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秀玲 |
多年來,陳秀玲屢遭綁架、關押,受盡折磨。二零一二年秋,陳秀玲又因當地惡警陳萬友的張冠李戴,被「冒名頂替」的非法勞教二年。她尋求法律途徑要求改正,竟遭所有涉案單位的漠視或拒絕。
陳秀玲,女,六十二歲(一九五一年生),小學文化,家住佳木斯市東風區五十四委,原是佳木斯市客運站運通公司市場管理員。一九九六年五月,陳秀玲與母親、女兒陳英同時開始修煉法輪功,祖孫三人均在大法中受益,她們不但身體健康,道德昇華,小陳英也學習優秀,一家人其樂融融。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開始殘酷迫害法輪功。這個相依為命的孤苦之家,立即遭到無妄之災。陳秀玲的女兒陳英,成為明慧網上中國大陸第一例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時年十七歲。
一、十七歲少女進京為法輪功鳴冤 被迫害致死
陳英,一九八二年七月一日出生,父母在她五個月時離異。陳英是佳木斯市樹人中學高一•二班副班長、地理科代表,修煉法輪功後,她按照師父教導的真、善、忍做人,誠實認真,助人為樂,是一個品學兼優的陽光女孩;她喜歡各種文體活動,受到多種獎勵,她尤其愛好書法,曾多次獲書法榮譽證書。校裏校外,人們都很喜歡她。當年七月十九日,學校還給她頒發了「三好學生」證書。在家中,她更是媽媽、姥姥心中的好孩子。
一九九六年,中共喉舌《光明日報》刊出別有用心者的文章誣蔑法輪功。十四歲的陳英,立即給《光明日報》寫信,談自己修煉法輪大法後受益的體會;一九九九年七月,《科技之光》再次刊出誣蔑大法的文章,陳英和功友聯名給《科技之光》發了五封電郵。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開始公開迫害法輪功。兩天後的七月二十二日,剛滿十七歲的陳英和眾多的法輪功學員一樣,去北京上訪,為法輪功鳴冤。七月二十九日,家人曾在天安門廣場找到陳英,當日中午帶她回佳木斯。但陳英因為沒有完成心願,趁火車停靠秦皇島時,又返回北京。之後她三次被北京警察綁架,兩次都機靈走脫。
八月十五日,陳英第三次被警察綁架、關押到佳木斯駐京辦。佳木斯駐京辦設有專門抓法輪功的警察,一個月換一批人,當時是佳木斯公安局「六一零」的政委李純友等人。李純友當天用手銬把陳英等銬在鐵管子上,不給吃喝,也不通知她的學校、家人。
據悉,李純友八月十六日親自帶人將陳英押回佳木斯。途中,這些警察對陳英進行毆打、恐嚇、侮辱,將她用手銬銬在車架上,上廁所時只給打開手銬,不准關門,警察就站在門前看著。十七歲的陳英受到極大的侮辱,她在上完廁所後快速關上門,然後從廁所的小窗口跳車……
據悉,在當日下午二點三十四分,有扳道工人看見有人在京秦線二百八十公里處跳車,跳車人二次試圖站起,沒成功,倒下了。火車行駛二十多里才停下來,李純友和第二包車組的列車長等人將陳英送到豐潤醫院。當晚六點多鐘,李純友說:「看不能活就拔了氧氣!」目的是不讓家屬看到還有活氣兒,當晚又直接送到豐潤火葬場冷凍。
八月十七日晚,陳英的母親、舅舅、班主任蔡老師被佳木斯市公安局局長孔某帶到「豐潤賓館」。李純友給他們講了所謂的事情經過,稱他抓陳英抓了三次都沒抓住,所以要親自把陳英從北京帶回去將功補過。李純友還親口向陳英家人承認:「你孩子我打了。」
當晚,中共喉舌殃視指使天津電視台記者採訪陳英的母親陳秀玲,威脅她放棄修煉,否則就見不到女兒。陳秀玲當時悲痛欲絕,和自己相依為命的女兒在短短的二十六天就與她天人永訣,她太想見女兒最後一面了,就違心的說了假話,當天和警察一起去了火葬場,但警察也只讓她看了一眼女兒的遺體。
第二天,一九九九年八月十九日,中共喉舌殃視播出假新聞,稱陳英因精神恍惚,多次想自殺,趁家人不備跳車身亡。《三江晚報》也如法炮製,對陳英進行謊言中傷。
陳英的非正常死亡是江氏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造成的。事後,肇事者又竭力掩蓋真相,欺騙不明真相的百姓,這種流氓行徑實在令人不齒。
陳英,這樣一個陽光、乖巧、懂事的好孩子,只為上北京講一句真話,只為了做一個信仰真、善、忍的好人,就被不明不白的害死了。
二、外婆思念外孫女 悲哀離世
陳英外婆紀廷華,一九二二年生,七十五歲得法修煉。得法前有頭疼欲裂、十二指腸潰瘍等的疾病,兒子經常拿錢給買藥吃也不見效。一九九六年五月,老太太聽人說在發電廠俱樂部有免費法輪功講法班,就叫上陳秀玲母女,三人一起去聽李洪志老師在大連講法。一天,兩天,三天……老人越聽越舒服,頭也不疼了,連續幾天聽下來,以前的老胃病也好了,生、冷的東西和大米飯以前從不敢吃,現在都敢吃了,抽了幾十年的煙也戒掉了,感覺渾身輕鬆,走路輕飄飄的,笑容滿面,像換了個人。更神奇的是,修煉兩個月時,七十五歲的老人竟然來例假了,這更堅定了祖孫三人修煉的信心。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開始迫害無辜的法輪功群體。外孫女陳英首先去北京上訪,老人在家天天想夜夜盼,掰著手指算日子,天天出神的向窗外望,希望外孫女早日出現在自己的面前。見人就問:外孫女咋還不回來?誰也不敢告訴她,怕她年齡大承受不住打擊。後來追問的緊了,不得不告訴她。老人痛哭流涕,從此鬱鬱寡歡,不思飲食,終於倒下,於外孫女死後整整一百天時,帶著對外孫女的思念,悲哀離開人世。
三、陳秀玲痛失愛女後屢遭迫害
女兒慘死僅僅兩個月,陳秀玲還沒有從痛失愛女的創傷中恢復過來,她工作的單位就強迫她下崗,說是給開二百四十八元生活費,只給發了四個月的,到二零零零年三月份就給停發了。
無休止的騷擾、綁架、經濟迫害
中共人員還經常騷擾她,監控她是否在家,怕她去北京上訪。二零零零年正月十七日,單位派辦公室主任劉颕來家找陳秀玲,非讓她去單位一趟,到那逼迫她寫離職申請,意思是與單位脫離,以後出甚麼事(指進京)與單位無關。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九日,單位領導、派出所所長、片警又來到陳秀玲家,以只要說一句「煉」就送拘留所相威脅,單位邪黨書記王斌說:「江××的株連政策,鮑經理在市「六一零」簽了責任狀,你進京,領導就地免職,命運都在你的手裏。」
二月二十九日,他們走後的當天晚上,陳秀玲去北京上訪,在瀋陽至北京的大客車上被綁架,被送到盲流遣送站。三月三日,被單位和派出所一行三人接回佳市,花了兩千多元,還有一次花了六千多元給分局所長隋某買照相機,所有費用由陳秀玲負擔。三月四日,陳秀玲被關進佳木斯看守所。
三月十三日,市公安局六一零惡警陳萬友、張洪宇二人在看守所非法提審陳秀玲,告訴她陳英被迫害致死的事被上網了。然後,由張洪宇執筆,陳萬友監查,強拉陳秀玲的手在他們編造的材料上按了許多手印。三月二十日,這兩人又提審陳秀玲,問是哪個親屬接陳英的,然後又到親屬家裏對其威脅,取得偽證,拿到日內瓦人權會上,否認陳英被迫害致死的事實。四月十三日,佳東分局勒索五百元保證金、看守所勒索三百元才放人,陳秀玲被非法關押四十多天。
二零零零年六月五日,陳秀玲在路邊原煉功點煉靜功時被綁架、關押到看守所,陳秀玲以絕食的形式反迫害。六月九日,看守所惡警趙勤領一幫刑事犯把陳秀玲和另一功友王紅巧反銬手銬按倒在地,強行灌食,將竹板都撬折了,陳秀玲的上下牙都被撬倒。陳秀玲絕食第九天,被折磨得消瘦、極度虛弱,看守所害怕出事才把她放回。
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七日,陳秀玲在溫州曾有一認識的知青,想投奔她找份工作,因多年未聯繫,結果未找到。返回的途中,在溫州至北京的火車上被警察綁架,劫持到杭州公安局,後又被關入杭州鐵路看守所。三天後,陳秀玲單位的廠長畢可能、內勤劉鳳霞和佳東分局隋所長把她帶回佳東分局,然後關進看守所,幾天後,又將陳秀玲送進佳木斯勞教所勞教兩年。在高壓恐怖的迫害下,在減期的誘導下,陳秀玲被迫寫了所謂的悔過(已發表聲明作廢),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五日被釋放,非法關押十個月零八天。
陳秀玲回家後,佳東分局警察又闖到家中抄家。陳秀玲自九九年下崗後,生活拮据,孤身一人租住在造紙廠青年公寓四樓一戶十平米的小屋艱難度日。警察綁架、搶劫之後,強令房主必須立即停止將房子租給陳秀玲。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陳秀玲到了退休的年齡,可是單位一直拖到次年九月才給辦退休。三十四年工齡,退休費只有二百七十九元,工資卡還不給她本人。二零零三年過年,單位只借給了二百元錢。單位邪黨書記王斌對家人說進京接陳秀玲花了單位三萬元錢,退休費全扣。
被非法勞教三年 在佳木斯勞教所九死一生
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二日,佳東分局警察又闖到陳秀玲家抄家,大隊長徐景研說以「局長要找你談談」,把她騙到佳東分局,關入看守所。四月二日,她被批勞教三年。
在佳木斯勞教所,陳秀玲被強迫洗腦,被施以「大背銬」酷刑,胳膊連著床,坐在瓷磚地上,不能上廁所。 七月二十二日,因為陳秀玲等幾人沒寫誹謗大法的答卷,又被強行「大背銬」。看到了同修謝學甫在車間被打、被銬,三個隊長瘋狂的打。
在一次走操中,陳秀玲沒喊口號,被惡警吵罵了一頓,攆出隊列。過幾天中午看到法輪功學員劉耀坤、曹秀霞沒喊口號,惡警不讓進食堂,三九天在門外站著挨凍,被打、被針扎。一天早上,法輪功學員劉耀坤走操站得慢被毒打,打完後惡警們把她帶到樓上銬了四天。
十一月二十三日,陳秀玲等五人沒喊口號,被迫在車間門外挨凍。每天吃的是黑發糕,凍菜湯。在這樣惡劣的環境下,陳秀玲呃逆、吃不下飯,睡不著覺,一天天的消瘦。警察何強和獄醫劉某給陳秀玲強行灌食(鼻飼)。
十一月二十八日,隊長高某、獄醫劉某,獄警禮(音)某等將她帶到市中心醫院做胃鏡、心電。陳秀玲不想再回到勞教所,快速向樓下跑,獄警禮(音)某在追陳秀玲過程中跌倒,非逼陳秀玲給她出藥費。勞教所向陳秀玲的妹妹勒索了五百元錢。她妹妹夫妻倆都下崗,女兒讀高中,經濟非常緊張。 警察將陳秀玲抓回勞教所後,更加變本加厲的折磨她,一星期白天站立背銬,晚上才讓坐下來上銬,銬在庫房的暖氣管子上。七天後,解下銬子時,小腿腫得很粗,右腿青了,雙腿膝蓋內側都青了,胃病和痔瘡都很嚴重。被折磨得滿身是病:末梢神經炎、十二指腸球部潰瘍、便秘、尿失禁等,在痛苦中真是度日如年。就這種情況還給她加期半個月,至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六日才釋放回家。原來在家身體無病,體重一百二十多斤,釋放回家時體重不足一百斤。
近年來一直遭綁架、騷擾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一日早十點左右,佳東派出所的四、五個警察(其中只有一名著裝警察)突然闖進家門,強行綁架當時五十八歲的陳秀玲,把家中翻的一片狼藉,並搶劫一空,其中包括新買的康佳電視機、步步高DVD影碟機、一千四百三十元現金、戶口本、身份證、工資卡、存摺,甚至連自行車鑰匙等全部洗劫。被非法勞教一年半,這是她第三次被勞教。關押在佳市勞教所十五個多月時,佳市勞教所解體,又被轉移到哈爾濱市戒毒勞教所關押兩個多月,於二零一零年二月四日出獄回家。 二零一一年七月十八日下午五點多,陳秀玲和另一名老年女法輪功學員在向世人講法輪功真相時,被奮鬥派出所兩名警察綁架。剛進派出所,警察就慌忙把牆上公示欄上自己的照片撤下來,他們不想讓兩位老人知道他們的個人信息。老人說:「你們是不是做賊心虛呀,知道自己做的事見不得人,怕別人知道你們的姓名和所作所為?」其中一個惡警瘋狂的叫囂說:「我叫王玉財。你們倆每人拿出個二、三十萬,我就放你倆出去。」之後幾名警察對倆老人進行了非法審訊。倆老人拒不配合惡警的命令,不報姓名和家庭住址,據理力爭:信仰合法、迫害有罪。警察氣急敗壞的拿出繩子,把老人連人帶椅子捆在了一起,又給她們強行戴上手銬。他們推著椅子,把老人推到警車前,解開繩子把她們扔到了警車裏。這五名警察有一名也姓王,還有一名姓楊,一名姓劉。
警察把倆老人綁架到佳木斯醫學院附屬醫院第二醫院檢查身體。經檢查,一位老人血壓升高,(高壓一百五、低壓一百三),肝、膽、心臟等器官都不正常。可就在這種情況下,警察還是在半夜裏,把她倆綁架到了看守所。看守所所長說:「人都這樣了,又這麼大歲數,關在這裏會有生命危險,我們不收。」警察就給市公安局打電話。市局一個姓汪的警察托關係、走後門,硬是把倆老人塞進了看守所。陳秀玲被非法關押八十八天,被奮鬥派出所張所長勒索二千元,說是伙食費,還收取六百元身體檢查費。 被「冒名頂替」非法勞教 要求改正竟遭拒絕
二零一二年九月十日,佳木斯市安全局勾結佳木斯市公安局,操控向陽公安分局及所轄的建設派出所、橋南派出所、西林派出所和長安派出所等的大批警察,綁架了十幾位法輪功學員。
之後讓已退休的六一零惡警陳萬友去認人。陳萬友沒有辨認出趙娟,將陳秀玲的名字安在了四十多歲的趙娟身上。趙娟被劫持到黑龍江省戒毒女子勞教所時,趙娟的信息都是陳秀玲的。致使哈爾濱戒毒勞教所阻止趙娟的家屬接見,理由是:查無此人。
為了還原事實真相,十二月三日,陳秀玲和趙娟家屬拿著寫有「陳秀玲」的非法勞教書去找建設派出所,要求派出所糾正錯誤。所長姜松柏用蠻橫來掩蓋其內心的惶恐,將陳秀玲和趙娟兩人的身份證複印下來後,讓陳秀玲把家電話留下,說上市局去辦理更正,然後粗暴的將陳秀玲轟出辦公室。陳秀玲至今未得到任何答覆。
十二月七日,陳秀玲向佳木斯市政府法制辦行政覆議科遞交了《行政覆議申請書》,對佳木斯市勞教委員會假冒姓名、虛構事實、徇私枉法作出一份非法勞教決定陷害她本人並詆毀他人的荒唐舉動,依法提起行政覆議,要求依法撤銷非法勞教決定。負責接待的女辦事員以「覆議期限已過」(事實並沒有超期)、「此事不歸我們管」「法輪功問題不受理」等理由拒收法律文書。當問到對法輪功問題不受理,有文件嗎?甚麼時候下發的?女辦事員說:「有文件,很久以前傳達的,是口頭的,沒有文字。」
當天陳秀玲又把《行政覆議申請書》郵寄給黑龍江省公安廳法制處,十天後此文書被退回。
投訴無門的陳秀玲只好在律師的幫助下,到前進區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起訴,在訴訟庭有一年輕的戴眼鏡的接待員詢問了事情的經過後,將李姓辦事員叫到訴訟庭,辦事員也覺得此事不可思議,要求律師把得到「陳秀玲」的勞教書的過程寫出來。當陳秀玲拿著律師起草好的、寫有姜松柏命辦案警察高斌複印「陳秀玲」的勞教書的全過程的文書,再次遞交前進區法院訴訟庭時,前述的那個年輕接待員馬上說:「你上午不是來過了嗎?」他請示了領導,領導以此勞教書是複印件為由不予立案。該辦事員面對此荒唐案例,竟無奈地說:「實在不行你就找派出所,讓他們把你抓起來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