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護律師八點四十來到法院。我看到進入法庭內的只有被非法庭審的法輪功學員陳旭中的母親,有人問金昌市公安局國保處處長尚克武為甚麼不讓進去旁聽,尚克武說:「是法院的事,不歸公安局管」。我還看到一個人問:「今天給甚麼大人物開庭?」有人回答說:「是給煉法輪功的開庭」。
法院定於早上九點開庭,近九點時,法院門口來了許多想旁聽的民眾,結果來了一大隊警察,拉起了警戒線,把法院入口處圍了起來,好幾個警察站在警戒線後惶恐萬分,負責「警戒」任務的是桂林路派出所的警察,有個瘦警察四十歲左右,臉黑,他說:「我們接到的命令就是只允許有旁聽證的人進入,其他人員不能進入,我們只負責這事,其它情況不知道,我們不是法院的人,法院的情況我們不了解,案子的情況也不了解」。
想旁聽的民眾議論紛紛,「我們前幾天來問開庭時間,法院法警說可以來旁聽,還特意叮囑要帶身份證,又問「其他的案子旁聽也需要身份證嗎?值班的法警回答所有的案子都要拿身份證登記才能旁聽,今天我們帶上身份證來旁聽,又變卦了,要拿旁聽證了,這不明擺著欺騙人,不讓旁聽嗎!法院是講法律的地方,不讓旁聽是哪條法律規定的?」
也有民眾說:「法院開庭,把門攔住幹啥?」
有人答:「法輪功的事今天開庭,不敢讓民眾旁聽」
「真荒唐!法庭用法律審案,我們有知情權,為啥攔著不讓進?」
「有黑幕、有謊言、有貓膩。」「沒有證據,沒有證人,手續不全,見不得人,堂堂金川區法院,不敢讓人旁聽,不是見不得人是甚麼!」
有個老太太拿出身份證說:「快給我登記,我進去旁聽。」警察說:「沒有旁聽證不讓進」,老太太急了,說:「讓那個小警察出來給我答覆,法院幹的這叫甚麼事!」另一個警察趕緊說:「我們只是執行任務,請不要為難我們,快回去吧!」老太太不服氣說:「這法院到底是不是老百姓的法院,恐怕是黨法院吧!」
當天上午,有許多來法院辦事的人也被攔住不讓進,要求他們改天再來或讓法院的人出來接。但是一個女的進入警戒線被攔住,她告訴警察她是安全局的,警察立即放行。
躲在法院二樓偷拍的共有三人,其中有李敘和(金川分局國保大隊隊長)與代寶吉(龍首分局國安科科長),偷拍的設備有攝像機、小照相機,從早上八點到十點左右才從樓上下來,又躲到法院對面的三樓繼續偷拍。
非法庭審結束後,出來的人中很多都是金昌市公安局的警察和廣州路派出所的警察,他們都穿著便裝,其中有金昌市公安局副局長張永生,金昌市公安局國保處處長尚克武,金昌市公安局國保處政委張余勝,金昌市公安局反恐怖支隊支隊長胡忠山,金昌市公安局反邪教支隊隊長李新華,廣州路派出所的警察有李玉俊、趙龍天、路鼎明、張殿海、張耀強、韋萬俊、趙永新、汪建中(曾是廣州路派出所的警察)。還有一個五十多歲,高個子,略有禿頂的男子背個黑包,穿棕色上衣站在法院門口台階上用手機照像、錄音,有人問他是哪位?管這事不?他只是笑笑,往後躲閃,還說:「我也是來辦事的。」
聽家屬說,法院擇日宣判,還要請示領導才行。
律師問:「怎麼當事人家屬沒進去?」
家屬說:「一個當事人家庭只給發了一個旁聽證,家裏人都想進去聽,警察攔著不讓進,最後進去一個人也沒有安排在旁聽席,而是安排在相鄰的房間『只聞其聲,不見其人』。」
家屬說「我聽見律師要求法庭當庭無罪釋放,我在房間裏聽的很清楚」。
律師說:「怪不得我沒見到當事人的家屬。」
也有家屬說:「旁聽席都是市公安局和派出所的警察穿著便服在演戲呢。」
法輪功學員陳旭中,現年四十一歲,金昌供電局職工,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受益,遵循「真、善、忍」準則做人,道德回升。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十三年來,陳旭中多次被非法關押,兩次被非法勞教,失去自由五年,在勞教所遭高強度奴役勞動、肉體折磨,白天強迫參加重體力勞動,晚上不讓睡覺,眼皮一合就被「互監」捅醒。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金昌市國保大隊與濱河路派出所共五人在金昌市供電局值班室綁架了陳旭中。害怕民眾旁聽,金昌市金川區法院曾經二次突然更改非法庭審時間。
中共的流氓本性、邪惡手段在這次開庭事件中表現的淋漓盡致,有一個一直被中共謊言欺騙的世人,總說邪黨如何如何好,結果當他見識了對法輪功學員開庭的整個過程,他再也不說話了。
那些還沒有清醒識破中共謊言和偽裝的世人,今天在金昌市金川區法院看到中共一幕幕的醜劇,應該仔細思考一下了,這樣一個邪惡至極的惡黨,還能讓你去相信嗎?趕快拋棄幻想,抓緊退出吧!作為一個人,與這樣的一個邪黨為伍,不覺的恥辱嗎?我也希望見證了開庭的人,將你們看到的一切告訴更多的人,讓更多被邪黨欺騙的人覺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