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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輪大法獲新生 王淑花兩遭中共綁架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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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一月三十日】我叫王淑花,今年六十三歲。我是一九九九年正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大法使我絕處逢生,給了我第二次生命。這話是千真萬確的。在修煉大法之前,我被病魔纏身:腦神經病情嚴重,精神失常,吃藥也不管用,整天像個傻子一樣;患嚴重的關節炎、心臟病、胃潰瘍、偏頭痛,腰間盤突出等多種疾病。後來,我得了子宮癌,醫院判了我死刑。修煉後,我首先按照大法「真、善、忍」的要求做好人,慈悲的師父為我淨化身體,使我全身的病都沒有了。我用甚麼語言都表達不盡我對俺師父的無限感恩!

然而,對這麼好的大法,對千千萬萬修煉大法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江澤民集團和中共竟然容不下。我和同修們一起講真相,卻兩次遭到不法警察綁架迫害。

第一次被綁架遭迫害經過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以權謀私,鋪天蓋地的編造謊言栽贓陷害法輪大法和大法師父,抓捕全國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學員,叫全國百姓都來參與迫害法輪功,讓全國人民在謊言的欺騙中對大法犯罪,把法輪大法給中國老百姓帶來的健康、幸福全給毀掉了。這不是禍國殃民嗎?於是我們決定要去澄清事實,要求當權者還法輪大法和大法師父清白!所以我和同修一起走街串戶講真相。

二零零八年一月六日下午,我外出發真相資料被惡人構陷誣告。長山派出所姓王的、姓田的等共有五、六個警察開著兩輛車來綁架我。惡警把我強行推上警車,拉到了長山派出所。他們五、六個惡警按著我的手,強迫我在他們寫好的所謂「保證書」上按手印。當晚九點鐘,將我強行送進東港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後又將我轉押到東港看守所。

一進看守所,惡警指使坐班的犯人對我搜身,將我兜裏的四十六元錢搶走。我被非法拘留四十八天。

非法關押期間,看守所惡警遲愛民辱罵我,強迫我背監規。我不背,遲說:「就你這樣,給你送馬三家人家不揍你才怪呢!」我被迫害的身體出現嚴重病態。他們不放人,也不通知家屬。東港公安局國保大隊、法制科和丹東勞動教養委員會合謀給我秘密非法勞教一年。

我被他們送到馬三家勞教所。馬三家勞教所給我檢查身體,檢查結果是我有心臟病和子宮癌。馬三家勞教所拒收。就這樣,東港看守所用警車把我送到東港市東尖山汽車站,由我兒子將我接回家。

第二次遭綁架迫害經過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日下午,丹東元寶區廣濟派出所的惡警在綁架大法弟子李成之後,又非法闖進我家綁架我。我被他們拉到廣濟派出所。一路上,惡警誹謗、謾罵大法和大法師父。我給他們講大法的真相,告訴他們「善惡有報」的天理,迫害大法弟子就是在葬送自己。他們不聽。

在廣濟派出所,東港大法弟子李成和丹東大法弟子李曉紅被惡警刑訊逼供。到下午六點,我的身體又出現嚴重病業狀態。心臟病發作,血壓高壓達到二百。我的身體抽搐不止,身體抽動的好幾個人都按不住。惡警辱罵我,用腳踢我,罵我是裝病。後來他們看我不行了,把我拉到丹東第三醫院。醫院說我病情太重不收。惡警又把我拉到丹東第一醫院。第一醫院診斷後說我的病太重,第一醫院不但不收,醫生還一再催促惡警趕快給我家人打電話,叫他們把我交給家人接走。可是惡警不聽,把我強行留住醫院。我在丹東第一醫院被搶救一宿,病情一點也沒有好轉。惡警沒有辦法,只好通知我的家人。搶救一宿,花掉醫療費一千多元(我的兒子自己付的錢)。

我被他們以「保外就醫」名義放回家。家人趕到醫院接我回家時,惡警又向我的家人索要五千元,起名叫「保外就醫押金」,被我的家人拒絕。

我兩次遭迫害都是惡警自己捏造事實,編寫誣陷材料,然後強迫我在上面按手印。都被我拒絕。

我今天把我被迫害的事實講出來,就是要揭露惡黨迫害大法弟子的罪行,讓廣大世人都能認清中共的邪惡本質,早日退出邪黨,逃離大劫難。同時希望那些參與迫害者醒悟,趕快停止作惡,將功補過,減輕自己的罪行,贖回自己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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