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四日早八點左右,瀋陽市公安局、市國保大隊、瀋陽和平區國保大隊、沈河區公安局十多個人,到王桂蘭家非法抄家。他們尾隨王桂蘭下班的丈夫,在其丈夫開門的時候強行闖進屋,沒有出示任何證件。
當時王桂蘭正在廚房做菜,他們讓王桂蘭從廚房進客廳來,王桂蘭剛一進客廳,就被用手銬銬住。然後他們開始翻東西(連續翻了三天),搶走所有大法書和真相資料(裝了半汽車)。還搶走MP3兩部、DVD一部、手機三部、身份證、寫條幅的布,裝了兩袋子。然後將王桂蘭綁架到南塔派出所,幾個小時後又拉到棋盤山,準備非法提審。
到棋盤山王桂蘭給這些不明真相的警察講真相,和平區國保大隊隊長徐永勤不但不聽,還罵人。
下午三點左右,開始非法提審。六、七個男警察打王桂蘭,其中一個叫李峰,用煙頭熏王桂蘭的鼻子,不讓站著,強迫她蹲著。
第二天早上,又給王桂蘭送到張士洗腦班,那裏的幫教團全是先前學大法後又背叛大法的人。對她進行精神迫害和身體迫害。打她,強迫蹲著,不讓說話,被逼著看污衊大法的錄像,不看不行。逼她寫放棄大法修煉的「三書」「五書」,她不寫,那些幫教強行拽著她手寫了所謂「三書」。這些迫害王桂蘭的幫教惡人叫欒莉、朱麗娟、陳潔、李桂英、霍淑蘭、張世影和任老太太等等。
五月二十八日,王桂蘭被市公安局、市國保大隊、和平區國保大隊、沈河區公安局、沈河區國保大隊送到市看守所。原因是他們認為王桂蘭是策劃二零一零年四月份掛條幅揭露瀋陽陸軍總院活體摘除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人之一,被中共邪黨內部稱為「北京都市案」(陸軍總院參與活體摘除法輪功學員器官被曝光後,周永康到瀋陽親自指揮非法迫害大法弟子)。調來六個打手準備打王桂蘭,逼迫她說出還有誰參與。參與的惡警有史鳳友等等。辦案的人叫劉輝、王輝等,王桂蘭說是自己一個人策劃的,最終被冤判為「判三緩四」,判完後,惡警們怕找後帳,誰也不在判決書上簽字。
在看守所裏,五十平方米的小屋,擠了三十多人,晚上睡覺一個擠一個,翻身都費勁,吃喝拉撒睡都在一屋,條件十分惡劣。王桂蘭在那裏血壓高壓達到二百度,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日,王桂蘭回家了。在洗腦班關了一個月零三天,在看守所關了近三個半月,共計被迫害四個半月。回家之後,「兩會」期間,南塔派出所上門告訴不許她出門。
另外,從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四日王桂蘭被綁架後,惡警在她家二樓安裝監視器,企圖繼續綁架來上門的其他大法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