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二月,楚雄地區法輪功學員去北京上訪,被非法抓回後,州市「六一零」(中共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設立的非法機構,凌駕於公檢法之上)、公安、國安、單位保衛科、工會、就把楚雄州運輸公司的法輪功修煉人叫到公司辦公室詢問:有人到北京上訪知不知道。我說知道,我原來都要去的,因為家中有事被耽誤了沒有去成,過幾天都還想去的。他們問去北京誰組織的,第二梯隊都有哪些人?我說:你們說的第二梯隊根本不存在,上訪都是各自願去的,法輪功受到打壓,都想去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法輪功太好了,教人做好人,做事要為他人著想,和別人遇到矛盾向內找自己的不足,不去責怪別人,不傷害他人,如果人人都能像法輪功學員那樣,按照「真、善、忍」來嚴格要求自己的言行,還要警察幹甚麼?我煉法輪功一年多,全身各種疾病都好了,現在是身心健康,是法輪功救了我,是李洪志大師救了我。是你們不了解法輪功,是中央政府錯了,他們所有上訪的人,都是親身受益者,用自己的親身經歷證實「法輪大法好」,希望政府能通過我們的親身體驗,了解法輪功的真實情況,給我們一個合法的煉功環境,這樣對國家、對社會、對民眾有百利而無一害……
從那以後,當局就把我視為監控的對像,把我兒子從楚雄雲龍派出所叫回,和運輸公司聯保監視我,怕我到北京上訪。就這樣,我經常遭到「六一零」、公安、單位保衛科沒完沒了的騷擾。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我被州「六一零」的曹文貴,單位中共邪黨支部書記代時林綁架到雲南省洗腦轉化班迫害。
二零零一年三月,當局企圖脅迫我到州「六一零」在州農行學校辦的洗腦班接受精神洗腦,我堅決抵制,他們沒有達到目的。
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七日,我被非法抓捕、抄家後關押在楚雄市看守所六個多月,後被非法判刑兩年零六個月,緩刑四年,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日被放回家。
二零零六年二月,我再次被劫持到楚雄尹家嘴水庫洗腦班迫害,我利用這個機會向轉化我們的人員講法輪大法的美好,自己修大法如何受益,講天安門自焚真相等,最後走出洗腦班。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一日,我被市國保大隊惡警李果、何昆全等綁架,並被非法抄家,當天下午五點放回。
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一日,市國保惡警李果、何昆全等再次非法抓捕我,我不能這樣順從惡警迫害,於是,當他們帶我到大街時,我在大街上喊:「各位父老鄉親們,我是修煉法輪功的,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惡警要把好人關進監獄,天理不容,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大法是被惡人誹謗。」當時圍觀者很多,惡警不准我喊,來堵我的嘴,強行給我上手銬,綁架上警車送進市看守所,叫我簽字,我不簽。我跟那些警察講:你們迫害好人,要遭報的。第二天,看守所醫生叫我去檢查身體,問我平時有甚麼病,我說煉法輪功的人沒有病,又跟他講真相,他就突然打了我一嘴巴,把我打趴在地上,我翻起身雙盤打坐說:你打修煉法輪功的好人,你要遭惡報的,我要向你們所長起訴你打人犯法,當時有三個獄警來勸說。第二天,他們教導員來向我道歉說算了,是他不對,會教育他的。參加迫害的還有楚雄市法院的於文海、馬紹勇、王躍萍、張正如。
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一日,我被投進雲南省第一監獄三監區迫害。到監獄後,我不認罪,因為修煉法輪功做身心健康的好人根本沒有罪。我也不轉化,不看誹謗法輪功的洗腦材料,不做奴役勞動,被關嚴管四十天放出,由兩名普犯包夾。慢慢的,我和普犯講法輪功受迫害真相,等明白真相後,我煉功,包夾還幫我放哨。但半年後又換兩名普通犯人做包夾,獄警怕我轉化他們,先後換了四次包夾。到了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七日,我才被釋放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