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會仙,女,今年六十多歲,是慶陽市鎮原縣太平鎮退休教師。沒修煉法輪功之前,她除腎臟以外全身是病,嚴重的是腦神經衰弱和腸胃炎、婦科病,得法修煉後很快無病一身輕,她沉浸在身心健康的幸福之中。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集團開始抹黑、迫害法輪功,許會仙遭受迫害的日子也從此開始。七月二十一日晚上十點左右,太平鎮政府和派出所十多人到她家,讓她說出她認識的法輪功學員的名字。過了一段時間,太平鎮書記劉文廣和棗林村支書李仲錄叫許會仙的老伴(法輪功學員)在全鄉黨員會上做檢討,他的老伴因承受不住壓力放棄了煉法輪功。
二零零零年,太平鎮派出所、鎮政府、棗林行政村、咀頭自然村各派一人對許會仙洗腦,此後每季度都有派出所、鎮政府的人上門騷擾。
二零零四年五月中旬的一天下午四點,太平鎮派出所警察姜文華領著鎮原縣公安局兩名警察衝進許會仙的家,未出示任何證件,就翻箱倒櫃到處亂翻,連牛棚、草棚都不放過。過了兩天,太平鎮派出所警察姜文華再次領著鎮原縣公安局警察蔣玉傑和另外四名警察闖進許會仙的家,又開始抄家,比上次更詳細,連垃圾都翻了,他們把許會仙綁架到太平鎮派出所,非法關押三天,鎮原縣公安局局長王新平逼寫保證、罰款二百元後將她放回。
二零零四年六月,鎮原縣公安局將許會仙綁架到鎮原縣看守所。在鎮原縣看守所,她不明白一月前被罰款為甚麼又被關押,她絕食抗議迫害。鎮原縣公安局局長王新平把她叫出去談話說:「縣上有個法輪功比你厲害,把他都打得制服了,看我把你關在大號子裏,打得留一張皮。」她絕食到了第五天,鎮原縣看守所姓段的警察讓兩個犯人抬著一塊上面釘著四個鐵環的木板,說要給她和另一名法輪功學員灌食,當天下午四點,他們把那位法輪功學員固定在木板上,抬進號室。六點左右又抬了出去,最後因為家人的勸解,在那位法輪功學員停止絕食後,她也放棄了絕食抗議迫害。
三個月後,許會仙身體瘦弱,好幾天不能吃飯,今醫院檢查,血已經很少了,當時有一人說:「人都這樣了,發發慈悲,想吃甚麼給買來吃。」公安局還是勒索了她三千元押金,才讓她保外就醫回到家。
回家後,經過學法煉功,許會仙的身體恢復了。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鎮原縣公安局警察再次將許會仙綁架到鎮原縣看守所。
二零零五年四月,鎮原縣七名法輪功學員被鎮原縣法院非法判刑迫害,其中法輪功學員席浩學被非法判刑七年,陳建展被非法判刑七年,田潤海被非法判刑四年,段為軍被非法判刑三年等。其中就有許會仙,她被非法判刑一年。
二零零五年九月份(保衛就醫三個月沒算),許會仙被放回家。二零零六年四月,鎮原縣人事勞動保障局停發了許會仙的退休金。她多次到有關部門要退休金,都被拒絕,至今只領了一份低保。
二零零八年七月,太平鎮政府幹部和派出所人員又到她家騷擾、簽字,叫許會仙不要發傳單。
二零零九年,派出所新所長上任,再次到她家騷擾、要求簽字,遭到她的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