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陳德光遭蘭州市惡警刑訊逼供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甘肅省蘭州市紅古區警察於二零一一年七月六日綁架法輪功學員陳德光後,對陳德光進行刑訊逼供,導致他腿部受傷。惡警欲對他加重迫害,將卷宗轉到檢察院,檢察院日前以證據不足退回,但紅古區惡警拒絕放人。目前陳德光仍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二零一一年七月六日,紅古區海石灣鎮的法輪功學員陳德光與其妻子盛春梅在花莊鎮街道講真相時,被惡人舉報,被花莊鎮警察綁架至花莊派出所。據其妻回憶說:陳德光在上車時還在給警察講真相,而警察繆彥才不聽,反而給陳德光一個耳光。被綁架至花莊派出所後,在詢問室裏又是一頓暴打,在外邊只聽到桌子板凳亂響,等詢問出來,當天晚上,其妻看到陳德光時,發現陳德光右半邊臉已經腫起來了。

陳德光和孫子在一起
被綁架前,陳德光和孫子在一起的照片

海石灣派出所在搜查陳德光家裏時,沒有出示搜查證,雖然陳德光的妻子盛春梅在家,惡警卻將她綁架走,讓串通好的社區主任進行所謂的監看和簽字。

盛春梅絕食反迫害,惡警連續五次將她劫持到蘭州市第一看守所,均未果,後強行勒索她五千元才放人。

陳德光被綁架後,張國維、繆彥才等惡警對他進行刑訊逼供,導致他腿部受傷。十二月八日左右將他轉押至蘭州市第二看守所(蘭州市七里河區華林坪)關押。家人要求做傷勢鑑定,遭蘭州二看教導員拒絕。

十一月初,陳德光遭非法批捕。警察將所謂的「案子」轉到蘭州市檢察院審查,蘭州市檢察院把案件退至紅古區公安分局,要求補充證據。

家人為陳德光請了律師。陳德光的子女認為父親做好人無罪,曾到檢察院要人,而所謂檢察官稱給陳德光安的莫須有罪名是「危害國家安全罪」。

陳德光的辯護律師在接見陳德光時,陳德光曾寫了一份控告書,控告惡警張國維對他嚴刑逼供。目前控告書已分送到紅古公安局、蘭州市公安局、紅古檢察院、蘭州市檢察院。

參與迫害的單位及人員:

花莊派出所警察:繆彥才、張國維、雷富林(音),
紅古國保大隊警察:李霖(音)
海石灣派出所警察
蘭州市國保大隊警察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