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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金昌市公安局、安全局迫害法輪功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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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金昌市位於甘肅省河西走廊東端,祁連山北麓,被譽為絲綢古道上的夜明珠,中國的鎳都。市境總面積九千六百平方公里,轄一縣一區,即永昌縣和金川區,十二個鄉(鎮),一百三十七個行政村,總人口四十三點七七萬人。金昌是以有色金屬、重化工為主體的重工業城市,是我國最大的鎳鈷生產基地和鉑族金屬提煉中心。

在這個人口不足四十四萬人的小城市,卻分布了大大小小十八個派出所,一個金昌市公安局轄永昌縣公安局、金川公安分局和龍首公安分局。兩個戒煙所、兩個看守所和一個國家安全局。

值得一提的是,金昌市的安全局是一個秘密單位。它所處的位置都未安置任何標誌。說白了,其實就是一個特務機構,任何一樣都見不得人,包括他們這十幾年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也都是採用掩蓋的流氓手段。這些國家的專政機器卻對本市的法輪功學員進行了大量的迫害。

這些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有企業裏的知識分子和工人,有家屬和社會上的個體人員,也有周邊縣城的農民,都是一群普普通通的、善良的老百姓,面對中共這十三年的迫害,有的失去了生命,有的失去了自由,有的失去了工作或經濟來源,有的被迫流離失所,家庭破裂。

《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第三十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從中共對法輪功迫害的整個過程來看,江澤民和中共相互利用,以權代法、以黨代法,無視《憲法》與法律,完全沿用了歷次中共整人運動新聞造假的欺騙手段(如自編自導的「天安門自焚」、嫁禍於人的自殺、殺人等節目),反覆地愚弄中國人。

甘肅金昌市的公安局和安全局也一直跟隨著中共這個邪教組織,不遺餘力的幹著歷史上最邪惡的事情。金昌市公安局長陳濤、高永宏,副局長彌善慶、張永生,金昌市公安局國保處王有祥、王明芳、尚克武、李新華,安全局李文德、賈軍等人,必須對種種嚴重侵犯人權的犯罪行為承擔自己的歷史責任。

公安系統和安全局的犯罪事實

(一)公安局的犯罪事實

'金昌市金川公安分局'
金昌市金川公安分局
'金川路派出所'
金川路派出所

一、綁架

自從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之後,金昌市公安局及下屬的各派出所對所有法輪功學員最先採取的迫害方式就是

綁架。剛開始的時候還偽裝的講究點法律程序,到後來,完全撕下一切偽裝,置所有的法律於不顧,完全是一副流氓地痞的做法,想抓誰抓誰,想甚麼時候抓甚麼時候抓,想怎麼抓就怎麼抓。他們自己都說,我們就是帶著執照的流氓。他們通常採用的伎倆有:

1. 欺騙

事先擬定好要抓哪位法輪功學員,然後找到此人,無論你是上班還是休息,編一套無關緊要的鬼話,騙你去甚麼甚麼地方,說是調查點甚麼事情,問個話,騙去之後,直接非法拘扣。例如,法輪功學員陳旭中就是在單位裏被惡警騙去問話,在沒有搜到任何東西的情況下,這一去就被直接非法勞教三年。

2. 暴力

非法監控某位法輪功學員一段時間後,或在路上,或在單位,或直接非法入室,暴力動手抓捕,拳打腳踢。強行帶走非法拘扣。惡警綁架法輪功學員高吉銀、王玉紅夫婦時,就是在他們剛下班給孩子開門之機,踹門而入,當著孩子的面野蠻抄家,粗暴毆打王玉紅,耳光加腳踹,倒提著王玉紅的腿從四樓拖到一樓,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叫聲驚倒四鄰。

據不完全統計,自九九年七二零以後,發生在金昌市的綁架事件多達幾百起。僅二零零二年在永昌縣就綁架了五十餘名法輪功學員。有的直接就綁架到派出所或公安分局,一呆就是幾天,有的被綁架到洗腦班,有的送入戒煙所、拘留所或看守所,非法拘扣的時間不定,有幾天,有幾個月,有的直接送入勞教,根本不講任何的司法程序。

二、非法抄家(盜竊)

金昌市公安局及下屬派出所所有的警察,為了尋找收集他們所謂的證據,最直接的流氓手段就是不出具任何搜查證件,突襲查抄。無論是工作單位的辦公室還是居民住宅,一旦進入,翻箱倒櫃,扯床拉被,甚至是不講道德的破壞性的搜查。即便是沒找到甚麼法輪功的書籍和真相資料,也得把例如計算機、打印機、手機之類的電子產品當作證據拿走,又不給開任何非法沒收物品的清單。這些非法沒收來的電子產品,多數被這些所謂的執法人員私人使用或侵佔。有些非法抄家的將錢也順手牽羊,有的農村的牲口也被牽走。這種野蠻的抄家惡行通常是在綁架之後,也有的就是在綁架的同時進行的。

三、罰款(勒索)

毫無正當名目的罰款是金昌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警最願意幹、最積極幹,也是「最開心」的事情了。行為同金昌市那些緝毒的警察一樣,只要是手裏沒有錢花了,就去抓捕一些吸毒人員,然後罰款。每個派出所罰款的名目和數量都是他們自己定的,完全根據自己對金錢的需要,也不用上交。抓住法輪功學員可以得獎金,罰款又可以搶一筆,有些惡警在沒有道德底線的貪慾下,幹著這些最邪惡的事情。例如:進京上訪被遣送回來的一律先要勒索;被非法抄家的要溫哥華;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戒煙所後,變相的向法輪功學員的家屬騙取、索要錢財。罰款後不給開條子。

李得香,去北京上訪,被拘留三個月,並詐取二千元錢。

張延榮,因到京上訪,惡警將家中農用拖拉機搶走,家人全都被抓,家中價值兩萬多元的魚池因無人照管而荒廢。

胡尚學,被非法扣去退休工資,非法扣去生活費六千元,在遭受多次綁架、抄家時,先後被盜走財物約三千八百多元。

米增石,被非法抄走《轉法輪》和煉功帶,還抄走了手抄的《轉法輪》和《精進要旨》等資料。被綁架到縣公安局看守所被非法拘留了三十天,並勒索一千元。後又被在非法查抄中抄走真相光盤和煉功帶,綁架到公安局拘留十五天,並勒索一千元,以後又被非法抄出幾張真相光盤和大法書籍,勒索五百元。

黃志秀,被惡人勒索了幾次錢(大約一萬元)。

馬德貴,家中曾被惡人非法抄家四次,非法拘留七天,並勒索一千元。

陳姓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抄家,抄走資料和大法書,罰款數目不詳。

趙金芳,被非法抄家,抄走《九評》一本。惡警勒索一千元。

石剛琴,被非法抄家,惡警發現一條真相橫幅,石剛琴被勒索一千元,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焦桂英,被非法抄家,抄出一個MP3的空盒,夫婦兩人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勒索一千元,東籌西借五百元,為敲詐另外五百元,又威脅說要非法開庭。

李有夫婦,被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丈夫被非法拘留七天,勒索一千元。

李有玲,被非法抄家,抄走改字表,被非法拘留十天,勒索五百元。

張淑梅,被非法抄家,前後共被勒索四千多元。

趙鳳蘭,被焦家莊鄉派出所惡警多次非法抄家、勒索。

王萬芳,被非法抄家又勒索(一千多元)。

毛瑞蘭,被非法抄家、勒索兩千多元。

因非法抄家和勒索的次數實在太多,難以統計具體數字,從以上的幾個案例來看,惡警的貪婪邪惡已見一斑。

四.酷刑

'金昌市看守所'
金昌市看守所
'永昌縣看守所'
永昌縣看守所
'永昌縣拘留所'
永昌縣拘留所

金昌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警幾乎都對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欠下過血債。被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無論男女老少,幾乎沒有不挨過打的。辱罵,砸手銬,捆綁、吊銬、老虎凳、拳打腳踢,電棍電擊等等,耍流氓,人身侮辱,都是他們迫害手段。更有甚者,野蠻灌食,不讓睡覺。

永昌戒煙所和拘留所所長惡警程掖生對被非法拘留的法輪功學員,不分老少一律讓做俯臥撐。胡尚學說:「我做不了。」程掖生說:「你做不了,就爬在冰地上。」西北的寒冬臘月很冷,胡尚學爬在冰上,不一會手和臂就凍得失去知覺,當把手從冰上扯下來時,手掌、手指肚已皮肉分家……

在永昌拘留所對法輪功學員的酷刑折磨是常有的事。胡尚學被非法拘留期間曾遭受過惡警郜江的拳打腳踢。警察最惡毒的是逼迫法輪功學員踩踏師父的法像。當時幾乎每個被非法拘留的法輪功學員都要過這一毒招。有一次,一個姓陳的惡警把大法師父的法像放在辦公室地上,兩個惡警在身後推胡尚學,胡尚學往後剛一用力,就把兩個惡警甩了出去。

在同一時間段,法輪功學員諸大義被綁架在永昌拘留所時,在惡警局長劉富海的指揮下,諸大義曾被惡警用繩子吊起來兩腳尖勉強著地,脖子上掛個裝了水的水桶,滿身的汗水不大一會兒就濕透了衣服。就這樣,折磨到昏死狀態時,惡警把他用涼水潑醒,再用橡膠棒繼續暴打。警察強迫諸大義踩踏師父的法像時,諸大義堅決不踩,劉富海吼叫著其餘惡警:狠狠地打、死裏打!惡警用木棍猛打諸大義的腳踝骨,當時腿被打到紫青、腫脹,數月後都不能走路。十年後的現在,我們看到諸大義的腳踝骨已經畸形變大。在這之前,惡警做「筆錄」時,一女警輕率的把諸大義的「諸」寫為「初」時,諸大義說:你這樣的素養,我的姓怎麼亂寫呢?第二天,這個女惡警找機會把準備好的螺絲刀用力扎在諸大義的手腕虎口處,一個高個頭的男性警察看到此情此景時,驚詫地望著她說:你怎麼能這樣呢?

看守所對女性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更是無法無天,惡警用起刑來毫不手軟,不僅嘴裏不三不四的說著流氓猥褻的話,還動手動腳耍流氓。迫害之初就曾有惡警將女學員吊起,並侮辱師父的法像。

'鐵凳固定到地上,砸上背銬正常蹲不下,扯的胳膊疼,站又站不起來,十分痛苦'
鐵凳固定到地上,砸上背銬正常蹲不下,扯得胳膊疼,站又站不起來,十分痛苦

法輪功女學員蔣世香就曾經被毒打得不省人事昏倒在冰冷的水泥地上,躺了很長時間。導致腰椎損傷,全身動不了,右手小指骨折,胳膊腫脹,青紫,時常昏迷。 醫生看到心臟幾乎停止跳動的蔣世香全身青紫,腫脹,腰傷的很厲害,直搖頭。他們強行給蔣世香打了幾種針,掛吊瓶。蔣世香丈夫被迫交了三百多元醫藥費,檢查費。最後還被逼迫請惡警吃了四百多元錢的飯。

惡警們自己都說,打法輪功比打別人更狠,因為法輪功學員不會跟他們對罵,也不會告饒順從,打起來毫無顧忌。

(二)安全局的犯罪事實

'位於金昌市盤旋路金川區第一小學對面的金昌市國家安全局,門前沒有匾牌'
位於金昌市盤旋路金川區第一小學對面的金昌市國家安全局,門前沒有匾牌

從江氏流氓邪黨集團準備迫害法輪功以來,中國大陸國安特務作為江氏惡黨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流氓暴力工具,以歷史上黑社會面貌橫跨社會各個層面、各個角落,全方位任意使用各種特務手段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秘密調查、蹲坑、跟蹤、監視(網絡監視)、監聽和竊聽電話,極力搜集構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所謂「證據」。十多年來,國安特務在綁架、查抄、酷刑逼供法輪功學員,破壞真相資料點,阻礙眾生了解真相認清邪黨真面貌方面,罪惡累累,罄竹難書。同樣,在迫害法輪功學員方面金昌國安特務也犯有累累罪惡。從以下這個例子就充份能看清國安特務的卑鄙無恥。

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三年期間,法輪功學員李桂英經營一個小餐廳,國安特務在對面的樓上長期進行監視、攝像,對進出餐廳的人同時進行跟蹤、監視。有時假扮成查電表的鬼鬼祟祟到小店到處窺探、盤問。餐廳附近隱蔽處時常停著奇怪的車,經常出現賊眉鼠眼的特務。李桂英和崇金霞在大市場偶然見面,被跟蹤偷拍照片,作為構陷法輪功學員的所謂「證據」。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二日晚八時左右,國安特務假裝去李桂英的餐館點菜吃飯,趁李桂英準備飯菜之際,強行闖入臥室內,將六十幾歲的老人從後面撲上壓在地上,開始非法抄家;馬志剛當時在地下室,不給開門,特務徐斌等用氧氣、乙炔把門割開,破門而入,上去狠命一腳把馬志剛踹翻在地。當時秘密綁架了李桂英、馬志剛,抄走大法書籍、複印機、刻錄機、光盤等。李桂英經營小店的錢也被一同搶走。

四月二十三日晚七時左右,國安特務說是給法輪功學員單思源家送快遞,騙開門後強行闖進,秘密綁架單思源。與此同時另一幫特務在法輪功學員崇金霞家綁架了她。破壞性非法搜查她們的辦公室、私人住宅,抄走大法書籍、真相資料、電腦、打印機、家庭娛樂用的錄像帶等。

以徐斌、梁柏、賈軍、陳晶晶、朱喜明為骨幹的流氓特務對四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滅絕人性的酷刑逼供。李桂英當時已是六十歲的老人,流氓特務對她剝奪睡眠,輪流逼供。全天不讓上廁所。她被手銬銬很長時間,胳膊、手都抬不起來。馬志剛被銬了八天七夜,不讓睡覺,徐斌、梁柏、賈軍、陳晶晶、朱喜明等流氓特務對他進行恐嚇、誘騙、叫罵、拳打腳踢。一天夜裏,流氓特務管飛和一個四、五十歲的特務用繩子將馬志剛雙臂從後綁起,然後倆人從後背把他吊離地面,反復進行,最後又把繩子掛於高處,使腳尖剛剛點著地面進行折磨,痛苦不堪。當馬志剛被放下時全身衣服都濕透了。由於他當時患有疥瘡,身上奇癢難忍,經常要抓癢,流氓特務就將他反臂從鐵椅後的雙環中穿過銬上,不讓他抓癢,還說這樣對治療疥瘡有利。其中年齡大的那個特務還用腳在馬志剛傷殘的那隻腳上又踩又碾。 馬志剛雙臂被長期吊綁疼痛難忍,流氓特務強迫馬志剛雙臂舉起不許放下,說是讓他「煉功」,讓他「好好的煉」。因長期站立,馬志剛雙腿、雙腳腫大。流氓特務逼他盤腿,不從就強行按在地上,硬搬他的雙腿。

一天,一個年輕的流氓特務不斷地用拳頭打馬志剛的頭部和臉部,打完後還說:我們不打人,我們是國安,文明警察,比公安系統的警察強多了。我們不打人我們也不想打,你要是其他刑事犯我們把你打個半死。並且多次說:你們法輪功學員上明慧網說我們是惡警,我們沒有打人,我們不是對你很好嗎?在以後的幾天中這個特務還多次用腳踩手銬進行折磨,直接導致馬志剛手腕腫大,大拇指一個月以後才恢復知覺。

單思源、崇金霞被秘密關押在永昌縣戒煙所,徐斌、梁柏、賈軍、陳晶晶、朱喜明夥同其他流氓特務、惡警對單思源連續九天酷刑逼供,至少三天不讓吃喝,不許睡覺。使單思源身體和精神備受煎熬,最後單思源被折磨的不能獨立行走,必須有人攙著才行。

國安特務對法輪功學員實施酷刑的時候不動聲色,躲在背後用偽善誘供,捏造偽證,羅列構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所謂「證據」,如:崇金霞是零口供,被他們捏造了一本子的虛假口供;單思源家裏的教學錄像帶二十幾盤、小孩的娛樂光盤等幾十盤均被說成是法輪功音象資料,編湊所謂的證據;數次威脅單思源的丈夫提供他們想要的證據,不然的話就是包庇罪,被嚴詞拒絕;弄了一堆東西說是從單思源家裏搜到的(實際家裏只有幾本大法書、一套講法錄音帶)。有位省裏來的國安官員,誘騙單思源說他們掌握了法輪功正在開展西部大發展,只要說出名單就立刻免去她的所有刑事責任等等莫須有的東西來搜羅證據。更可笑的是,他們為了進一步擴大證據,對單思源的電腦裏有多少字進行如下方法的計算:有多少字節算多少字。結果電腦裏的字數成了天文數字(實際裏面的東西很少),還大言不慚的說,這些字打印出來就是幾卡車。居然都成了所謂的證據。用這些構陷的「證據」,將這幾位法輪功學員誣判了十幾年。

儘管流氓特務給法輪功學員造成了很大的傷害和損失,法輪功學員還是本著善念講給他們真相,郵寄「法輪大法學會公告」,希望他們能停止犯罪,贖回罪惡。而且國安特務自己就能通過國外網站任意獲取真相信息。但是他們為了眼前的蠅頭小利,無視做人的道德底線,執意作惡。二零零五年至今,國安特務繼續對法輪功學員長期監視,監聽、竊聽電話,秘密調查,收集情報,圖謀繼續迫害。一段時間還同武威市國安局的特務作惡。有時躲在車裏在法輪功學員住宅附近、公共場所蹲坑、監視、跟蹤,拿著相機偷拍照片,捏造偽證。有時特務徐斌把車停在住宅小區附近,換上普通職工的工作服假扮成小區居民,騎著破自行車蹲坑、監視。有時開著天津大發麵包車,假扮成出租車司機蹲坑、監視、跟蹤法輪功學員。有時僱人開出租車監視、跟蹤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坐車給他講真相,他就裝作很感興趣、悟性很好的樣子,偶然說出一句話,讓法輪功學員都感到吃驚,覺的這人悟性真好,突然他會向法輪功學員要資料,對資料的來源很感興趣。有時騎摩托車監視、跟蹤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七年,在大面積監控顧不過來的情況下,從甘肅省國家安全廳請來電話監控特務,對所有法輪功學員以及他們認為有可能是同情或支持法輪功的世人進行非法電話監控。打過的任何電話內容全部錄音,而且通過移動電話進行定位跟蹤。雇佣無業年輕人、老年人,用竊聽器在公共場所對法輪功學員在二十米以內非法竊聽,搜集所謂「情報」。

據不完全統計,自九九年七二零以後,金昌市安全局對全市的法輪功學員的直接迫害人數已超過二十人,間接提供給公安系統所謂的「情報證據」用以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也有幾十人。他們比公安局的惡警更善於偽裝,平時是便衣,有的特務甚至是雙重身份,也在金昌市的某個企業單位任職,據說有一位姓夏的老師實際就是國安特務,在迫害法輪功學員過程中被認出。

這十幾年來經常參與迫害的國安特務有:

石善成:原安全局局長。

徐斌,男,五十歲左右,身高一米八,微胖,圓臉。從一個普通國安警察升為科長,主管迫害法輪功。目前調往蘭州市的省安全廳。

梁柏,男,外號「涼皮子」,三十二歲左右,身高一米六七,較胖,圓臉,皮膚較白。
賈軍,男,安全局副局長,五十歲左右,身高一米六五,瘦小,臉色發青。
陳晶晶,女,五十多歲,身高一米六三,收拾得很時髦。
朱喜明,男,四十五歲左右,身材魁偉高大,國字臉,話不多。
管飛,男,三十歲左右,瘦高,嘴向前撅。
張亞洲,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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