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真萍家屬說:「我們的親人在那裏時刻遭受著數十種酷刑手段折磨著,監獄為了掩蓋迫害事實不讓任何家人親友探視陳真萍,生命毫無任何保障。同時由於邪黨監獄採取極惡的方式對待法輪功學員,目前關押在新鄉市女子監獄的法輪功修煉人遭受了非常嚴重的迫害,消息一直被嚴密的封鎖著。我們很難知道陳真萍的人身安全情況,我們為她的處境擔憂,心焦如焚。他們天天都在打人,有的甚至已喪失了獨立生活能力,大小便失禁等。」
河南省地區法輪功學員陳真萍、丁楊、陳彤蓮、趙喜蓮、馬紅、梁玉英、張景芝、宋玉芳、吳豔、李志芬等十名法輪功學員分別於二零零二年至二零一零年期間,被監禁在河南新鄉市女子監獄,他們被關進小號。小號是四面封閉的一個很小屋子,只用水泥砌成一張床。白天只能坐在石床上,冬天四面透風,長時間呆在其中人會產生幻覺。惡警給關禁閉的大法學員吃一丁點大小的窩窩頭。在新鄉市女子監獄五監區和十一監區是關押被邪惡矇騙所謂「轉化」的法輪功學員,每日長時間為監獄幹活掙錢,年齡二十至六十、七十歲,上級來檢查,就命令把幹的活藏起來,學習污衊大法的材料和錄像。
河南法輪功學員的家人們在信中呼籲國際社會:
1、全面調查十年來迫害法輪功元凶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對法輪功學員所犯下的誹謗罪、煽動民族仇恨罪、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酷刑罪等諸多罪行;
2、全面調查河南省新鄉市女子監獄至今仍然助紂為虐的執法者對法輪功學員大面積實施的酷刑迫害;
3、強烈要求立即釋放被河南省新鄉市女子監獄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4、依法追究濫用職權執政執法者的刑事責任;
5、賠償因被非法關押造成受害者本人和給其家庭帶來的精神、經濟等一系列損失。
任意拘捕及實施酷刑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主要手段之一,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在二零零九年一月十四日提交給本年度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年會的報告中指出:「很多情況下,這種關押與強制治療是不經過法律審核的。」
聯合國「任意拘捕」工作組認為,通過司法手段剝奪自由的規定和做法與國際法和國際標準不一致。警方不經司法批准羈押刑事犯罪嫌疑人的期限太長,公訴人的地位也不符合國際要求。工作組懷疑中國法律規定的公訴人的地位是否符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九條第三款意義上關於依法授權行使司法權力的官員的獨立性的要求。
迄今為止,在聯合國,法輪功學員被中共殘酷的迫害已經是公認的事實,聯合國受理了幾千例的法輪功受迫害案例,這在聯合國的歷史上是獨一無二的, 隨著越來越多的真相公布於世,國際社會正義的力量必將對於邪惡給予應有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