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後,江氏流氓集團和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梁玉蘭堅持法輪功信仰,多次遭邪黨迫害,曾兩次被綁架到瀋陽馬三家子教養院迫害。
二零零五年,梁玉蘭為流離失所的法輪功學員代守同租房子,被綁架,代守同被非法判刑九年,梁玉蘭被非法勞教一年,一鐵法市法輪功學員仇長順被非法判刑五年,一羅姓女法輪功學員被馬三家子教養院非法勞教三年。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四日下午一點多鐘,梁玉蘭遭望順市望花區警察臧傳方綁架、非法抄家,關到撫順市看守所,後被劫持到馬三家子非法勞教二年。
馬三家子教養院警察隊長張君、副隊長張琢慧,對梁玉蘭進行所謂「轉化」迫害,用電棍電她,打嘴巴子,幾個男惡警就上來抓住梁玉蘭的手,強行在他們寫好的「轉化書」上按手印。但梁玉蘭從來沒有承認被「轉化」了,教養院就剝奪她家人探視權。
二零零九年四月間,梁玉蘭因拒答所謂考題,被張君打嘴巴子。
後來,教養院辦一「轉化」班迫害法輪功學員,惡徒用毆打、抻刑、塞床底、扒光衣服在外面凍、關小號、吊銬等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教養院三女惡警鄒某、方葉紅、張琢慧對梁玉蘭實施劈腿、撅著等刑罰,她們往兩邊掰梁玉蘭的腿,成一百八十度,來迫害法輪功學員,把梁玉蘭的腿掰的響了一下,用這樣酷刑折磨梁玉蘭。馬三家教養院用這種非人的手段折磨法輪功學員放棄「真善忍」的信仰,其實已經觸犯《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的規定,構成了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也就是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
勞教所釋放梁玉蘭時,又把她劫持到撫順羅台山莊洗腦班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