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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鴨山司法系統配合610迫害胡其利(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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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明慧通訊員黑龍江報導)2009年9月25日,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尖山區法院對大法弟子胡其利非法開庭。法官在市610辦公室的操控下,多處違背司法程序,剝奪當事人和辯護律師的合法權利,把庭審當作走過場。令人不可思議的是,法庭竟讓一個冒名頂替的公訴人出庭。起訴書上註明公訴人叫李冬傑,而出庭的公訴人自稱自己是李冬傑,但他根本不是李冬傑本人。


大法弟子胡其利

整個案件的司法過程,雙鴨山公檢法採取了一系列違法行為。據知情人透露,8月初,雙鴨山市610辦公室就召集公檢法系統開定案協調會,預先給胡其利定罪,並要求尖山區法院在9月15日前審理完畢。

在庭審中,胡其利申明自己無罪,要求立即釋放,兩位辯護律師為她作了無罪辯護。胡其利的家人表示,要繼續請律師把官司打下去,因為胡其利本來就是無辜的。

9月24號,開庭前一天,胡其利的女兒陪同年邁的姥爺,到尖山區法院找到刑庭庭長高志新要旁聽證。因為法院只給家屬五張旁聽證,家裏親友多,不夠分。高志新拒不見面。胡其利女兒給他打電話說:「我家裏人很關心我媽媽,我姥爺那麼大歲數了,來找你,就是想要兩張旁聽證,來看看我媽媽……,」話沒說完,就被高志新打斷。當胡其利女兒問他:「誰規定只給五個旁聽證?有文件嗎?」高志新無理,就把電話掛斷了。

9月25日早8點開庭,家屬進門時都被非法搜身,檢查身份證,對照片,只許直系親屬進,連手機也不讓帶,家屬不許坐在第一排。

按最高檢察院的規定,律師的公文包是不應該搜查的。但當律師進門時,也受到警察的非法搜查。胡其利進來後,要求卸去手銬,脫去「黃馬夾」,最後在律師的干預下,警察才作罷。

開庭後,胡其利做陳述,她要求「無條件釋放,我無罪,把搶走的東西還給我」三頁陳述詞只念了兩句,法官就說「陳述完畢」,不讓她再說話了。律師說:法官就是在踐踏法律,剝奪當事人的權利。

當胡其利要求法官提供憲法第35條和36條時(憲法第35條和36條為信仰與人身自由條款),遭到法官拒絕。當律師要把該憲法條文提供給當事人時,也被高志新阻止。在這樣一個法庭上,不允許公民得到憲法文件,也不允許當事人依法為自己辯護,這個法庭本身就是違法的。

兩位辯護律師依據憲法為胡其利作無罪辯護,但他們的發言不斷被高志新粗暴打斷。高甚至說:「你不要說了,知道啥意思就行了,不要扯甚麼憲法,跟憲法沒啥關係。」長期以來,中共在對大法弟子非法審判中,不准律師當庭陳述法律條文,這是他們的一貫做法,也是司法違法的又一實證。

辯護律師指出,按中國現行法律,修煉法輪功在中國完全是合法的,法輪功學員講真相、發傳單並不觸犯任何法律。他們從九個方面論述了給法輪功修煉者定罪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在律師們的辯護過程中,高志新竟大聲地符合了一句:「是,沒有法律規定修煉法輪功有罪。」這說明這些執法者是知道真相的,他們在執法違法。

庭審中,公訴人沒有提供任何物證,連搜查證都是事後補的。警察抄家時,以收費名義騙開門,入室後無證搜查,強搶財物和現金,暴力取「證」。律師當庭質疑公訴人證件是假的、後補的,公訴人啞口無言。

整個庭審中,法官都在違犯法律程序,要求律師配合法官,簽字休庭了事。律師拒絕當庭簽字,說:「我還沒看庭審筆錄,怎麼能簽字?」胡其利也沒有簽字。家屬說,整個審判過程就是走過場,草草收場,根本不講理。

宣布休庭後,胡其利的姐姐對法官說:「既然無罪,就把她放了吧!」胡其利的77歲的老母親當眾給法官跪下:「你放了我的孩子吧,我姑娘是好人……。」法官漠然不理,揚長而去。律師對老人說:「不要給他下跪!」家人把痛苦萬分的老人扶起來。


庭審後胡其利被帶出法院,戴著手銬向親友們揮手致意


庭審後親友們湧向警車向胡其利揮手道別(圖片下邊穿紅衣揮手者為胡其利的婆母)


法院門前的警車

法庭外,40多位親友一直靜靜的等在門外,等待著見親人胡其利一面,他們中有10多位白髮蒼蒼的老人。胡其利的婆母滿頭白髮,身著一件紅色外衣。老人幾次想進門去看一眼自己的兒媳,被警察粗暴的攔截、推搡。當胡其利被警察帶出來時,親友們招手向她致意,她也微笑著抬起戴著手銬的雙手向親友揮動……。

48歲的胡其利,原是雙鴨山礦業集團方圓醫院職工,因修煉法輪功被開除,多次被非法關押、勞教,現在又面臨被非法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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