所,惡警趙福平和李國賓給她戴上腳鐐,用塑料管子抽打,後來她被劫持到哈爾濱女子戒毒所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曲麗華從戒毒所回到家中,派出所惡警王強、周雪生、周傑不斷到她家騷擾,三個月後,「六一零」主任張振啟和惡警吳偉又把她劫持到海林市看守所。

在看守所,所長單成強穿著皮鞋往她頭上猛踹,曲麗華絕食反迫害,武警拿著大木棒壓陣,把她拖出去灌食。灌食時,獄醫把她摁在椅子上,把她的胳膊擰到後面用手銬固定住,兩個犯人用手按住肩膀,再用腳頂住她的腿,使她一動不能動,獄醫捏著她的鼻子,用擴口器使勁撐她的牙,那個痛苦一般人無法承受。

然而,在沒有任何說話、申訴的機會和渠道的社會中,說真話受迫害的「法制」時代,寫文章報導事實、揭露迫害,本是人間難得的義舉,是中國人正義、良知、道義的體現。行使的是「憲法」的第四十一條等規定的中國公民的權利,是憲法的維護者!

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然而,牡丹江國保以此為由,綁架了趙京春劉楠夫婦,還將構陷劉楠的案卷報到檢察院。牡丹江市海林法輪功學員曲麗華也因此在牡丹江,被牡丹江公安局國保支隊政委楊丹蓓及海林公安局國保大隊多人聯合綁架。牡丹江國保借用法律之名封殺真相、打擊良善,這是對法律的侮辱,是對道德的侮辱,也是對文明的侮辱。遲早會被所有人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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