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庭審當天,整個瀋陽大地籠罩在一片濛濛的霧霾之中,沈北新區公、檢、法的大樓在迷霧裏顯得格外陰森,晚上才接到通知的家屬們(有的家屬沒有接到通知)一大早就等候在法院門前,大約九點半鐘,四名法輪功學員被戴著手銬和腳鐐等重刑具,先後被劫持進沈北新區法院。法輪功學員們經過半年的非法關押迫害,身體遭到嚴重摧殘,其中牛桂芳、周鳳蘭(六、七十歲老太太)走路已經是非常吃力。
法輪功學員牛桂芳步履蹣跚,挪著沉重的腳步,似乎隨時要倒下,牛桂芳的四個姊妹與她的丈夫,已經半年看不到牛桂芳,一見到牛桂芳的樣子,姐妹們個個淚流滿面,她們沒想到牛桂芳被迫害成這樣子,整個人都脫了像,一百四十多斤的體重下降到一百斤左右。牛桂芳樸實的丈夫,看到妻子的情形,心碎得不停地流淚。按法律規定,法院應提前三日通知家屬,可沈北新區法院做賊心虛,十七日開庭,十六日晚才通知家屬,其中曲麗紅的丈夫等直系家屬根本就沒接到通知。本來是公開庭審,可沈北新區法院只允許兩位家屬進入法庭,男性家屬都被全身搜身,不允許和親人說話。
牛桂芳在被非法庭審當中,拒絕回答法官王旭的一切非法問話,當法官王旭指控牛桂芳「利用邪教組織(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破壞法律實施」時,身體虛弱的牛桂芳嚴正指出:法輪大法教人修「真善忍」,《憲法》規定信仰自由,我們按真善忍做好人何罪之有!牛桂芳還當庭講述: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晚,新城子街派出所將我綁架,搶走我家中一萬二千多元的現金、四千多元的電腦,一枚金戒指、兩個存摺,一個數碼相機,一架縫紉機。之後把我非法關押在瀋陽市第一看守所。九月份我被「外提」到沈北新區新城子街派出所非法審問,警察強行我按手印,我不從,他們就撅我的手,我的手當時就腫了,他們捂我的嘴,把我手背過去,拉上窗簾打我。在我被帶回看守所時,看守所的警察看到我被打的樣子,都生氣地對帶我回來的警察說「你們以後再把人打成這樣就不要再送回來了,我們不收」。我的胳膊腫得老粗,好幾個月手都提不上褲子。
在牛桂芳講述的過程中,法官王旭多次打斷牛桂芳的控訴,企圖掩蓋警察打人真相。最後牛桂芳要求:我已經被非法關押半年了,我沒犯法,你們對我的審判是非法的,應該立刻放我回家。法輪功學員曲麗紅被劫持進法庭時,到處尋找也沒有看到自己的家人。當法官王旭讀完對她的指控時,曲麗紅說:你讀的所有這一切都是栽贓陷害。法輪大法教人修真善忍有錯嗎?當法官王旭問曲麗紅:晚上你到新城子來幹甚麼來了?曲麗紅說:我來告訴新城子百姓「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曲麗紅質問法官:你們對我開庭為甚麼不通知我的家人?法警喊進來一個三十多歲的女子,是曲麗紅的表妹。曲麗紅問:為甚麼不通知我的丈夫與婆婆?法官狡辯說:我們通知了,但沒找到你家。多麼荒唐的藉口。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晚,一群警察去曲麗紅家抄家,可法官竟然說沒找到曲麗紅家。
曲麗紅有一個十一歲的兒子,已經有半年沒有見到媽媽了,他經常對奶奶說:「我在夢中看到媽媽回來了,夢一醒媽媽就不見了」。
法輪功學員周鳳蘭已經六十多歲了,身體虛弱,在法庭上,周鳳蘭有人攙扶,法官問周鳳蘭認罪不?周鳳蘭說:我煉法輪功按真善忍做好人沒有罪。法官不允許周鳳蘭的老伴和兒子與親人說話。家屬明明知道大法教人向善,對於惡黨的迫害,家人上告無門,無可奈何。
當天還有一名未知姓名的男性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該學員四十多歲,皮膚白皙體態微胖,可能是外地學員。
當天,在沈北新區邪黨法院外,沈北的「六一零辦公室」與沈北新區國保大隊的惡警四處巡邏與錄像。有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被國保惡警查問。其中一名國保惡警被家屬認出後,自稱是保安,不敢露面,此惡警曾用瓶子毆打法輪功學員。自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沈北新區法院一直充當惡黨「六一零辦公室」的打手,已非法判刑有十三名法輪功學員。多行不義必自斃,當年參與誣判法輪功學員的法官報應不斷,製造「二零零八沈北冤案」的法院副院長張文,剛在判決書上簽字,自己就得了一種怪病,無法醫治而死亡。誣判法輪功學員王敏的法官鄂安福,年僅四十五歲,因腦出血而喪命。這些年來,法官們接到了很多法輪功真相電話,漸漸相信了迫害法輪功學員要遭報應的事實,尤其法官鄂安福死前自曝參與判處了多名法輪功學員重刑,對所作惡行公開懺悔後,許多法官退了黨,不願接法輪功學員的案子。
在此善勸沈北新區法院王旭等參與迫害者,不要再充當中共打手,法輪功學員甚麼罪也沒犯,這一點,你們從事法律職業的人心裏都很清楚。當法輪功學員在法庭上,堅定的捍衛憲法賦予的天賦人權時,她們可能是柔弱的婦女,也可能是年邁的老人,然而她們對於正義與真理的維護,是何等的令人尊敬與欽佩,然而,你們這些堂堂男兒的法官,卻毫無一點陽剛,甘心的踐踏自己的良知,違心的扭曲法律,做中共惡黨的黑幫打手。
近日,又傳出沈北新區法院的一名年輕法官暴死,為甚麼一個個正當壯年,就突然死了,「下一個」是誰,一種恐懼的氣氛在法官中蔓延,希望沈北新區法院的法官們都能選擇善良,都能從心理上擺脫中共惡黨的控制,為自己的生命選擇一個好的未來,不要再成為「惡有惡報」這一天理中的「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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