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怡均,女,三十八歲,在蘭州某法律事務所工作,家住甘肅省蘭州市七里河區。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七日,因法輪功學員邵彥波八年的冤獄到期,金怡均到蘭州監獄幫助家屬接邵彥波回家。十二月七日晚,金怡均在回家的路上被惡警綁架。三天後被劫入蘭州市第一看守所。
金怡均的家中老人和親友得知金怡均因幫助他人卻被綁架後,認為中共警察實在無理,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一早從外地趕到蘭州市公安局要人,遭市公安局「506室」人員威逼呵斥、被無理驅趕。
家人出於對金怡均的安危擔憂,從北京請到正義律師,為金怡均做正常的法律援助。二零一二年一月五日一早,律師和家人就趕到蘭州市第一看守所,當律師出示相關證件,並依法要求會見金怡均時,看守所故意推諉,並推辭說要辦案單位的見人證明,方可會見。
律師馬上趕到蘭州市公安局,又遭門衛阻擋,律師打電話與市公安局「506室」人員交涉,在電話中清晰的聽到有人對接電話的人說:「你就說辦案的人不在」。不予接待,無奈,律師打電話找到一位局長,被告知:我會與相關人員協調,接待你,你回去等消息。
一直等到一月九日,律師也沒等到辦案單位的電話,而金怡均家人卻在九日早上接到市公安局「506室」人員的電話,被告知:「金怡均被判勞教一年,現人在省女子勞動教養管理所,你們可以隨時去見」。邪惡之徒見正義律師介入,倉猝之間將金怡均非法勞教。
金怡均年邁的父母聞訊馬上趕到勞教所,卻被門衛告知:一個月後,即二月五日,家人才准會見。
金怡均年邁的父母,四處奔波,非常擔憂女兒的安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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