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甄立傑的是撫順市「六一零」統一策劃安排的,由市國保支隊一人負責,東洲刑警隊二隊實施的,其中一人叫王光明。
一、暴力綁架 非法勞教一年半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早晨,六點半左右,甄立傑從家裏出來,到車庫取車。剛打開車庫門,突然闖進來五、六個惡警把他圍住,要強行綁架,甄立傑抵制他們的非法行為,與惡警們扭打,高聲質問他們為甚麼抓人?惡警們把甄立傑按倒,四個人坐在他身上,給他戴上手銬,戴上黑頭套。把甄立傑強行抬到車上,然後拉到了東洲分局刑警隊在山上的駐地。
惡警們把他關在一個審訊室裏,把右手右腳都銬在老虎凳上,然後,對甄立傑輪番地非法審訊,甄立傑不配合,零口供。惡警沒得到結果,下午四點多,把甄立傑送到了撫順南溝看守所非法關押。
同時,惡警們把甄立傑的妻子(未修煉大法)關押了六個小時進行非法審問。隨後,他們對甄立傑的家和車庫進行非法搜查,抄走了轎車和車上的所有物品。兩台電腦、七部手機、一台打印機、三本大法書、和一個電子書等。
甄立傑在撫順南溝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三十七天,五月二十二日被章黨派出所接出,又被關到章黨派出所的鐵屋裏,與甄立傑一起關押在鐵屋裏的還有撫順的法輪功學員羅秀烈。
第二天,甄立傑和羅秀烈被章黨派出所警察送到馬三家勞教所,由於沒體檢,勞教所不收。又被拉回章黨派出所,甄立傑和羅秀烈在冰冷的鐵屋裏又被關了一宿。
五月二十四日,章黨派出所警察再一次把兩位法輪功學員強行送到馬三家勞教所,甄立傑被非法勞教一年半。羅秀烈體檢不合格拒收。
二、在馬三家勞教所遭受「抻刑」
到了勞教所,甄立傑被分到了三大隊(專門迫害法輪功的大隊),接甄立傑的是獄警副大隊長李鎮,接到大隊後,他們先把甄立傑的頭剃光,李鎮就找甄立傑談話,讓甄立傑寫「三書」說是假「轉化」(放棄修煉),只要在「三書」,簽上名字,就行了。甄立傑不同意。
下午,李鎮就找來四個警察,其中一個是大隊長井洪波、另外幾個都是二十多歲的青年,一個叫於秀川,一個叫鄭立春。他們把甄立傑帶到行李房。把甄立傑的雙手用手銬銬在雙層床上,用繩子勒腿、勒胳膊,這是他們迫害的一種酷刑──「抻刑」。
他們一邊勒一邊問甄立傑簽不簽,不簽就使勁勒,把甄立傑的胳膊和腿抻的脫節了,把甄立傑折磨的筋疲力盡,痛苦的呻吟著。惡警們還不罷手,還用香煙嗆他。那種痛苦是無法用語言表達的。直到甄立傑同意在「三書」上簽字為止。甄立傑的腿和胳膊腫的不能走路,好長時間由普教攙扶著。
二零一二年,教養院的三大隊和一大隊合併,改為一大隊。警察人員有了變動,到年底的時候,被非法關押的男法輪功學員剩十人。人少了,迫害並沒有停止,勞教所年底要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問卷考核」,讓每個人必須按他們給出的答案完成答卷。主管的副大隊長王瀚宇,一個一個的找法輪功學員談話,當時有五個人不同意答卷,惡警王瀚宇便成立迫害小組,有幾個年輕的警察和普教組成,普教實施「包夾」、看管、形影不離,達到惡警要求的給減期。
從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份開始,惡人分別對甄立傑、劉井宇、劉越、程秀昌進行酷刑折磨。一是打、二是電擊、三是不讓睡覺。對堅持不答卷的劉越、程秀昌被折磨得更為慘烈。更卑鄙無恥的是逼迫法輪功學員張國海在兩個隊警察和普教面前罵法輪功師父。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一日晚,法輪功學員劉井宇連拉帶吐,被折騰了一宿,報告了值班隊長,值班隊長拿了幾片藥給他吃了,仍不見好轉。早晨,在普教的攙扶下,劉井宇到了車間,等大夫九點左右上班一檢查,馬上送醫院搶救,事後,警察說:得的是急性胃炎,由於醫治不及時,已經穿孔,有生命危險,在地方醫院做了手術,勞教所怕承擔責任,找了許多普教學員,偽造假證。最後,給劉井宇辦了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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