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於鳳英,是一九九七年十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在修煉大法以前,我的身體很不好,得過好幾種病,我得過糖尿病(四個加號)、高血壓、心臟病、心律過速、尾椎骨增生等;修煉不長時間,所有這些病都不翼而飛了,我高興的真的不知怎麼形容才好,真正體驗了無病一身輕的幸福。我無法表達我對大法師父的無限感激。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流氓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我也和眾多大法弟子一樣因此而遭受無辜迫害。
一、第一次被綁架,非法拘留十天
一九九九年十月,大法弟子趙開勝(已被迫害致死)遭東港市公安局迫害,惡人用各種手段向他逼供,而後把我和我外甥女馬淑華也給綁架了進去。馬淑華被關進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我被關進東港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拘留所在放我出去那一天,以交伙食費的名義勒索我一百多元錢。
二、第二次被綁架,被非法勞教三年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我去北京上訪,在北京被惡警無理綁架。隨後被關在一個地下室裏,當時還有許多其它地區的法輪功學員。到了晚上的時候,又被東港市公安局派去的警察拉回東港,直接關進東港看守所。
我在看守所裏被非法關押整五個月。而後,東港市公安局又將我非法勞教三年,送進瀋陽馬三家勞教所。在馬三家勞教所,惡警滿嘴講的都是污衊法輪功的謊言,用來欺騙法輪功學員。天天用這些鬼話給法輪功學員洗腦,逼迫寫「三書」, 用各種方式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
到後來我被迫害的身體都不行了,勞教所怕我死在裏邊,兩個月後將我放回家。
三、第三次被綁架,強行送進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一年九月,東港市委、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局,還有街道、鄉鎮政府等部門,聯合辦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學員。一天下午大概兩點鐘左右,我和老伴在家看我孫子(五歲)睡覺,惡警姜昆給我打電話,他叫我下樓,說他要跟我說幾句話,說完就讓我上樓。這時,正好孩子睡醒了,大哭大叫不讓我離開。我說:「孩子睡醒了,還在哭著,我走不開。」可是姜昆硬逼我下樓。我不知道他是在欺騙我,就下樓了。下樓後,他就把我推上警車,一直拉到東港福利院。到了那裏我才知道,他們在那兒辦洗腦班,把我綁架到這裏是要給我洗腦。
在洗腦班,我看見了當時公安局政保科長王潤龍,他叫我「轉化」,不再煉法輪功,還叫我幫他去做別人的「轉化」工作。誰的話我都不聽,我就聽俺師父的。大法我一定要修到底。所以,他們叫我做甚麼我都不配合。就這樣,我被他們非法關押十四天。我回家後,惡警又不斷的去騷擾我,我被迫帶著剛四歲的孫女流離失所一個月。
四、第四次被綁架,再次被非法勞教三年
二零零三年七月九日晚,有當時大東派出所的惡警,共計四個人闖入我家,沒有任何證件和理由就開始抄家。搶走我家兩套煉功帶,大法師父的法像等。惡警逼我上警車,騙我說:「我的領導找你說幾句話,了解點事就回家。」到了就問:「王美華給你那一千份真相材料你弄到哪去了?」後來也沒查清楚,把我送到了東港看守所。給我非法勞教了三年,八月十日給我送往瀋陽馬三家。我被迫害的身體再次出現嚴重的病態,同年十月三十日我被放回家。
五、第五次被綁架,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七日晚八點左右,來了兩個便衣警察把我綁架到警車上,拉到東港拘留所。在拘留所我被關押十五天放回家。關押期間,我被迫害的血壓高達240。
從這次回家以後至今,他們還是不斷的騷擾。惡警跟我要照片,叫我去照相,變著手段迫害我。有一次,來了一個姓姜的片警和一個街道的人來我家騷擾。那個姓姜的片警進屋就逼我去照相,我不去,他就把我身上戴的法輪章給搶走了。
在這十多年的迫害中,因多次被迫害,我老伴身體和精神受到了極大的傷害,他被折磨的一次一次的住院,花掉的醫藥費至少有一萬多元。在二零一零年正月二十八含冤離世。兒女們受到的傷害也很大。
六、結束語
在這十幾年中,有多少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致死、致殘、致瘋?有多少好人被迫害的流離失所、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我修煉法輪大法,信仰宇宙真理「真、善、忍」,我修心向善做好人,請問:我犯的是哪一條法律?就連做一個好人的權利都給剝奪了,這個黨它不是個邪黨、惡黨嗎? 「人不治,天治!」中共黨都壞到這種程度了,老天爺還不滅它嗎?那些為了錢、為了名還在迫害大法弟子的人,老天爺也決不會饒恕他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