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零一零年三月底結束的聯合國第十三屆人權理事會上,聯合國特派專員瑪格瑞特•瑟卡婭(Margaret Sekaggya)向大會提交自二零一零年最新的關於人權捍衛者形勢的報告,其中披露了自去年以來,聯合國對於中共迫害人權律師的干預。報告中詳細記錄了聯合國與中國政府之間的交涉,以及聯合國發出的緊急呼籲內容。
法輪功律師案例成焦點
在報告中,特派專員瑟卡婭(Margaret Sekaggya)公布了如下由於受理法輪功案例而受到中共當局打壓的人權律師案件,並向中國政府提出質詢,以下為報告內容。原文可從聯合國網站下載:https://www2.ohchr.org/english/bodies/hrcouncil/docs/13session/A-HRC-13-22-Add1_EFS.pdf
案例一:(哈爾濱人權律師韋良月)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特派專員同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主席兼報告員、法官和律師獨立性問題特派專員以及言論自由權特派專員一起,就哈爾濱焦點律師事務所主任、人權律師韋良月和他的妻子杜永靜發出一項緊急呼籲。
據悉,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八日,韋良月和妻子杜永靜參加法輪功學員聚會時,被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國安人員逮捕,隨後韋良月和杜永靜分別被關押在南崗區看守所和哈爾濱市第二女子看守所。其後,韋良月因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被拘留,被處一年半勞動教養,他的妻子疑涉嫌利用邪教組織妨礙法律實施,可能面臨刑法第300條的刑事起訴。
據報導,兩人都收到中共當局「不要公開討論案件」以及「不要聘請律師代表他們」的警告。但在二十多年的律師生涯中,韋良月已經提供當地人權受侵犯的人士法律援助,包括因信仰被拘禁的法輪功學員。
特派專員對拘禁期間韋良月和杜永靜身體和心理健全問題表示關切,並向中國政府提出質詢。
案例二:(律師張凱和李春富)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九日,特派專員同法官和律師獨立性問題特派專員以及酷刑和其它殘忍、不人道的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問題特派專員一起,就張凱和李春富兩位律師發出一項緊急呼籲。據悉,張凱和李春富被法輪功學員江錫清家屬聘請。江錫清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八日在重慶西山坪勞教所死亡。當局聲稱他死於心臟病發作,但是家屬對死因表示懷疑,決定聘請律師提供法律支持。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三日,當兩位律師在江錫清家中詢問案情時,被四名警察戴上手銬帶到了公安局。在警察局,張凱雙手被銬吊在一個鐵籠裏,而李春富則當面被一個警察掌摑,並雙雙被威脅不得為任何法輪功的案子作辯護。次日,二人被釋放時,雙手都滿是瘀傷及疤痕,李春富一側耳朵聽力嚴重受損。
特派專員對此表示:「我們強烈要求你們政府採取所有必要措施,一則確保前述人們的人權被尊重,再則要確保追訴所有涉及違反人權之人應計之罪責。」
按照聯合國章程,中國政府作為會員國須回覆聯合國發出的每一封案例公函。對於以上律師的案例,中國政府於二零零九年回覆了特派專員的調查,到報告結稿時止,中國政府回應覆文尚未翻譯,特派專員將於明年在她的報告中發表中國政府的回覆。
聯合國為大批中國人權律師呼籲
此外,特派專員還十分關注蔣潻元、李和平、李心平、李忠福、王雅珍、鄭海、潭志天、楊惠文、謝元義、李東陽、汶海波、劉偉、商李惠、李金陵、魏良裕、楊佳欣、孫溫平律師等。上述律師曾依照法定年度審查及註冊規定,申請准予更新註冊他們新一年度律師合法執照,但直至二零零九年六月初卻仍未獲准,結果造成他們都無法進行手邊已被委託代理之案子。據悉,上述律師都在處理與人權相關的案子。
報告中特別強調:「很多律師所都已收到來自他們司法及行政部門管理機關及地方律師公會的指示警告,稱凡是接受委託敏感案子的律師,將於其年度審查被考為不及格或被立即停止他們的合約。此外,至少三家律師所,如安惠(Anhui)、功新(Gongxin)及北京三和(Shunhe)都於年度審查中被地方律師公會拒絕核可,此舉也影響了至少三十位律師不能被他們的律師所僱用。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七日北京一統(Yitong)律師所被迫停業六個月,關閉行動被質疑是為了報復那些支持推廣以直接選舉決定律師公會代表的律師們。」
正如特派專員報告顯示,事實上,在中國,當局經常警告律師不要為法輪功學員、基督教家庭教會以及異議人士辯護。敢於不理當局警告的律師經常被吊銷執照,遭受監禁和酷刑迫害。曾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遼寧省大連律師王永航,被判入獄七年,右腿被警察打斷。高智晟律師曾在一封信中描述了他所遭受的當局施加的嚴重酷刑迫害。還有很多其他的人權律師也成為中共當局迫害的受害者,如郭國汀、陳光誠、鄭恩寵、郭飛雄和許志永等。
國際社會高度關注中國法制境況
一個國家的法制系統代表著這個國家的進步與否,所以對於律師的迫害則更加凸顯出中共對於「依法治國」的謊言,對此各國政府與人權團體一直高度關注人權律師的境況。
法輪功人權代表陳師眾先生為此在聯合國第十三屆人權理事會上發言,揭露中共的謊言。他在發言中指出:「中國一直聲稱法治在進步,用『依法處理』的藉口來維護其侵犯人權的行為。不過,很多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特派專員提交的報告描繪了一幅不同的畫面。例如,諾瓦克教授在中國國家報告中陳述,中國的刑法就像『達摩克利斯之劍』,這把劍,就如同大家都知道的,可以被用來騷擾、恫嚇、處罰律師。」諾瓦克教授和特派專員德斯波伊也報告了很多中國人權律師被監禁、酷刑迫害的案例。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0/5/7/1167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