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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警察辦案:流氓、謊言加暴力

——土匪般撬門入室綁架,非法勞教竟然也能張冠李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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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二零一二年九月十日教師節當天,佳木斯發生了令人震驚的暴力綁架事件──四、五十個警察同日三處行惡,無手續、不著裝、開便車,有預謀地撬門開鎖闖民宅,綁架了十五位佳木斯百姓,並搶走法輪功學員家的私有財產。

回顧九月十日的整個綁架過程,佳木斯市安全局勾結佳木斯市公安局,操控向陽公安分局及所轄的建設派出所、橋南派出所、西林派出所和長安派出所等的大批警察行兇。

在位於杏林湖公園南門的法輪功學員張淑華家,便衣警察綁架九人──張淑華、張淑英、趙娟、崔秀雲、孫穎、劉麗傑、項曉波、一位六十多歲的法輪功女學員和張淑華的兒子。在位於中醫院附近的鋼琴老師任淑賢家,便衣警察綁架六人──任淑賢、王英霞、張利民和妻子屈玉傑,及八歲女童和前來陪同學琴的母親。警察還來到張淑英臨時租住的房屋,強行撬開門抄家,搶走張淑英的電腦等私人物品。警察這一突如其來的土匪行徑,把原本有病的男主人嚇得說不了話了,警察還搶走主人的身份證,拒絕對自己給張淑英房主帶來的精神和財產傷害進行賠償。

在不給任何家屬口頭通知和書面手續的情況下,十五位佳木斯百姓被劫持到建設派出所、橋南派出所、西林派出所等地非法關押。九月十一日,其中的十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劫持到佳木斯看守所。同樣在不告知任何家屬的情況下,三十天後的十月十一日凌晨四點,十位法輪功學員被秘密劫持到位於哈爾濱的黑龍江省戒毒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除三位法輪功學員(張淑華、張利民和妻子屈玉傑),因遭迫害身體出現嚴重症狀被勞教所拒收外,其餘七位法輪功學員張淑英、趙娟、崔秀雲、劉麗傑、項曉波、任淑賢和王英霞身陷冤獄。

明曉佳木斯警察整個綁架過程真相的所有善良民眾,已徹底放棄了對中共存有的任何幻想,人們不無感慨地評價──中共操控下的佳木斯警察辦案,純粹就是流氓、謊言加暴力。

一、佳木斯警察辦案甚於流氓

1、 長期國安監聽、特務跟蹤後,有預謀地抓人

其實,在中國,國家安全部(MSS)是國務院主管國家安全的組成部門,是國家的反間諜機關和政治保衛機關。可是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公開迫害法輪功以後,中共的國安特務已主要被用於竊聽、跟蹤、抓捕法輪功學員(公開迫害之前,中共特務就已經鑽入法輪功學員中)。

佳木斯這起惡性事件的發生就是由於國安特務長期監聽法輪功學員的電話、手機,採用跟蹤、蹲坑等卑鄙特務手段,然後勾結佳木斯市公安局大批便衣警察實施的。

中共特務的行當本來是見不得光的,在中共邪黨文化裏卻被美化,從而使人們對其的罪惡摸不清頭緒。國安特務滿嘴的謊言、陰暗的心理、不擇手段的行為被邪黨賦予正當正義的含義,不但使被邪黨利用來幹特務勾當的人自己意識不到罪惡,不知道自己已將良知出賣,正在與惡魔為伍;還從根本上起到了淪喪人類道德的作用。

中共邪黨不惜勞民傷財到處培植、安插特務對待法輪功究竟是為甚麼?法輪功真有甚麼不可告人的秘密嗎?事實恰恰相反,法輪功沒有任何秘密,所有法輪功書籍都可以在互聯網上免費下載,法輪功的修煉是完全自願的,更是合理合法的,包括法輪功學員向民眾講述法輪功的真實情況,也是完全合法的。

2、 警察肆意抓人勞教,無手續、不著裝、不告知家屬,變招勒索錢財

中國《憲法》第39條規定,公民的住宅權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刑事訴訟法》第111條規定,進行搜查,必須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證。在執行逮捕,拘留的時候,如遇緊急情況,具有逮捕證或拘留證的不另用搜查證也可以進行搜查。

九月十日佳木斯警察撬門入室綁架的過程中,警察全部穿便衣,更是不出具任何手續,野蠻行徑絕對甚於黑幫土匪。那麼是不是如果中共警察出示了甚麼所謂的證件來對法輪功學員實施迫害就是合法呢?非也,因為中國《憲法》規定:「我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法輪功不僅使修煉者身體健康,同時教修煉者如何做一個真正的好人,因此法輪功學員毫無罪錯。中共佳木斯警察對法輪功學員的所有迫害都是在「執法犯法」,已經犯下了非法拘禁罪、綁架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搶劫罪、濫用職權罪等。

不僅如此,佳木斯警察在「辦案」過程中,還變著招的暗示法輪功學員家屬「拿錢就可以放人」。在土匪般綁架的第二天,即九月十一日回到家中的五人中,張淑華的兒子被家人用5000元錢才領回家,帶孩子去任淑賢家學鋼琴的八歲女童的母親,在生命垂危的情況下被家人擔保並交3000元錢才得以回家。十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佳木斯看守所期間,法輪功學員家人去公安局、分局和派出所等地打聽消息的過程中,警察從不正面回答人在哪,犯了甚麼罪等等問題,反而不斷暗示「拿錢就可以放人」。

張淑華因身體出現嚴重問題,被從哈爾濱帶回佳木斯後,警察仍拒絕放她回家,最後從家人那裏勒索了5000元錢後才讓她被家人領回。張利民和妻子屈玉傑更是被勒索了巨額罰款(數目不詳),並被警察威脅「事情還沒有完」,才得以回家。佳木斯警察又犯下了敲詐勒索罪。

3、 警察「辦案」過程中的斑斑劣跡

九月十日晚,帶著八歲女兒到任淑賢老師家學鋼琴的年輕母親,在任淑賢家面對撬門開鎖、蜂擁而入的便衣警察,母女二人驚恐萬分。一戴眼鏡穿白色半截袖中年男警察問母女二人是幹甚麼的,年輕母親一再告知是來學鋼琴的,當時這個男子讓她們快走。可是走到門口,一個三十多一點、穿黃色衣服的女警察,攔在門口不許她們離開,並將母女二人也劫入建設派出所非法關押。晚上,那個女警察無恥地指著帶孩子來學琴的母親,和一個高個男警察說:「你看,傻傢伙,讓她走她不走,都說讓她走她就不走!」

在任淑賢家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王英霞是被拖進建設派出所的,屈玉傑是被用擔架抬進派出所的,她們腳上都沒有穿鞋。當時王英霞臉色煞白,嘴在打顫,旁邊的人說:「快給她送醫院吧!她快不行了!」一個警察說:「讓她躺著吧!讓她裝!」過了很長時間王英霞醒過來了,想上廁所,一個警察說:「讓她尿到褲子裏!」

當天晚上,建設派出所幾乎每個房間裏都關了人。警察把張利民單獨關在一間屋子裏,還給他銬上手銬。被無辜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善心的給警察講真相,警察說:「都怨你們,我們還得半夜陪你們。」還說了很多污穢不堪的話。尤其一個臉黑瘦、個子不高、自稱心臟不好的警察,他非常無恥地說:「等著半夜我就給她們(指女法輪功學員)扒褲子!看她們還脦瑟!」

當天,近二十個警察撬門開鎖闖入張淑華家後,陳萬友再次衝上前頭來扮演辨認法輪功學員姓名的醜陋角色,他無恥地指著劉麗傑老師說:「這不是劉麗傑嗎?」劉老師也很坦蕩地問陳萬友:「你怎麼還幹這個?」(陳萬友是原佳木斯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教導員,現已退休又被返聘,自一九九九年至今一直賣力參與迫害法輪功,尤其在勒索大法弟子錢財方面,也曾多次直接參與過對劉麗傑老師的迫害。)

4、迫害百姓後還要拿著老百姓的錢去「慶賀」

九月十一日下午四點三十分,一大群警察在佳木斯豪華的千里馬大酒店開「慶功會」,說是因為「辦案有力」,要好好「慶賀」一下,怎麼回事呢?原來,他們是在「慶賀」前一天(即二零一二年九月十日)佳木斯警察撬門闖民宅,成功綁架包括從八歲女童到近七十老嫗的十五位佳木斯百姓一事。

在十月十一日凌晨偷偷摸摸將法輪功學員從佳木斯看守所強行拉走,將人劫入黑龍江省戒毒女子勞教所後,佳木斯警察入住哈爾濱禧龍賓館,並再次到高檔酒店飲酒行樂。

5、耍無賴阻止正義律師介入

在四處求告無門的情況下,法輪功學員家屬開始走上聘請正義律師反迫害之路。劉麗傑家屬聘請的正義律師在去看守所接見劉麗傑後,來到佳木斯市公安局,遭到推諉搪塞,聲稱案子是派出所辦的,與他們無關;來到派出所,又被推說人早已不在這裏了,有事去分局找;來到分局,還被推諉告知是市局的命令,有事找市局……張淑華家屬聘請的正義律師,更是連張淑華本人都沒能見到,來到市公安局反而遭到警察的層層盤問和威脅。趙娟家屬聘請的正義律師來到市局,看到「防範和處理邪教支隊」(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及法制處的警察都在蹺著二郎腿喝茶水、專心致志地打電腦遊戲,律師直言:「你們身為國家公務員,工作期間就是如此辦公嗎?」警察乾脆直接耍無賴,說沒有趙娟這個人,然後拒絕接待律師。他們知道自己的行為齷齪,暗地裏表示:法輪功學員家屬來我們甚麼都敢說,律師可不行,別被抓住甚麼把柄。

二、佳木斯警察辦案充斥謊言

當天晚上在任淑賢家樓道裏蹲坑的警察,先是讓一個女警察敲門,謊稱自己是收衛生費的。室內人覺得蹊蹺,通過門眼一看外面一大群人而拒絕開門,警察就開始暴力撬門闖入。

屈玉傑的家人趕到建設派出所打聽家人下落,警察說:「人不在我們這,在市局呢,去市局找吧!」家人拒絕離開,看人堅持不走,警察又說:「人在市局,去找市局張某某。」然後就緊鎖大門不見了蹤影。一直在門外守候的家人費了好大勁才隔著玻璃和裏面的一個警察說上話,警察根本不聽,大聲喊:「閉嘴!閉嘴!」然後用手指家人說:「你幹甚麼!別吱聲!人在裏面審訊呢,一會兒就完事了!人肯定不能讓你們見!」這時家人才確認警察剛才是在公開撒謊。

警察在九月十日晚,警察還來到張淑英臨時租住的房屋,在門外敲門,先聲稱自己是張淑英的朋友,受張淑英的委託來取東西,還假裝給張淑英打電話說:房東不開門,你跟她說兩句話吧,妄圖騙開門,實際上張淑英當時早已被他們綁架。張淑英的房東識破警察的醜陋嘴臉後拒絕開門,警察強行撬開門抄家,搶走張淑英的電腦等私人物品。

在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和非法關押的過程中,家人們無數次的前往市公安局、向陽公安分局和建設派出所,各處警察從不肯正面告知被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真實情況,而是互相推諉、欺騙家人。

三、佳木斯警察辦案濫用暴力

十日晚六點多鐘,多個便衣警察聚集在任淑賢家的樓道及樓區內,經過長時間敲門後,開始砸門,聲音巨大,砸了十來分鐘,門被硬撬開。警察衝進室內,連扯帶拽、甚至用擔架抬硬是把法輪功學員綁到建設派出所,有的連鞋都沒讓穿。

當晚七點多鐘,張淑華和張淑英從樓上下來外出辦點事,被早已在此蹲坑守候的便衣警察暴力綁架。當時張淑華和張淑英拒絕警察的無理行徑大聲呼喊「法輪大法好」,目擊者看到兩位柔弱的女子拼命掙脫,可是暴力兇悍的警察不肯放過她們,硬是拖拽到麵包車上強行拉走。

在張淑華家的幾位法輪功學員也遭警察暴力綁架,其中劉麗傑老師被四個便衣搬胳膊拽腿強行弄下樓,連鞋都沒讓穿,且被綁走時穿的是半截袖單衣。

張淑華的兒子,二十幾歲,剛剛大學畢業不久,警匪非法闖入他家的那晚,他正在臥室休息。孩子當時僅背心短褲,被警察在現場毆打後劫持到西林派出所,關到鐵籠子裏非法關押一夜之後,面對不斷來找的家人,惡人又把孩子劫持到建設派出所,勒索五千元錢後才同意孩子被家長領回。

在張淑華家樓道蹲坑的警察,騷擾樓道內多家住戶,他們錯把鄰居家當成張淑華家,於是開始用卑劣手段撬鎖。鄰居家的女主人以為是丈夫回來了,就把門打開,沒想到警察蜂擁而入,四個警察衝上去將她反剪雙臂按倒在地。這位女士由於驚嚇過度,渾身發抖而縮成一團,給丈夫打電話,丈夫回來後找出「救心丸」給妻子服下。警察確認抓錯人後準備一走了之,被害人家屬把警察臭罵一頓,警察不得不叫來「120」急救車將這位女士送入醫院。後來,警察竟找到佳木斯大學第一附屬醫院保衛處,要他們出面拒絕給這位女士醫治,在家人的強烈要求下,女士得以住院治療。警察拒絕露面和承擔責任,家人再三追究,警察才不得不以3500元錢私了此事。

九月十日當天夜裏,張利民和屈玉傑的親人們確定他們就被關在裏面,因怕警察半夜偷偷將人劫去看守所,而做好了在此守夜的準備。十一日凌晨一點四十分,警察打開了一直緊閉的派出所大門,很多警察押著張利民從裏面走出來,家人們走到跟前大呼:「你們憑甚麼抓人,你們講不講法律!你們憑甚麼抓好人!」「你們有沒有兒女,你們有沒有父母!你們有沒有良心!」警察高聲吼叫:「都給我躲開!你們幹甚麼!」其中有個頭目模樣的警察表現的非常兇惡。

警察先把張利民押上車,後面又架出來的是王英霞,她整個人已經癱倒,但惡警還是很用力的把她往車上拖拽。當時情形很混亂,屈玉傑的外甥被警察拖到一邊,推倒躺在了車前面,這位大學生悲憤至極,高喊:「你們要想把人帶走就從我身上壓過去,我不活了!警察好人都抓!我們還得上學呢,把我們的家長抓走了,我們怎麼辦?」警察開始驅散親屬們,激動的人群推開警察們,屈玉傑的兒子也躺在了車下。警察說:「你們幹甚麼!」然後屈玉傑的兒子高喊:「你們今天要把我爸媽拉走,就從我身體上壓過去!讓我的熱血濺透你們整個派出所!用我的命讓你們清醒。」

屈玉傑的二姐也跟警察推搡並躺在了地下高喊:「警察抓好人!警察不講法律!警察太壞了。」親人們都在喊著,最後一個警察因恐懼突然喊道:「大半夜的你們別嚷嚷,別人都睡覺呢,大家聽見多不好,不送了,不送了!今天晚上不走了,我們回去跟領導商量商量。我們跟局長反映情況。」然後警察們把人又都押回派出所,鎖上了大門。

到了十一日早上,屈玉傑年邁有病的父母踉蹌的被攙扶著來到派出所門口,王英霞八十多歲的老父親被鄰居攙扶著也趕來了。漸漸的建設派出所門前聚集了越來越多的警車,大約有十多輛,先後進入建設派出所的警察有五十人左右。

上午九點,一輛大型麵包警車開進了派出所。九點三十分左右,派出所裏開始出動大批警察。一個當官模樣的警察大喊:「把車圍上,站兩排!誰也別讓過來。」家人高喊:「你們憑甚麼抓人!」然後喊:「拿手機給他們拍下來!」

聽到這句話,那個頭頭非常害怕,命令手下警察搶手機。十多個警察蜂擁而上,警察喊著:「如果反抗把你們也抓起來。年紀大的(我們)不敢動,把你們年輕的弄進去!」屈玉傑的家人喊:「你們是不是害怕了!你們是不是怕見人!在這光天化日之下,讓大家看看!」然後那個頭頭過來說:「嚇唬我!還拍照!」屈玉傑的家人說:「你們不是講有法可依嘛?」那個頭頭帶著輕蔑的眼神喊:「別整那些沒用的!」旁邊的警察都跟著發出陰險的笑聲。

緊接著人被帶出來了,第一個是那個八歲小女孩的媽媽,她是被丈夫抱著上的警車;後面緊跟著是張利民,他戴著手銬,光著腳沒有穿鞋,兩個警察押著他;後面跟著的王英霞蹲坐在地上也沒穿鞋,被兩個惡警拖拽著往警車走,到車門口不上去還被踹了兩腳;接著是屈玉傑,親人們看到她的臉色慘白還有瘀青,兩個惡警正拖拽著她上車。所有的親友都抑制不住憤怒,大聲地喊:「你們憑甚麼抓好人,他們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

屈玉傑的外甥抓著車門,不讓警車走,但是警察根本不理會,也沒有減速,大學生被拖倒在地,然後被警車拖行2、3米遠,之後車拐彎處被甩了出來,人才停下來。右邊腰間被劃傷,右手中指被劃掉如同圓粒大米般大的一塊肉,整個身上全是灰。家人有的被警察推開,有的被拽開,警察們根本不理會其中年歲大的老人的安危。王英霞八十多歲的老父親躺在地上哭喊:「你把我姑娘抓走了,沒人管我了!我沒法活了,哇……」但是警察們理都不理。

九月十一日上午十點半左右,在橋南派出所被非法關押一宿後,法輪功學員又被警察用一輛28線公交車劫持到佳木斯市骨科醫院(佳木斯大學第五臨床醫院)。當時多個警察強行從車上往下拽,被拽的人連呼帶喊的掙扎著。最後警察是兩個架著一個,用暴力手段將人劫到醫院裏去的,周圍布滿了警車。

四、流氓、謊言加暴力之外的更加荒誕之處

1、佳木斯警察原本不懂法律

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們經過一個個不眠之夜,一次次痛徹心肺,一幕幕往事回首之後,開始走上了「尋求」真理正義之路,因為警察抓了人沒給任何通知啊。家人們來到建設派出所、向陽公安分局和市公安局,各處都是推諉搪塞、謊言欺騙,來到看守所也不讓見人,反覆多次去問都沒有結果,只是有一次偶爾聽一個警察說抓人的理由是「非法聚會」。

在四處求告無門的情況下,部份法輪功學員家人在朋友的幫助下諮詢了正義律師,才明白原來在法律上根本沒有「非法聚會」這個名詞,聚會就是家人、朋友、同學、同事等在一起吃飯或娛樂,冠以「非法」之說實在是荒唐。原來佳木斯警察抓法輪功學員都是胡亂編造的罪名啊,家人們越想反而越明白了:我們的家人是中國合法公民,上朋友家做客是人之常情,毫無罪錯,不觸犯任何法律。修煉的法輪大法更是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高德大法,何罪之有。

後來正義律師親自來到佳木斯市公安局糾正警察濫用「非法聚會」名詞抓人的違法行為,並告訴他們法輪功學員是好人根本沒犯罪。在事實和法律面前,警察抵賴不過,只好同意給律師勞教決定書。知道嗎,這麼多年來警察對法輪功學員勞教從來都不給任何手續。聽律師說,在勞教決定書上,警察又把「非法聚會」改成了「非法集會」,律師告訴家人,「非法集會」這個名詞在法律上是有的,但必須有兩個要素,一是眾多人在公共場所,比如市政府或廣場等地,二是要有所訴求。而九月十日晚到朋友家裏做客的法輪功學員,被以「非法集會」的理由抓捕實在荒唐,只因中共的執法人員不懂法,真是可笑可悲,律師的解釋令所有人恍然大悟。

2、活人大變身──「趙娟」變成了「陳秀玲」

九月十日佳木斯警察綁架了十五位百姓後,九月十二日下午兩點多鐘,有目擊者在佳木斯市新世紀電腦城附近遇到了陳萬友和「防範和處理邪教支隊」(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一個警察,聽到陳萬友對那個警察說:「陳秀玲的事你快抓緊去辦吧。」

後來才知道,原來陳萬友沒有辨認出趙娟,為了完成「任務」而張冠李戴,把佳木斯法輪功學員陳秀玲的名字安在趙娟身上。實際上,趙娟現年四十多歲,而陳秀玲已年過六十,佳木斯警察辦案如此荒唐真是古今中外無出其右。直到被劫持到黑龍江省戒毒女子勞教所,趙娟的信息都是陳秀玲的,家人接見和正義律師介入,均遭佳木斯警察和戒毒勞教所的警察以無此人而拒絕。

在過去的一個世紀中,邪黨共殺害了全世界的幾億人。在迫害法輪功的十幾年來,邪黨更是殺害了幾百萬法輪功學員(由於中共極力封鎖消息,在明慧網報導出來有名有姓能夠核實的目前有3617位)。中共邪黨早已惡貫滿盈、罪不可赦,它是在利用中國人迫害中國人,從而把中國人拉入萬劫不復的不歸路。人們啊,快快清醒吧,徹底認清邪黨、解體中共,人類必會獲得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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