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德新說,他在被綁架時,頭上被戴上黑頭套,當日被打了一天一夜,並要把自己身上的傷痕曝光,但是法官不讓他曝光,還不讓姜德新說話。姜德新的牙齒被打掉了,滿嘴的牙齒都被打鬆動了。姜德新還拿著打掉的一顆牙,在法庭上讓他們看,讓人們了解其被殘忍迫害的情況。
據了解,姜德新被綁架毒打之後,被劫持到瀋陽市鐵西翟家鄉郎家村有一個叫「渾北生態園的賓館」裏下面的房間,在那裏養傷十天之後,瀋陽國保支隊把案件移交給了瀋陽市沈河分局惠工派出所立案。四月十五日被綁架,而在四月二十五日立案,這已經構成違法了。
法輪功學員孟慶潔和翟暉被架到法庭上。孟慶潔是六十多歲的老人了,被迫害的非常的厲害,路都不能走了。孟慶潔被折磨的骨瘦如柴、沒有人樣了。
兩位律師為姜德新和翟暉做了無罪辯護。姜德新的律師從以下幾個方面,做了無罪辯護:一、姜德新沒有破壞法律實施故意;二、姜德新客觀上沒有破壞法律實施的行為;三、從犯罪構成的客體上來看,刑法三百條中「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不適用於對法輪功案件的處理(編註﹕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四、從社會的危害性來看,姜德新沒有構成對社會的危害。沒有對社會帶來危害,所以姜德新沒有罪。
辯護律師從法律和良知上說:檢察官和法官是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是民眾的希望所在。而檢察官和法官,不能維護社會的正義,就會抹殺法律對廣大民眾的維權。奉勸檢察院和法院人員,因果報應對每個人都是公平的,難道你們就不為你們的將來、前途著想嗎?希望法庭能本著自己的良知和道德,本著對歷史負責的精神以高度的責任感和歷史的使命感來維護社會正義做出正確的選擇,還本案被告人姜德新一個清白,無罪釋放。
姜德新、孟慶潔、翟暉是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被惡警綁架的。姜德新在撫順市東洲區章黨街妻子羅秀列家被瀋陽市國保支隊惡警及東洲派出惡警綁架,頭戴黑套秘密被帶到一個地方遭到凶殘的幾個惡警輪流毒打、電擊一天一夜,並昏迷多次,至身體傷痕累累。其後又被帶到瀋陽市鐵西翟家鄉郎家村有一個叫「渾北生態園的一個賓館,賓館裏下面的房間,名稱為「鐵西區法制教育學習班。據了解是政法委「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組織)掛的牌。
孟慶潔是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沈河區分局夥同本溪市公安局的人到沈市金鵬花園15-3,孟慶潔家綁架的。並對其抄家,大量大法書籍、筆記本電腦一台、台式電腦一台、打印機一台、及大量物品、大量護身符等,強行將法輪功學員孟慶潔帶走。本溪公安的惡警去的車輛牌號為遼E70043。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上午九點多鐘,法輪功學員翟暉在沈河區自家樓下被惡警綁架。參與人是瀋陽市沈河區濱河派出所任傑。下午惡警綁架翟暉後,沈河分局國保大隊副隊長周某、警察高某,濱河派出所所長崔寧、片警任峰、警察劉某、警號113540的警察等十人,當天下午砸開翟暉家的門強行抄家。
姜德新、翟暉被綁架後,被非法關押在瀋陽市沈河區看守所;孟慶潔被非法關押在瀋陽第一看守所。
十二月二十五日非法庭審結束之後,孟慶潔被法警架上車的;翟暉也瘦的有氣無力,也是被法警架到車上的。姜德新右腿往車上邁腿都邁不上去,也是被法警架上車的。
在《憲法》三十六條中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而法輪功學員姜德新、孟慶潔、翟暉被綁架後,惡警觸犯了《憲法》的規定,是違法和犯罪行為。而對姜德新、孟慶潔、翟暉因為修煉法輪功被非法的判刑,觸犯了《刑法》二百五十一條規定: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也就是構成了「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那麼對姜德新、孟慶潔、翟暉因為信仰法輪功的行為而非法的判刑迫害已經觸犯了《憲法》和《刑法》的規定,法院對他們的非法庭審已經是違法和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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