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積威,男,現50歲,家住東港市大孤山鎮,96年秋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在學法之前他是每年都要住院的「病包子」。得法修煉後,疾病全好了。無病一身輕,個人精神變好了,生活環境變好了,工作更加認真了,看淡了名和利。
可是99年7,20惡黨無理迫害法輪功,栽贓陷害法輪功。為了給法輪功說句公道話,99年7月20日,他進京上訪,向國家信訪部門說明修煉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卻被地方公安抓回來拘留15天,罰款700元,並且收繳了6000多元的現金。
99年9月他正在單位上班,孤山公安局和鎮政府的工作人員騙說要找他談話,把他強行拉到孤山公安局。無任何理由,又把他們二十多名大法弟子送東港市看守所迫害40多天,勒索500元。
2000年3月,為了要回被公安收繳的6000多元現金,他找地方政府、政法委、公安局政保科長王盛乙,幾經反覆,才把錢要了回來,可政保科長王盛乙說「宋積威你等著,我就專管法輪功的。」沒有幾天,宋積威就被孤山公安分局肖學煥、周建偉等惡警綁架到分局。這時,有一個叫隋明信的惡警打電話說「人抓到了」。隨後惡警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非法抄了宋積威家,又把他送進了東港市看守所。一名姓高的惡警說:「你叫宋積威,這回你可倒霉了,我最恨法輪功。」並打了他,他宋積威被送進了他管的監室。進去後,宋積威就被監室內在押人員暴打,臉都打變了型,滿嘴血,脫光衣服澆涼水,站馬步腳跟離地手臂伸直,名曰「拍電報」等殘酷迫害,這都是王盛乙一手安排的。在這一事件上,宋積威單位惡黨書記張學德、孤山政府專管迫害法輪功姓寧的副書記都參與了迫害。非法扣押迫害30多天後放回。
2000年6月,因為宋積威給其他學員一份經文,他又被惡警綁架,非法抄家,非法勞教二年。在丹東被非法勞教時,受盡了肉體與精神的摧殘迫害,坐板,把腿伸直,不讓動,一動就打,伸的腿都不會走路了,坐三角鐵,讓人坐在床邊的三角鐵稜上,把腿伸直的腳之間夾上紙,掉了就打,拿打火機燒腳趾,雙手放在膝蓋上身體要正直(從早6:30分到晚9時)電棍電等摧殘迫害,無所不用其極,目的就是要你放棄正信與修煉。
2001年8月宋積威又被綁架到610辦的洗腦班迫害1個月。
2001年11月為了講清法輪功的真相,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宋積威又一次進京,在天安門前喊「法輪大法好」被惡警綁架,非法抄家,把他妻子也綁架到洗腦班。非法刑拘4個多月後放回,宋積威被非法勞教三年。
在丹東非法勞教的惡警用各種手段迫害大法弟子,超強體力勞動,電棍電,嚴管,坐板,播放惡警製作的誣陷法輪功的電視等,搞肉體和精神摧殘。
2003年9月丹東勞教所把20多名大法弟子轉送到本溪威寧勞教所集體洗腦,強行灌輸惡黨的邪理歪說,酷刑摧殘,把大法弟子腿雙盤上捆住在把人綁成球形,再坐上一個人,十幾個人圍著學員打罵污辱或把學員腿雙盤上綁住,小腿之間在插進3─5公分厚,寬5─10公分的木板,一頭由一個人踩住,再由一個穿高跟鞋,站到學員的腿上碾踩,抻床抻學員,電棍電,關籠子嚴管等摧殘迫害。
2004年11月宋積威回家後,地方政府、街道、公安就不斷的到他家騷擾、恐嚇、跟蹤等,2005年8月23日晚,他妻子兒子被東港市國保大隊王運龍為首十多名惡警綁架,暴打迫害,非法抄家拿走了大法書,電腦,摩托車等物品,沒有任何手續。
宋積威妻子王春被非法勞教,現正在馬三家勞教所遭受迫害。兒子拘留半月後放回,宋積威被迫害流離失所有家不能回。
江氏集團製造的人間恐怖,摧殘了世人的良知與善根,踐踏了人權和法律,充份體現了惡黨的假惡鬥的邪惡本性,以偽善的面目欺騙善良的中國人,以有良知的中國人要清醒,真正從理性上認清中共惡黨的真面目,退出惡黨。自救保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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