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美玲,女,五十八歲,楚雄市活塞銷廠退休職工。一九九九年二月份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她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修煉中身心受益。在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後,王美玲因堅持修煉法輪功,遭到多次迫害,在勞教所多次被非法加期。
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八日,王美玲到北京為法輪功說公道話,被綁架、非法關押五十六天,又被監視居住六個月。二零零一年二月七日,王美玲被「六一零」逼迫的有家不能回,流離在外。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六日,王美玲在昆明順城街傳送法輪大法真相時,被昆明市五華公安分局綁架,後被非法勞教三年。二零零二年九月五日,昆明市五華公安分局馬斌和辦案的警察把王美玲劫持到雲南省女子勞教所。王美玲在勞教所遭受殘酷迫害。
剛被劫持到勞教所時,王美玲被關押在集訓三隊,兩個人包夾時刻監控她。二零零三年一月,王美玲被轉到一大隊(食品廠)。 二零零三年四月五日,她的丈夫承受不了邪黨的壓力,提出與王美玲離婚。王美玲在給法院寫離婚答辯狀的同時,寫了一份請願書,強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大法,無罪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被勞教、被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勞教所竟以此對她非法加期兩個月。
二零零三年十月五日一大隊大隊長李英,挑動勞教人員批鬥王美玲,對參加批鬥的勞教人員宋麗麗、鄭樹蘭各給四十分的獎分(獎分數可減刑期),晚上召開了三百多人的批鬥大會,所部來了許多警察,護衛隊也來了,隊長李英在大會上誹謗法輪大法,並誣陷王美玲。這時王美玲剛站起來反駁,立即被五、六個事先安排好的勞教人員掐著脖子、拽著手,連拉帶拖的關進宿舍。
酷刑演示:暴打 |
二零零三年四月的一天晚上,王美玲坐在床上煉功,勞教人員劉素平、白堅,掐王美玲的脖子、打耳光、拳打腳踢,王孝芬用手指著王美玲當眾辱罵,並一邊打王美玲的臉,一邊說:「哪個打你,哪個看見?」
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九日,獄警劉小芳在車間拍桌子、踢凳子,一腳把王美玲坐的凳子踢掉,不准王美玲坐車間的凳子、不准喝水、不准洗手,用手指著王美玲大罵,並多次叫王美玲寫申請到精神病院。
二零零三年九月十八日,王美玲在工作台靜靜的看一本雜誌,獄警劉小芳過來搶掉,王美玲說:「這是借的書,你要還我。」劉小芳不但不還,還叫五、六個勞教人員掐著王美玲的脖子、扭著手逼她在牆邊站著。九點半了,王美玲像平時一樣,跟著其他勞教人員一起上廁所,報數出門,可劉小芳刁難王美玲,不准王美玲上廁所,王美玲告訴她:「善惡有報是天理,不然打雷時你怕甚麼?」劉小芳惱羞成怒,揪著王美玲的衣領,叫勞教人員桂麗華等人將王美玲連拉帶拖的拖進倉庫,把門反鎖上,想行兇施暴,王美玲背上已被打了幾下,王美玲推開窗子喊:「惡警打人啦!」護衛隊的聽見過來了,劉小芳才不得不叫人開門放王美玲出來,並要王美玲當著護衛隊的面再向她做出門報告,王美玲不從,劉小芳叫桂麗華當眾宣布栽贓王美玲想逃跑,非法加期三個月至半年。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八日下午,勞教所所長鬱曉楠,魏所長等人面對全體人員公開宣揚誣蔑法輪大法,王美玲多次站起來說「法輪大法好」,還沒說完就被身邊準備好的包夾掐脖子、捂著嘴按下。勞教所又對王美玲非法加期一個月,並把王美玲關入勞教所禁閉室裏十天,在禁閉室裏,包夾錢文錦見到王美玲煉功就拳打腳踢,甚至還騎到王美玲身上毆打,將王美玲打致身上青紫,腰直不起來,生活不能自理。
酷刑演示:拳打腳踢 |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日之前,帶班獄警李某對王美玲及家人說:「百日安全活動」完就放王美玲回家。可在開百安總結會之前,隊長李弘把王美玲叫去辦公室說:「不放你,你還有加期。」王美玲說:「做好人遭迫害,到期不放,還要加期,天理不容。」在勞教所開所謂的百安總結會時,王美玲高呼:「法輪大法好!迫害法輪大法天地不容!」她又遭勞教所非法加期二十天。李弘下令再一次把王美玲關入禁閉室,在禁閉室中,惡徒錢文錦打王美玲的耳光,將王美玲睡的棉絮用水潑濕。王美玲從禁閉室出來時已是瘦得脫形了。
王美玲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期間被非法加期共計八個多月,受盡種種折磨,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中旬出獄回到楚雄。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日,王美玲在楚雄市西山公園再次遭惡警綁架,後被楚雄州法院非法判刑,現在她正在上訴。
楚雄市國保大隊:
袁武、劉磊、李運、朱耀輝、李志強、何昆全13577804999 辦0878-302
楚雄市檢察院公訴人:梁桂榮 電話13987867836、辦0878-3017983
楚雄市法院(刑一庭):
文美惠 電話13577826591
劉紅、李華美、周樹忠
辦公室:0878-3386712
楚雄市法院
辦公室:0878-3386706
紀檢組:紀檢部0878-3386711
立案庭:0878-3386786 0878-3386796
值班室:0878-3029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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