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學員向民眾講真相,是行使憲法賦予的言論和信仰的權利,也是維護民眾的知情權,不僅無罪,而且應該受到保護和鼓勵。可是懼怕真相的中共邪黨卻以荒唐的罪名陷害這些無辜的公民。
尚莉萍於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早上去一位法輪功學員家,敲門時被正在非法抄家的警察綁架。警察從她身上翻出幾張法輪功真相資料。中共公檢法就以此對她進行非法判刑。
據尚莉萍的律師透露,警察因為對她的構陷沒有任何的證人、證據,為了製造所謂的證據,惡警把她綁到老虎凳上,並拿她還在上大學的女兒的學業來威脅她,逼她在所謂的認罪書上簽字,然後就拿著這一張紙來構陷她,判她有罪。所謂的唯一證據就是這麼在老虎凳上、並拿她女兒的未來做要挾製造出來的。用律師總結的話說:他們這些案件的共同特點就是「莫須有」。首先把人綁架起來,然後再去構陷材料,非法製造證據,然後再來羅織罪名非法陷害法輪功學員。
在庭上,律師指出警察刑訊逼供的違法性,並從法律上說明修煉法輪大法的合法性,並當庭質問:是誰看見了我的當事人把傳單發到了哪個小區、哪個門洞?有證人嗎?或者說是誰能認定我當事人身上的傳單就是從她的打印機打出來的?對此,法官、公訴人的檢察官都無言以對,只得草草結束了非法庭審。但判決書下來後,令律師驚愕,法院竟絞盡腦汁想出來一個「犯罪預備」的罪名迫害。
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真善忍」更是普世真理。修煉法輪功無罪,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無罪。針對望花區法院的違法、荒唐的判決,尚莉萍已經提出上訴。
尚莉萍被非法關押在撫順南溝看守所期間,拒絕穿號衣,拒絕被奴役,曾三次絕食抵制迫害。原本健康、一百四十多斤體重的她如今只有七八十斤了。而她還在用羸弱的身軀繼續抗爭、抵制著迫害。現在她每頓飯只能吃一個窩頭的四分之一,已經吃不下去,只吃一點點就感覺發脹,想吃也吃不進去。
尚莉萍以打工來養家糊口,用微薄的收入負擔女兒高昂的學費,家裏還有七十多歲的婆母無人照顧,中共的公檢法惡徒對尚莉萍構陷,只能更加暴露中共的無恥與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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