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德光老人於二零一一年七月六日在紅古區花莊鎮發神韻光盤時,被警察綁架到紅古區派出所,遭到警察張國維的暴力逼供。蘭州警察於十二月將陳德光轉到蘭州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欲勾結檢察院、法院對他非法起訴、判刑。期間蘭州市檢察院曾因證據不足,將案件退回紅古區公安局要求補充證據。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陳德光老人對警察張國維提出控訴。他在控訴狀中詳細描述張國維對他進行「暴力取證」的過程:
張國維因為非法審訊陳德光沒有得到其想要的結果,氣急敗壞,對陳德光進行了一個多小時的暴打,打他的臉,用拳打他的脖子,用腳踢他的胸脯;用腳搓踢他的兩腿,張國維踢累了,轉一圈又踢,抓住他的兩隻胳膊,腳下使勁踢,踢的陳德光陣陣鑽心的疼,晚上睡覺疼的無法翻身。為了將陳德光關入看守所實施進一步迫害,第二天帶他到紅古區醫院檢查身體,但只做透視、驗血等,不做體表檢查。
當時陳德光的兩腿很粗、紅腫青紫。腿部的腫脹直到三個多月後才消除,但至今形成一個鼓包,顏色時紅時紫,時痛時癢。
據悉,檢察院對陳德光的控訴狀置之不理,仍欲對陳德光進行非法起訴,並企圖非法判刑。目前,陳德光的家人已請律師為其做申訴及無罪辯護。
陳德光老人,一九四六年出生,原四冶西北分公司職工(現已破產),家住紅古區海石灣大通路。在修煉法輪功前患有腰肌勞損、頸椎骨質增生、胃下垂等多種疾病,而且每天要抽兩包半煙,天天都喝酒。一九九七年八月十六日開始看李洪志先生在大連講法錄像帶後,不僅一身疾病不翼而飛,而且把煙、酒都戒了。
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十二年中,因為說真話、做好人,陳德光老人與老伴盛春梅曾多次被綁架、關押,二零零一年同時被非法勞教。在平安台勞教所,陳德光經常遭到犯人的打罵,以及高強度奴役勞動等迫害。二零零一年六月,勞教所獄警扈相 賢、王長壽等給陳德光上背銬,並吊起來,腳尖只一點挨地,後又用兩床棉被把陳德光整個人捂嚴實,將陳德光折磨的立即渾身打顫,汗如雨下,渾身無力,腰直不起 來,胸部疼痛,呼吸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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