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內找 在法上整體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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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三月十日】我們學法小組有一位老年同修(簡稱A),信師信法很堅定,她的兒子也是同修,被邪黨迫害冤判關押在監獄中,由於監獄的迫害,使同修的血壓高壓達240左右。為了營救他,A同修到監獄、公安局、派出所、社區等相關部門講真相做的很好。因同修的血壓一直不降,監獄怕有危險承擔責任,到市醫院給他檢查身體,打來電話說讓家屬拿這筆錢,A同修當時就拒絕了。邪惡又變換花招欺騙她兒子,說因是看的專家門診,這錢監獄報不了,是隊長給墊付的700元。她兒子打來電話告訴了她,說這是個人的錢我們應該給。A同修來到小組和大家交流這事,B同修認為這錢不能給,但看到她對兒子的情及想起自己妹妹被邪惡迫害營救的艱辛,說:在你現有層次知道送錢不對,但心放不下,送也不算你錯。

當時我聽到後急了,馬上很強硬的對A同修說:這樣做是不對的!師父說:「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你怎麼能給他送錢呢?這不是承認邪惡迫害同修對了麼?同修被綁架到監獄前身體是好好的,現在身體被迫害成這樣,這錢就應該監獄拿,再說了,我們修煉的路是給後人留下的參照,我們應該走好……

B同修說這事發生不在誰對誰錯,大家的心是怎麼想的,在法上交流整體提高上來,是你心裏有一點做事求完美的心。我當時很不高興,也不接受。我心想,師父要求我們做好,當然要做的最好不出差錯,營救同修的路不能走錯,求完美也不算錯,但這事跟我求完美的心有甚麼關係?當時沒做到遇到問題不看同修缺點,看同修優點,應該原諒別人,體諒別人,為別人著想。沒站在法上和同修交流,而是認為自己說的對,把自己的認識強加給同修,也沒和B同修交流,心裏很不高興帶著怨心走了。

去另一小組學法,走在路上我想,把這事跟他們交流,讓同修評價一下誰的對,但不想說出B同修的名字,怕引起同修對她的負面看法,產生間隔。在小組上,C同修問B同修是誰,我說別問了,同修說為同修負責得跟B同修在法上交流共同提高。看到同修坦誠的眼神,我一下認識到了自己那骯髒的心,表面看是為同修著想,實質是維護自己,怕同修知道來指責自己,怕別人傷害自己的心,還有證實自我的心,不在法上認識,想爭個對錯。C同修說,我倆晚上去A同修家交流交流。我說我不行,我法理不清一說話就著急。C同修說這不是好事嗎?暴露出急心了為甚麼不修去呢?不要說自己不行,師父說你行你就行,在營救同修上,我們雖然配合去了,但心溶進去了嗎?我們既然參與營救小組,就應該補充做好,減輕走在前面同修的壓力,這才是師父要的。聽到這些,我真的感到自己和同修的差距,也看到了自己的不足,雖然參與營救很長時間了,可心並沒真正溶入其中,沒把同修的事當成自己的事,只是走形式了。想到這些我決定修去這些不好的心。

晚上我和C同修去A同修家,因為我的心變了,同修看我們來了很高興,上午的不愉快好像沒發生一樣。C同修就送不送錢一事站在法上和為同修好的基點上耐心的和A同修交流,平靜祥和,A同修頻頻點頭。祥和慈悲的場也感染了我,我想起師父的一段話:「思考中用人的觀念還是用修煉者的正念,做出的事情結果是不一樣的。」(《二零零三年亞特蘭大法會講法》)A同修說,今天這事我是動了人心,被情帶動,沒有站在法上為法負責、為眾生負責。她的心結打開了,並表示決不給邪惡送錢,堅信師父堅信法。

看到C同修為法為同修負責這顆心,我決定到B同修家去,在法上交流共同提高。在路上想起她說我求完美的心,甚麼是求完美的心呢?可能是自己真的用心了?思想中想起自己從小到大至結婚前,由於家庭環境優越和自身條件,無論在學校、鄰里和工作單位,始終是在別人的誇獎、羨慕及讚美中走過來的。婚後生活種種的不如意和坎坷使自己總怕別人看不起,做事爭強好勝,事事做好為的是不讓人挑毛病,思想意識中有追求完美的心。找到了自己的心了也輕鬆了。來到同修家我很坦誠的把我的轉變過程和她交流,她沒指責我,說:「不是你錯了是我錯了,不是你有那顆心,是我有那顆心,沒站在法上,是站在情上和同修交流。」並談了她在修煉中遇到的心性昇華過程中的感受,及找到了各種不好的人心。同修的交流讓我學會了怎樣向內找及如何寬容別人。

通過這件事,我悟到,每件事的發生是在這過程中暴露自己的人心,因為層次不同對法理的認識也不同,有不同的想法和不同的心是正常的,最重要的是我們每個人第一念能不能向內找,用法對照自己,找出人心,哪怕自己的認識是對的,放下改變別人的心,站在同修立場理解同修,寬容同修,在法上和同修交流,打開同修的心結,去掉我們不好的心,整體提高昇華上來,營救同修的路才能走正,這才是師父和眾神所期望的。

最後我用師父的法來鼓勵同修和自己,在今後的修煉中更加精進。「學法得法 比學比修 事事對照 做到是修」(《洪吟》〈實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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