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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撫順法院以荒唐罪名構陷尚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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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撫順市望花區法院二零一三年七月十日對新賓縣法輪功學員尚莉萍進行非法庭審。法庭人員因無法回應律師的無罪辯護,絞盡腦汁用「犯罪預備」的罪名構陷尚莉萍。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目前尚莉萍已上訴。

法輪功學員向民眾講真相,是行使憲法賦予的言論和信仰的權利,也是維護民眾的知情權,不僅無罪,而且應該受到保護和鼓勵。可是懼怕真相的中共邪黨卻以荒唐的罪名陷害這些無辜的公民。

尚莉萍於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早上去一位法輪功學員家,敲門時被正在非法抄家的警察綁架。警察從她身上翻出幾張法輪功真相資料。中共公檢法就以此對她進行非法判刑。

據尚莉萍的律師透露,警察因為對她的構陷沒有任何的證人、證據,為了製造所謂的證據,惡警把她綁到老虎凳上,並拿她還在上大學的女兒的學業來威脅她,逼她在所謂的認罪書上簽字,然後就拿著這一張紙來構陷她,判她有罪。所謂的唯一證據就是這麼在老虎凳上、並拿她女兒的未來做要挾製造出來的。用律師總結的話說:他們這些案件的共同特點就是「莫須有」。首先把人綁架起來,然後再去構陷材料,非法製造證據,然後再來羅織罪名非法陷害法輪功學員。

在庭上,律師指出警察刑訊逼供的違法性,並從法律上說明修煉法輪大法的合法性,並當庭質問:是誰看見了我的當事人把傳單發到了哪個小區、哪個門洞?有證人嗎?或者說是誰能認定我當事人身上的傳單就是從她的打印機打出來的?對此,法官、公訴人的檢察官都無言以對,只得草草結束了非法庭審。但判決書下來後,令律師驚愕,法院竟絞盡腦汁想出來一個「犯罪預備」的罪名迫害。

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真善忍」更是普世真理。修煉法輪功無罪,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無罪。針對望花區法院的違法、荒唐的判決,尚莉萍已經提出上訴。

尚莉萍被非法關押在撫順南溝看守所期間,拒絕穿號衣,拒絕被奴役,曾三次絕食抵制迫害。原本健康、一百四十多斤體重的她如今只有七八十斤了。而她還在用羸弱的身軀繼續抗爭、抵制著迫害。現在她每頓飯只能吃一個窩頭的四分之一,已經吃不下去,只吃一點點就感覺發脹,想吃也吃不進去。

尚莉萍以打工來養家糊口,用微薄的收入負擔女兒高昂的學費,家裏還有七十多歲的婆母無人照顧,中共的公檢法惡徒對尚莉萍構陷,只能更加暴露中共的無恥與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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