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年度報告的法輪功章節部份說:「委員會注意到中共公安和司法當局任意處置法輪功學員的報告,有的法輪功學員遭受身體和精神虐待。中共法院繼續判處法輪功學員長期監禁。」
委員會繼續注意到中共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他們的信仰。中共當局拘捕和騷擾試圖幫助法輪功學員的律師。
報告說:「死刑犯器官依然被強摘。在中國器官捐贈系統三年試行期間,僅有六百五十九人捐獻了共計一千八百零四個器官。新成立的中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NHFPC)統計,每年進行了一萬例移植。
「二零一三年四月,中國的《Lens視覺》發表的一篇文章說,中國遼寧省的馬三家女子教養所對囚犯進行嚴重的酷刑虐待。
「據《紐約時報》報導,前被關押的人士報告說,這些勞教所中大約有一半是法輪功學員或者是家庭教會的成員」
曾被關押在這些勞教所的人士說,當局經常使用電棍酷刑折磨他們,在很長時間內將他們以各種痛苦的姿勢銬住。將他們鎖在小號中進行懲罰,並用其它的虐待方式。
中共勞教系統法外運作
「據報導,全國有三百五十個勞動教養中心,估計超過十萬人被拘押。」
中共當局利用勞教制度來拘留上訪者和法輪功學員。勞教系統完全在司法系統之外進行運作,但不受到刑法的約束。勞教系統允許中共執法官員監禁中國公民三年,並可能最長延長一年。
雖然中國幾個省份報告稱開始將勞教所轉變成強制性藥物治療場所,停止勞教判刑,但是,(這種說法)依然模糊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