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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善良農婦被劫持半年 親朋鄉鄰呼籲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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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瀋陽市錫伯族吳麗梅女士,是一位勤勞善良的個體商戶,也是一位被鄰里稱道的孝媳、兩個孩子的母親,她堅持信仰「真善忍」做好人,沈北新區公安分局警察闖入家中將她綁架,非法關押已半年。

期間,沈北公、檢、法聯合以「破壞法律實施」的荒唐罪名、秘密枉判她五年,吳麗梅當庭說「我沒破壞任何法律,是你們執法犯法。」

吳麗梅被迫害出嚴重高血壓、心臟病,各監獄拒收,目前被非法關押在瀋陽市看守所。警察不准家屬探視,家人十分擔憂吳麗梅的安危,親朋鄰里呼籲立即釋放吳麗梅。

一、勤勞誠信、善良孝順的吳麗梅

瀋陽法輪功學員
瀋陽法輪功學員 吳麗梅

吳麗梅,四十二歲,錫伯族,瀋陽市新城子區黃家錫伯族鄉人,現家住新城堡村,一九九六年六月開始修煉法輪功,「真、善、忍」的法理使她變的更加健康、勤快、善良。吳麗梅在早市場做生意,經營小百日雜,從來不賣假貨,待人寬容忍讓。

有一次,一個顧客買了四節電池,一會兒又拿回來四節要求換,說電池沒電,吳麗梅給換了新的,其實顧客拿來的是用過的舊電池,吳麗梅寬容的一笑了之。

和吳麗梅做同樣買賣的商戶,經常因為誰的地方搶前而爭吵,吳麗梅從來不爭搶。別的商戶都不告訴外人貨源,吳麗梅進了物美價廉的貨,別人問時,她都毫無保留的告訴對方。人們願意買吳麗梅的貨,說她誠信經營、服務態度好,有的找到她家裏來買。

吳麗梅做生意之餘還要種地,二零零九年因為冬天雪大,春濕夏澇,村民們的玉米平均畝產九百斤,吳麗梅種的玉米畝產一千三百斤,知情人都說:大法保祐,好人有好報。

吳麗梅的婆婆說:「我脾氣不太好、有個性,麗梅從來不怨我,給我買肉、買衣服、買鞋,特別孝敬老人。她對老人好、對孩子好,教育孩子有耐性,告訴孩子待人要善良忍讓,所以孩子特別聽話,從來不打架不罵人。」全村都知道吳麗梅修煉法輪功,家庭和睦美滿,村民說:「她家真好,別人家婆媳都有矛盾、幹架,她家一架不幹。」

吳麗梅的丈夫梁志宏,曾在二零零一年七月三十一日被新城子街派出所綁架,被誣判六年。六年中,吳麗梅一人帶著兩個孩子(當時一個二歲,一個七歲),又當爹又當媽,要照顧年邁的婆婆,還要做買賣謀生,還得自己種七畝地,其中的艱難可想而知。鄰居說:「吳麗梅丈夫六年不在家,她把家裏維護得井井有條,真了不起,佩服煉法輪大法的。」

二、遭遇綁架、秘密判刑

這樣一個好人,卻遭到中共迫害,二零一二年六月七日晚七點五十左右,吳麗梅在自己家中突遭破門而入的一幫警察綁架,警察搶走家中電腦及大量私人財物,價值二萬多元。吳麗梅的丈夫和十八歲的兒子也同時被綁架、非法關押一夜。沈北新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段慶祝(男,五十歲左右),新城子鄉派出所所長苗征宇(男,四十歲左右)等是主要迫害責任人。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八日,沈北新區法院對吳麗梅非法開庭。法院故意在十月十七日晚上通知家屬,致使家屬沒有時間找律師為吳麗梅辯護。吳麗梅修煉法輪功十八年來身體健康,如今短短的四個月被迫害出現高血壓210、心臟病,在法庭幾次差點倒地,身旁有兩人攙扶。

法官以「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誣陷吳麗梅,吳麗梅說:「我沒破壞任何法律,是你們執法犯法,一切都是(沈北新區國保副大隊長)段慶祝寫的,拿我的手按手印,他們不讓我吃飯,不讓我上廁所。」法官無言,吳麗梅拒絕回答一切非法問話,所謂庭審草草收場。

此次非法庭審的審判長是呂光宏,法官是夏京源。不久,吳麗梅被秘密判刑五年。

三、修煉法輪功合法 迫害者要承擔法律責任

家屬諮詢有關法律部門和律師,得知:目前中共控制的公、檢、法系統把《刑法》第三百條「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套在法輪功學員身上,是完全錯誤的。法輪功學員沒有破壞任何一個法律的實施,與香港、澳門、台灣及全世界一樣,在中國大陸修煉法輪功完全合法,下載、打印、散發法輪功資料完全合法。

《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刑事訴訟法》第44條規定: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檢察院的起訴書、法院的判決書,必須忠實於事實真相。故意隱瞞事實真相的,應當追究責任。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綁架、逮捕、起訴、判刑的公檢法人員,終究要承擔法律責任。

四、呼籲釋放吳麗梅

如今吳麗梅已經被綁架半年多了,家中兩個兒子日夜思念媽媽,丈夫和婆婆擔憂吳麗梅的健康,希望能制止對她的迫害,家人去瀋陽市看守所探視,被拒絕,稱「執行文書沒下來,不讓見」;家人去派出所等有關部門要人,遭到警察推諉。

當地民眾對吳麗梅的遭遇很同情,說:「以前不了解真相,被共產黨騙了,以為電視上的自焚、殺人是真的,原來都是共產黨自編自演的。吳麗梅煉法輪功做好人,安分做買賣,從來不幹壞事,抓人家幹甚麼?這些警察不幹正事,共產黨害人、不講理!」親朋鄰里呼籲正義的人們伸出援手,讓吳麗梅早日和家人團聚。

迫害責任人:

1、沈北新區國保大隊
地址:瀋陽市沈北新區中央路70號沈北新區公安國保大隊 郵編:110121
副大隊長:段慶祝 13998125898 89623418
2、新城子鄉派出所 郵編:110121
所長:苗征宇
3、瀋陽市沈北新區法院 刑庭
呂光宏 辦電:024-89749750 手機:13516005683 宅電:024-89738646
夏京源 辦電:024-89749756 手機:13700038182
4、瀋陽市看守所
地址:瀋陽市於洪區造化鎮高力村 郵編:110148
電話:024-89241894(轉8084) 89248084
所長:鄭罡
副所長:郭寶安
政委:何冬寧
三監區大隊長:王雙元、徐豔(女,主管迫害法輪功)
部份管教:趙敏、趙延玲、徐海鷹、段國傑、姚冬梅、張波濤、佟玉新、高新福、趙瑩、蔣爽、於欣、劉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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