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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集賢縣惡警耿振東、吳華綁架勒索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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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九日】(明慧通訊員黑龍江報導)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迫害法輪大法以來,黑龍江雙鴨山市集賢縣公安局耿振東和吳華積極參與綁架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幾乎所有的法輪功學員都被他們二人敲詐勒索過。當有法輪功學員要收據時,吳華說:沒有,錢都分了。

耿振東,集賢縣公安局政委,「610」頭目,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對本地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都是他親自操縱綁架的。他指使看守所惡警給法輪功學員用刑,野蠻灌食、吊扣、背鐵門等。

吳華,集賢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迫害當地大法弟子的急先鋒,每次綁架法輪功學員,他都很賣力。他到法輪功學員家非法抄家時,旮旮旯旯他都翻,還自稱:「我就是(中共的)工具」。

以下是經耿、吳二人之手,被勞教、拘留、用刑、綁架、抄家、勒索錢財的部份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的事實:

一、大法弟子楊成江遭迫害的事實

楊成江,男,雙鴨山礦務局運輸部車輛段機修廠機電科職工。2009年12月26日下午一點多,和另一外地法輪功學員楊殿軍到集賢縣發真相資料,被沙崗派出所綁架,集賢縣公安局耿振東和吳華親自非法提審迫害兩位法輪功學員,楊成江不配合,遭耿振東毆打。

耿振東、吳華將構陷的材料報到雙鴨山市公安局。楊成江和楊殿軍二人被關押在集賢縣看守所刑事拘留1個月後,2010年2月1日晚二人被送往綏化勞教所。

楊成江被綁架後,60多歲的老母親和家人到相關部門去要人。多次找到耿振東和吳華。耿振東揚言:抓一個法輪功(可得)5000元,抓多了,能升官。還說,楊成江犯「法」了,我就打他了。耿親口對楊成江母親說:楊成江不說家庭住址,我就動手打了他的嘴巴子。

在要人未果的情況下,楊成江的家人找了律師,想看看兒子被打成甚麼樣,律師在2009年12月25日,依法要求會見楊成江的過程中,遭到所謂執法部門的層層阻擾。律師給耿振東打電話,詢問打人的事,耿說:他是法輪功。律師說:法輪功也不能打,就是反革命也不能打。耿無話可說,又矢口否認打人的事,又推脫說你找吳華吧,他是辦案人。律師給吳華打電話,吳也不敢承認。

楊成江母親和家人在要人過程中,吳華曾說:你拿個一萬、兩萬,我們給你改判。司法工作人員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法輪功學員或其家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索要財物,已構成敲詐勒索罪。

二、大法弟子矯(音)齡鋆遭勒索

2009年5月,吳華帶人闖入法輪功學員矯(音)齡鋆家,搶走大法書,電腦,師父法像,字畫等,並將他綁架到公安局勒索5000元放回。

三、綁架並勒索大法弟子陶偉、馬學茹、譚麗

2009年4月,耿振東、吳華等人綁架陶偉、馬學茹、譚麗華三名法輪功學員,其中兩位掙脫,被吳、耿死死抱住不放,光天化日之下如此囂張,過後卻對法輪功家屬說:不得已,碰上沒辦法。三人被非法抄家,並拘留15天,勒索每人500元;

四、大法弟子齊紅玉遭非法勞教

2008年,6月14日,法輪功學員齊紅玉在集賢鎮劉炮村向鄉親們傳遞法輪大法真相資料時,被集賢鎮派出所多名警察綁架,然後送到集賢縣公安局集賢縣看守所遭受迫害。齊紅玉七十多歲的父母多次到集賢縣公安局找主要負責人耿振東、吳華要人,都遭到耿振東、吳華的無理拒絕,並誘騙齊紅玉簽字(謊稱簽字後可以有兩月時間起訴)。簽字後第二天即2008年8月1日就把齊紅玉送往哈爾濱道外區先鋒路副239號──勞教所(第四大隊)。

五、勒索大法弟子張春豔一萬元齊國英六千元

2007年9月28日,耿振東夥同雙市國保大隊隊長,集賢縣前進派出所所長及片警在凌晨五點闖入張春豔家中,敲門未開,持續到八點。出動吊車從五樓破窗而入,綁架大法弟子張春豔,強行抄去大法書籍,法像等,沒有任何手續,就被送到雙鴨山看守所。一個月後,轉到集賢縣看守所關押一個月,企圖送勞教。本人拒不簽字,家人害怕再被勞教,被他們勒索一萬元(沒開收據)才放回;與此同時非法抄家綁架齊國英,關押39天,企圖送勞教,因病業返回,期間三次上醫院搶救,耿,吳非但不管還推卸責任,強行勒索六千元放回;

六、毒打大法弟子杜柏楊

2007年5月、9月,兩次綁架杜柏楊到看守所,並對其非法用刑,背鐵門吊銬,強行灌食等。杜柏楊被吊在看守所鐵架上,耿振東指使惡警讓犯人毒打他,被其他監舍人聽到制止,才罷休;家人多次要人,耿,吳非但不放還威脅家人;杜被折磨成肺結核,胸積水還企圖送去勞教,勞教所拒收才放回。

2003年12月30日,集賢縣公安局政委耿振東帶領許多警察到杜柏楊家,說有人舉報杜柏楊還修煉大法,並強行把杜柏楊綁架到河東派出所進行毆打,接著綁架到公安局強迫他不修煉並說出同修,他不說,就繼續毆打。又把杜柏楊送到看守所,杜柏楊不服從、不配合,耿振東就把給重刑犯帶的鐐銬給杜柏楊戴上,每天叫杜柏楊到他辦公室侮辱他、誹謗大法和師父。為了抵制迫害,杜柏楊和裏面的大法弟子一起絕食抗議。一次耿振東從公安局過來,杜柏楊要求放他出去,他竟說杜柏楊「鬧獄」,讓獄警給杜柏楊用刑(背鐵門)。當時杜柏楊正在絕食中,加上幾天的背鐵門,身體非常虛弱、痛苦。他們還不罷休,又把杜柏楊銬到鐵欄杆上,用抹布往嘴裏塞,還把杜柏楊吊起來,只讓腳尖著地,夜裏也不讓睡覺,還把杜柏楊按住強行灌食。2004年2月,耿振東們見杜柏楊不「轉化」,又把杜柏楊送到綏化勞教所繼續迫害(非法勞教2年)。

七、強搶大法弟子陶偉、魯中芹家私人物品

2007年4月,耿振東、吳華帶人非法闖入陶偉、魯中芹二位法輪功學員家中,搶走大法物品、電腦、打印機等私人物品並非法勞教二位法輪功學員一年;

八、騷擾大法弟子齊國英的家,綁架她未修煉丈夫企圖勒索

2006年9月28日晚上10點左右,黑龍江省集賢縣」610」 惡徒耿振東與縣公安局前進派出所惡警劉老九(外號)帶領一夥十幾個惡徒,非法闖入大法弟子齊國英的家。當時齊國英不在家,惡徒們進屋後,強行非法搜查兩個多小時,所有物品翻的亂七八糟,抄走大法書籍多本和師父法像、身份證等物品。齊國英的丈夫王孟春(未修煉法輪功)當時被嚇的突犯心臟病,可惡徒們不顧王孟春的病情還是非法將王孟春帶到公安局,(企圖勒索5000元)後怕承擔責任,到了晚上12點鐘才讓他回家。

2002年7月25日晚上八點多鐘時,集賢縣前進派出所所長和縣公安局政委耿振東帶十多個人,在沒有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對齊國英家進行非法大搜查,搶走一本《轉法輪》和一些大法真相資料,強行把齊國英帶到前進派出所非法審問,當晚送到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並勒索一千元。

九、大法弟子魯中芹家遭惡警洗劫

2005年11月7日,縣公安局「六一零」耿振東、吳華等,還有雙鴨山「六一零」兩名人員在魯中芹家對門蹲坑(從早到晚),晚上七點四十分左右猛砸門,當時魯不在家,家屬不給開門,警察揚言強行撬門,把家人嚇壞了。開門後,他們像強盜土匪一樣,進屋隨便亂翻亂扔東西,橫七豎八,一片狼藉,包括兒子住的屋子都被洗劫一通,搜走電腦一台,配套設施有攝像頭,音箱,擴音器,只剩下電腦桌沒拿,還有MP3,魯的身份證。

十、多名大法弟子遭綁架和勒索

2005年11月,集賢縣公安局綁架李軍、孫兆祥二位法輪功學員,並抄家搶走大法書籍物品,分別判刑七年和八年;幾月後,大法弟子汝守海受此牽連,被綁架拘留,並被勒索六千元;

2002年12月,集賢縣公安局綁架孫鳳傑,王關榮,受此牽連劉海燕,陶慧,張春豔同時被綁架。劉海燕在電話亭等電話時,被集賢縣公安局吳華等人綁架到公安局,耿振東在非法審問未果情況下,帶領公安局」610」國保大隊片警等非法闖入劉海燕家中,收去大法書籍和相關物品及家人用的電腦,(電腦後期由吳華親自送回),當晚被非法送往看守所。18天後,勒索二萬元放回。

張春豔因孫鳳傑電話本裏有其號碼,耿振東就帶富強所所長和片警找「鎖王」把她家防盜門撬開,抄走大法書籍和法像,張春豔被綁架到派出所,所長沒問一句話,就又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15天勒索一千元放回。

同時耿,吳又帶人闖入陶慧家,非法抄家並關押17天,勒索一千元放回。

十一、孫鳳傑現仍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女子監獄,王關榮2009年已被迫害致死

2002年12月7日,孫鳳傑、王關榮坐出租車時,給司機講真相,卻被此司機構陷。被集賢縣公安局綁架關押在集賢縣看守所,在這期間被非法提審多次,她們被迫害最重的兩次提審是2002年12月12日和12月30日。

12月12日下午三點鐘,兩人被從號裏叫出去,14日深夜一點多鐘才送回,連續審問了近五十多個小時。這次提審有雙鴨山「專案組」(為抓住她們倆專門成立的,各地抽調的,分別有巡警隊的、尖山分局的、公安局「610」的等十四人,集賢縣公安局「610」、刑警隊的四、五個人)。這些人分成兩伙對孫鳳傑和王關榮審問,並且大打出手,拳打腳踢、打嘴巴子、擰臉、揪耳朵等、讓90度大彎腰,腿大叉開,胳膊往後背,腰大彎下,頭大低下,要是支撐不住,惡警們就用鞋踢臉。王關榮彎了近兩個小時的腰。在彎腰期間惡警(姓常的一名司機,給李森開車,29歲)還用塑料袋套在孫鳳傑的頭上憋得喘不過氣來。還有惡警用拳頭砸王關榮的後背椎骨,使其全身腫痛,遍體鱗傷,咳血多日,腿半個多月不能走路。孫鳳傑回來時是被惡警拖回來的。

12月30日提審孫鳳傑,晚上六點提出去的,31日早上六點才送回來。審訊了十二個小時,惡警逼孫鳳傑站了十二個小時,期間姓劉的惡警不許孫鳳傑穿鞋,光腳站了兩個小時。非法提審完後,孫鳳傑全身已全腫,已不能走路。另外,在審訊孫鳳傑和王關榮期間,一個姓代的惡警,用打火機燒孫鳳傑的頭髮。最無恥的是,惡警李森等人還逼她二人去踩師父像,不踩惡警們就用皮鞋踩、碾她們的腳,把王關榮的皮鞋都踩、碾破了皮。

十二、大法弟子李春青遭惡警騷擾,被迫離鄉

2002年10月12日,大法弟子李春清因發真相資料被惡警綁架,因不放棄修煉被非法勞教三年。回來後,耿振東多次操控惡警到大法弟子李春青家騷擾,李春清被迫離開家鄉,到異地打工為生。

據不完全統計,經過耿振東、吳華手非法勞教和長期關押並勒索錢財的法輪功學員還有:康玉芝,於立娟,劉鵬玉,崔鳳蘭,劉方名,李淑芬,劉印富,馬洪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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