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遭綁架勞教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二日晚,我和同修貼傳單時,被惡警劫持到保安派出所。在派出所,他們就把我扣上手銬按在椅子上,問我是不是貼法輪功傳單的?我說不知道。他們又問我住哪?叫啥名字?我還說不知道。他們有人知道法輪功學員不抽煙,就故意拿過煙來問我抽不抽,我不抽。這幫惡警們像流氓似的用煙熏我、罵我,又把我手反銬到椅子背上,說:「你不說名字,打死你都找不著人。」姓陸的惡警,把我的腿夾在他腿中間,又用煙熏我,猥褻姿態逼口供。他們拉我到凌河區醫院體檢,我不配合,就不下車,他們硬把我拽下來,在醫院門口我就不進去,他們幾個人把我抬了進去,我一路喊著「法輪大法好」。到了儀器檢查時我不上去,他們硬把我扔了上去,負責的醫生問他們:甚麼人啊,你們這麼拖拉?惡警說:「法輪功,法輪功都沒病。」在醫院看病的人都圍觀過來,惡警把圍觀的人驅散了。檢查完之後他們又把我拖上車送到錦州看守所。
到五月十八日那天,看守所的警察叫我說讓我回家,沒想到走到看守所門口,警車停在外面,他們架著我把我抬上警車,坐到車上後就給我銬上了,我一看他們開的方向不對,我就問他們,「你們把我送哪去?」一個惡警騙我說,「送你去馬三家,呆一個月就回家。」
二、我在馬三家遭受的迫害
到了馬三家勞教所,他們先給我抽血體檢,惡醫邊罵邊說我不像修煉人,我反駁他說,「修煉人都老老實實的讓你迫害呀,修煉人就得讓你抽血啊?」派出所送的人把我扔到馬三家,說勞教我一年,但勞教書沒給我。馬三家接我的惡警叫張環(北鎮人),她把我衣服全部扒光,搜身,然後把我分到「新生班」。每個新去的大法學員都有個猶大跟著,跟我的邪悟者叫黃立,黃立每天都拿一本誹謗大法的書給我念,對我洗腦、罰站、逼我轉化(即放棄信仰)。
五月下旬,因我拒絕轉化,他們就把我帶到東崗,那是個刑訊逼供的地方。惡警張磊(黑山人)讓我寫放棄修煉法輪功的所謂悔過書等「三書」,我不寫。她就問我為甚麼不寫,我說,「大法好,大法能祛病健身。」她見我不配合她,就罰我站了一上午軍姿。接下來的七八天,每天不是站就是蹲,邪悟者黃立逼我寫三書。張磊還給我上了綁刑,兩條腿盤上,然後用繩捆上,一直到我出汗了她們才把我鬆開。然後又讓我蹲著,惡警打手方葉紅還口出惡言侮辱我。
酷刑演示:綁刑,兩條腿盤上,然後用繩捆上 |
又過了兩三天,他們再一次把我帶到東崗迫害,參與的人員有:男惡警彭濤,三十歲左右;惡警董斌、方葉紅、鄒曉光(丹東人);張磊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打手。方葉紅又逼迫威脅我寫三書,我不寫,惡警彭濤一腳把我踹倒了,邊罵邊惡毒地狠踢我小腹處。後來在新生班裏負責的警察張莉莉(建昌人)找我,威脅我,她說,「你這一年不轉化(放棄信仰),到期後送到你當地的思想學校,每月還得交五千元錢,再不轉就送大北監獄。你只要把三書寫了,就沒有這些事了,一年後你就平平安安回家了,想幹啥就幹啥。」我知道她在哄騙我轉化,我心裏明白這點小伎倆動搖不了我,就告訴她,「我沒想那麼多,既然到了馬三家,我也就這百八十斤了,願咋咋的,就不放棄信仰。」
我不放棄信仰,所以後來沒進所謂「新生班」直接下分隊。簡單說一下「新生班」的情況:作息時間是四點四十起床,洗漱五分鐘,吃飯十多分鐘,然後進車間幹活,中午十多分鐘吃飯,午休十多分鐘,下午十二點二十唱邪黨歌三至四首,然後開始幹活,四點五十左右收工,晚飯後六點坐小板凳聽著邪悟者洗腦,強迫看電視洗腦,寫作業(就是照著轉化人員寫的污衊大法的東西強迫抄寫),每天都循環往復。讓我寫作業,我說不寫,她們只好把我送回號內。
六月十一日,我正出工,惡警張環到車間來找我,強迫我到三角酷刑房,又給我上吊刑。這次是腳尖著地,耳朵裏還插著污衊大法的mp3,聲音放大到極限,由於我身體稍胖,身體大半懸在空中,被抻吊得撕心裂肺的劇痛難忍。吊了半個小時左右我就嘔吐休克了,他們看我這樣就把我卸了下來,把我放到地上,又叫來了獄醫,獄醫檢查說血壓正常,心跳有點快。她們又把我帶到東崗,把我銬到床上,張環還罵我,問我寫不寫,我說不寫。
酷刑演示:吊銬 |
下午張環和張君又來問我寫不寫作業,張君照我小腹猛踢,疼的我渾身是汗。她邊踢邊罵,「還長著呢,才來兩個月,告訴你教養院有死亡指標。」被張君踢完之後,我來例假二十多天不退,大、小便疼痛難忍,這個狀態持續一個多月。之後三四個月不來例假,記憶力減退,雙手無知覺,胳膊不聽使喚,走路都吃力。惡警張君看到我的樣子,威脅我說,「咋的,走道還走不了了,不行再回樓裏(意思是繼續上刑)。」
十一月八日,馬三家開始搞邪惡的「攻堅戰」。惡警又把我劫持到東崗強制轉化,惡警馬吉山和一個男科長問我反不反對中共邪黨。我沒有理會,他就踢我腳,惡警石宇,張磊讓我答誹謗大法的問卷,我不答,他們就用腳連踢帶踹的,看我不配合,他們就讓我蹲著,惡警們圍著我對我進行轉化。
到了中午,他們去吃飯,就讓幫教李榮霞等人來轉化我,我不簽,下午惡警石宇,張磊、張卓慧、葉玲和姓喬惡警和兩男惡警繼續逼迫我答卷,所謂的答卷就是在惡警們寫好的紙上寫勾,當時由於身體疼痛承受不住,意識不清楚,就簽答卷了。後來他們說這是三書,你轉化了。我知道上當了,就想下次一定做好。十二月二十一日邪惡之徒又逼我答卷,我沒答。張君就告訴惡警隊長黃海豔,黃說不答卷的上樓(指拉到東崗迫害)。晚上吃完飯張卓慧又把我叫到東崗,問我答不答卷,我說,「不答。十一月八號那天簽的答卷不是我出於自願的,是你們逼的,我在馬三家所寫的全部作廢。」一直逼問我到九點多。
第二天他們也不讓我出工,又把我帶到東崗,張磊逼問了一上午,我就是不妥協,下午張磊還問我答不答,我說不答。她問:「不答給她上站刑,趴刑,還是撅刑?」張君說:「給她上一步到位的刑。」就是抻刑,右手在上鋪床,左手在下鋪床分別銬上,四個惡警兩個分別拽著兩邊床往外抻,給人抻的生不如死。那次被上抻刑的還有袁曉傑、杜育紅,李亞靜,楊秀芳。
酷刑演示:抻刑,將法輪功學員的手一高一低地銬在兩張床之間,惡警分別拽著兩邊床往外抻 |
三、同在馬三家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所謂「攻堅戰」期間,被殘酷迫害的還有以下的這些法輪功學員:
一.劉榮華,大學講師,碩士研究生導師,二零一零年十一月被弄到東崗逼她寫三書,上了一步到位的抻刑,強迫寫了三書、叫她又到分隊說不練了,在高壓逼迫下,她犯了心臟病,四月份又讓她答卷,她不答,又給她上了抻刑,惡警又讓她給家寫信說她轉化了,她寫了交給隊長,後來後悔了向隊長要,說自己再加幾句,隊長給她信,她當場撕了,隊長說這回不讓你寫信了,讓她寫現身說法,她一聽就開始絕食,絕食半個月後來心臟病發作送去醫院,到醫院醫生說再晚送兩天人就沒了。後因為進號時沒向隊長問好又被加期。
二.盧麗平不背三十條,不唱校歌,張磊當著全隊二十多人的面,踢盧麗平的腿。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份,她沒有答卷,隊長葉玲、張莉莉,張卓慧,還有一個姓喬的惡警,把她帶到酷刑房進行大字型抻刑,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號左右,張磊又把她帶到東崗,逼迫她重寫三書,說不寫到期不讓回家。
三.袁曉傑,大連人,四十六歲,工程師,因為答卷不一致讓她重答,她不寫,被加期五天。
四.杜玉紅,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下旬進東崗,被連續在東崗酷刑折磨了十四天。
五.陳小英,阜新人,六十歲左右,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份進東崗,讓她簽名,遭到拒絕後,蹲刑八個小時,惡警踹了她大腿一腳。
六.萬小輝,大連人,二零一零年十一月末進東崗,六十來歲,在東崗被迫害了十五天。
七.董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份進東崗,被扒光衣服強迫坐在水泥地上兩天,十二月份不答卷上的抻刑。
八.王瑩,二十五歲,鞍山人,不放棄信仰,在東崗上刑。
九.劉秀芝,凌源人,四十多歲,在食堂喊「法輪大法好」,被張君和於曉川叫到酷刑室,上了抻刑。
十.李秀枝,五十多歲建平人,二零一零年十一月黃海豔把她叫出去到外邊打她,後被迫害的休克,摔倒時頭撞地人事不知。
十一.梁宇,大連人,始終不配合,不放棄信仰,之前在東崗五天五宿不讓睡覺。
十二.劉慧,北京人,四十多歲,始終不配合,不放棄信仰。
十三.李春紅,鐵嶺人,由於不簽考核被上抻刑,被惡警張磊暴打。
十四.孫連君,葫蘆島人,在號裏喊「法輪大法好」被惡警們打的造成嚴重內傷,胸脯及內臟疼痛難忍的情況下還逼迫她上機台幹活。
十五.倪鳳珍,四十二歲,建平人,不寫作業,不配合惡人的迫害,被張環等惡警罰蹲三天。
十六.苗鳳蘭,本溪人,近六十歲,二零一零年十一月攻堅戰被上抻刑迫害。
十七.張曉燕,三十六歲,朝陽人,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日兩次被上抻刑迫害。張卓慧寫的污衊大法和師父的東西逼迫她念,不配合張環就打她。
十八.徐亞娟,錦州人,不到六十歲。罰蹲三、四天,還不放棄信仰,上抻刑。
十九.李亞靜,阜新人,五十一歲,十二月二十一日晚上抻刑,十一年二月二十二日上抻刑。
二十.寇運平,大連人,十一月攻堅體罰三天(蹲)。
二十一.朱學敏,被打了一頓耳光,血壓立刻升高到一百八十,只因說了一句「法輪大法是正法!」
馬三家教養院魔窟裏關著下至二十五歲上至六十八歲的法輪功學員,六十歲以上佔三分之一。這些惡警對這些老年法輪功學員連哄帶騙,不放棄信仰就翻臉,體罰,上刑。自從二零一零年一月份張磊被提升為大隊長(主管教育)後,一個月一次答卷,如果答不好就留送東崗上刑。惡警們知法犯法,明明知道勞教期間不得對勞教人員使用刑訊逼供和體罰,卻對法輪功學員無所不用其極。
馬三家是奴役上的剝削,身體上的迫害,精神上的摧毀。如,幹活沒幹好扣分,跟加期掛鉤,加工一批大衣定工期,如完不成就得加班加點,做大衣時布料裏外面做反了就得罰款還得加期。一件棉大衣手工費一百五十元一件,僅二零一零年馬三家勞教所女所就做了五萬件,牟取利潤上百萬,其它活還不算。
馬三家的伙食每日三頓飯主要是發霉的窩頭,只有星期一、星期四、星期六中午是竄煙味的大米飯,早餐吃的菜是鹹菜,有時帶耗子屎;中午是水煮老黃瓜或角瓜湯,湯表面經常飄著蟲蠅。馬三家小買點高價牟取暴利,瀋陽鼎益方便麵二十五元一袋,手紙三元一卷,餅乾七元/四百克,塑料水杯六元一個,掉地下就壞,那裏面的東西要比外面貴上數倍,質量要比外面差的多。
精神上迫害包括:早上去吃飯唱著邪黨歌,中午去吃飯再唱一首,背三十條,中午出工唱三首到四首邪黨歌。下午去吃飯再唱,還要背三十條(三十條在馬三家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條文),晚上還要被洗腦。
只因堅守自己對「真、善、忍「的信仰,這是普天下公民最基本的權利,卻遭中共邪黨無端的瘋狂迫害。我被非法勞教一年期滿後,離開了邪惡的黑窩馬三家勞教所。
以上僅是我個人的親身經歷和感受,寫出來的目的是讓世人都能了解真相,伸張正義,制止迫害。同時勸告那些還在作惡的人,懸崖勒馬,回頭是岸,千萬不要再做歷史的罪人,自毀未來,後果不堪設想。因為迫害好人,天理不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