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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雙鴨山市胡其利被非法開庭陷害(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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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三日】(明慧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雙鴨山市大法弟子胡其利,女,今年48歲,原是雙鴨山礦業集團方圓醫院職工,因修煉法輪功多次遭到中共司法系統迫害(明慧網曾有詳細報導),2009年9月25日8:30分在雙鴨山尖山區法院遭到非法審判。整個事件中違法犯罪的恰恰是披著「執法」外衣的中共流氓集團。


非法庭審法庭外


雙鴨山市大法弟子胡其利

開庭前一天,2009年9月24日,胡其利女兒和姥爺去法院找高志新為了多要兩個旁聽證,之前胡其利丈夫去找法院時說最多給五個。因為家裏親友想去的人很多就想多要兩個。當胡其利女兒上樓找到他時,他說:「誰讓你上來的?你下去,我一會兒下去。」胡其利女兒相信他的話就下樓了,結果他一直不下來,胡其利女兒就給他打電話說:「家裏人很關心我媽媽,我姥爺那麼大歲數了來找你,就是想要兩張旁聽證,來看看我媽媽……」可他說:「有啥好看的?要不就把別人的給他。」胡其利女兒問:「誰規定只給五個旁聽證?有文件哪?」高說:「就這五個了。」他就把電話撂(掛斷)了。

9月25日8:00多我們進去時被非法搜身,摸身上有沒有手機,還檢查身份證,和照片對照,還問姓甚麼(不是直系親屬不讓進)。審判庭很小,並不許坐在第一排。

8:30分左右開庭,律師先進去,開庭前非法搜律師的包。律師說:這是文件。警察說:文件我們不看,說著依然在翻包。然後讓我們五位家屬進去的,讓我們坐第二排(共兩排)。審判長高志新、審判員董曼、許春紅和公訴人(自稱是起訴書上註明的李冬傑,其實相根本就不是她)及自稱是檢察院書記員的一個男的都來了。胡其利也被帶進來了。

胡其利進來後要求上廁所,開始不讓。後來法官才讓警察帶著去了,回來後胡其利要求卸去手銬,警察不理,律師要求說:「你給她摘了」,警察才摘掉手銬。胡其利要求脫去「黃馬夾」,律師再次要求說:「別讓她穿了」,警察才作罷。

開庭後胡其利要求法官提供憲法第35條和36條,遭拒絕。律師提供說:「當事人想要這個文件,我準備了要給當事人。」但是被高志新非法阻止,不准律師給胡其利。不准胡其利當庭依法為自己辯護。剝奪胡其利的合法權利。律師依據憲法為胡其利作無罪辯護,不斷被高志新非法打斷:「你不要說了,知道啥意思就行了,不要扯甚麼憲法,跟憲法沒啥關係。」

不准律師當庭陳述法律條文,也是長期以來大法弟子被非法審判時的一貫做法,是司法界自己踐踏法律的又一實證。

律師詢問胡其利:「警察搜查時有無出示合法證件?」 胡其利回答:「沒有,家門是被以收費的名義騙開的。」

公訴人案卷當中有後補的治安檢查證件,律師當庭質疑公訴人證件是假的,是後補的,公訴人啞口無言。

一位律師提出與信仰自由。言論出版自由。給法輪功定罪無任何法律依據等相關的九個問題。第一:05年公安部發布的關於邪教的法規,沒有提到法輪功;第二:律師提到「兩高」司法解釋時,因為「兩高」司法解釋不符合立法法的原則和憲法,被法官打斷。第三:把「兩高」司法解釋中關於宣傳品數量延用到刑法第300條組織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本身就是違法行為。律師辯護說:「一個人怎麼能談到是個組織?同時「利用邪教?」,目前國家沒有任何一部法律規定『法輪功是邪教』,即便是本身就涉嫌違法的司法解釋也都沒有提到法輪功是邪教。既然沒有邪教之說,又怎麼能說成是『利用邪教'』呢?」第四:說到「破壞法律實施」,沒有犯罪客體,哪部法律的實施被破壞了,同時刑法300條本身就違反了憲法「信仰自由」的精神。

另一位律師予以補充時被法官粗暴打斷,不讓說話。高志新說:「你不就是想說:煉法輪功無罪,你直接說結果得了。」律師說:「沒有過程哪來的結果?!」高志新不斷打斷律師的依法辯護,有意的加快庭審的速度,要求律師配合法官。

高志新在律師辯護過程中大聲說過一句:「是,沒有法律規定修煉法輪功有罪。」不准胡其利讀完自己的陳述詞,兩頁的陳述詞剛讀了兩句就不讓讀了,胡其利要求「無條件釋放,我無罪,把搶走的東西還給我。」下面的話沒等讀呢,法官就說「陳述完畢」,不讓胡其利再說話。律師說:法官就是在踐踏法律,剝奪當事人的權利。讓律師配合法官,簽字完事休庭,律師說:「我還沒看庭審筆錄,怎麼能簽字?」胡其利也沒有簽。10:10時庭審結束。

宣布休庭後,胡其利的姐姐對法官說:「既然無罪,就把她放了吧!」胡其利的老母親(77歲)當眾給法官跪下:「你放了我的孩子吧,我姑娘是好人……」法官漠然的揚長而去。律師對老人說:「不要給它下跪!」家人把痛苦萬分的老人扶起來。家屬說:整個審判過程就是走過場,草草收場,根本不講理。

法庭外,大約40位左右被拒門外的親友,他(她)們靜靜的等待著能見胡其利一面,當中白髮蒼蒼的老者有近10位。胡其利的婆母滿頭白髮,身著一件紅色外衣,老人幾次想進門去看一眼自己的兒媳,被警察粗暴的攔截、推搡。當胡其利被警察帶出來時,親友們舉起手來向她致意,她也微笑著仰起戴著手銬的雙手向親友揮動著……

從胡其利被迫害過程中看中共司法系統違法犯罪的事實,司法系統淪為迫害修煉者的工具:
1:公安局派出所騙開公民家門,入室後無證搜查,強搶財物(現金400元,兩部手機等),暴力取「證」。
2: 派出所警察搜查時把胡其利和其丈夫因為依法上訪而被非法勞教釋放證明搶走。
3:檢察院後補的治安檢查證,壓根兒沒有刑事搜查證,把胡其利過去因為上訪而被勞教的釋放證明書作為本案「罪證」之一,荒唐至極。
4:檢察院公訴人鐘姓檢察員冒充李冬傑,因為宣讀時公訴人為李冬傑,而到場的並非李冬傑。人命關天的法庭審判,公檢法工作人員竟能冒名頂替。
5:法院限制極少人數旁聽,本身違法。
6:法官高志新在律師向其提交當事人委託書時兩次不見,推脫不見拖延時間。開庭前三天無書面通知律師,僅電話口頭通知律師。對律師非常蠻橫,對於開庭時間的安排不給律師任何商定的餘地。
7:法官在庭審中多次無理打斷律師依法辯護。
8:庭審中不准當事人胡其利做自我辯護,在法庭上公然違法。
9: 法院是受「610」操控的迫害工具,2009年8月5日,在中共雙鴨山市委「610」頭目于永江的主持下專門針對大法弟子胡其利開會決定如何迫害。惡警杜佔一也在其中。會議要求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中級法院協助辦案,要求尖山區法院在9月15日前審理完畢。

這場對正信的迫害持續了整整十年,十年間多少人家破人亡;多少人妻離子散;多少人被盜賣了器官;而今這罪行還在血腥的上演!我們希望更多人的良知被正義喚醒,秉持著人類的良心解體這邪惡的中共!讓更多的人如正義的律師一樣,大聲的對世界說:法輪功無罪!世界需要「真、善、忍」!立即無條件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

參與干預司法公正的人員
姓 名 單 位 辦 電 住 宅 手 機
于永江: 市委防範處理某教辦公室 6103990 4464607 13339333690
郭華毅 市委防範處理某教辦公室 6103770 13946638278
王曉東: 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4297123 15331811111
李蘭英: 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4289610 4245588 13349339618
劉慶義: 市中級人民法院刑庭科長 4286127
劉文明: 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4261544 4288999 13304887703
趙曉東

杜佔一 市公安局610 4233106 4248910
姜楓 尖山區法院 13504858006
高志新 尖山區法院 13019044496
陳玉芹
李洪波  立新派出所 所長 15046825798
禚愛民  立新派出所 警長    13946629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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