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九九八年八月在一個偶然的機會得法的。得法後一個月,慈悲偉大的師父就給我的身體淨化了,各種病不翼而飛,走路一身輕,有生以來第一次感到無病一身輕的快樂。用盡人間所有讚美詞語我都無法表達對師父的感恩,每當看到師父的照片和聽到師父的講法錄音我總是淚流滿面,自己暗暗下了決心,這個大法就是我生生世世等待的,將來不管遇到多大的磨難,一定要緊跟師父堅修大法到底。
給世人真相材料被非法勞教
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惡黨在整個中華大地鋪天蓋地進行對師父對大法的造謠污衊,好像天都要塌下來似的。那些日子裏,我和同修都不看中共邪惡的謊言宣傳,我們到複印店印法輪功真相資料到小區去發,做著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事。
二零零二年六月的一天,我在十路公共車上看大法真相資料,車上的一個人擠過來看,我就把這份資料送給他。當時這個人就用他的手機打電話到小壩派出所,幾分鐘後來了一車全副武裝的警察,他們把我從公交車上拉下來帶到小壩派出所。第二天把我帶到家裏搜查後就把我送到昆明第一看守所。我在那裏受盡折磨,我一直不屈服,兩個月後就把我送到雲南省女子勞教所一大隊勞教二年。
第一次被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劫持迫害兩年
在勞教所裏我和十多位同修都維護大法,證實大法,和有緣人講真相,講大法的美好,不配合邪惡的安排。我們每天出工十多個小時,我在生活區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警察就把我關在衛生間裏;我在飯堂的門口、牆上貼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條幅,副隊長夏蓮萍就組織全車間五十多人批鬥我,強制每個人都要發言,搞「文化大革命」那一套,不讓全車間的人休息,給我加期十五天,強制叫我參加考試,並發了兩張試卷給我,我就寫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法輪大法是正法」交給警察,為此又給我加期十五天。
我一共被加期七十天,體重減輕十多公斤,頭髮都白了,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四才放我回家,這是勞教所對我的第一次迫害。
告訴鄰居真相再被非法勞教
我從勞教所回家後,由於大兒子的孩子小,每天要帶孩子。二零零六年九月的一天下午,我帶孩子出去玩,碰到以前的一個鄰居胡某某就給她講真相,叫她退出邪惡的共產黨,才能保命,才能有一個美好的未來。沒等她表態,孩子要回家我就走了。
第二天胡某某就把我告到了我丈夫單位的保衛科,保衛科的張某某打電話到白龍路派出所,過了幾天,警察就到家裏抄家。惡人進家後把師父的法像、大法書抄走了。警察把我帶到派出所,叫我上了車說是帶我到金殿去玩。我說不去玩,我要回家,車上的警察拉著我不准我下車,還有一個女的拉著我,一直把我拉到雲南省女子勞教所三大隊,才把勞教通知書拿給我看,說我被單位的人舉報,勞教三年,叫我簽字,我不簽。警察說,不簽字照樣勞教三年。他們把我送到勞教所後才打電話通知家人,當天兩個兒子不在家,第二天他們從外地回來得知我又被非法勞教三年,一家老小哭作一團。這就是中共惡黨對修煉真善忍、敢講真話的人的迫害。
在勞教所遭奴役
到勞教所的第二天,我就到三樓的窗子前呼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整個勞教所都能聽得見。之後警察就不讓我在窗子旁邊,並讓人守著我,還給我加期七天,把我關在房子裏。每天七點多鐘就有七、八個人進來輪番向我洗腦,強制我轉化,一直要到晚上十點鐘才離去,留下兩個包夾守著我,不准我出門。一個月後我的腳突然不能動,一步都不能走。我堅決不放棄信仰,拒絕幫教,我沒有錯,沒有罪。
四個月後,我一直不放棄信仰就下隊了,到二大隊寶石廠粘寶石,我眼睛看不見粘寶石,寶石粘歪了,經常叫我返工。後來就叫我洗寶石,洗寶石的水是石灰水,經常把手辣的又紅又腫,還流著血和膿,還要出工到晚上十二點鐘,一天要幹十三個小時的活。我被迫害的皮包骨頭,腰都直不起來,由六十八公斤的體重降到四十公斤不到。
拒絕參加升旗被打掉門牙
勞教所每個星期一早上七點半要穿所服到操場升血旗,我不參加就是「反革命」行為,要給我加期,我不理睬。二零零八年四月的一天早上,隊長李茨瓊值班(警號5352040),她一早就跟我的包夾說今天一定要叫我穿所服參加升血旗,我跟包夾說:「我一直都不參加,今天也不參加。」
到了七點二十分鐘民管組長楊麗梅(吸毒人員,家住嵩民小街42號)從民管組找來一套所服叫兩個包夾和四、五個又高又大的人叫我穿衣服,我不穿。這時隊長李茨瓊來了,抱著雙手說:「不穿就動手!」隊長一聲令下,七、八個又高又大的吸毒犯按著我使我不能動,我掙扎著伸出一隻手來不穿衣服。這時楊麗梅就從右邊伸手來打我的手,結果把我右邊的門牙打掉了一顆,當時牙就飛到一邊,血就流到地上。我大聲喊出來,那些人才放開我,把我抬到醫務室,醫生用棉花塞住血才止住了。第二天叫我去出工,我說:「我的門牙被你們打掉了,頭昏昏的,我不出工,賠我的牙齒來。」他們說現在口腔有點發炎,騙我說過幾天帶我到大板橋看牙,後來他們一直不提帶我到外面看牙的事。
被惡警把眼睛打出血
二零零八年底,寶石廠倒閉,我又去了大板橋五星洲紙杯廠,和四、五個老弱病殘及愛滋病攜帶者扒紙,溫度在三十八度以上,夏天四十度以上。在這樣的環境裏,每天要供四十多台紙杯機的料,兩個班的紙生產紙杯,每天還要搞車間的衛生,每天出工十三個小時,早上七點出工,晚上七點還在車間等著搞衛生。走到生活區還要左一遍右一遍報數、搜身、數人數,排著隊搜身時,警察叫所有人都要一件一件把衣服和褲子脫光給她們看,再一件一件把衣服褲子穿上。輪到我時我堅決不脫衣服,我說:「你們這是侵犯人權,你們不要臉,大法弟子還要臉呢!」從此以後我一次也沒脫過衣服檢查。晚飯吃完已是八點多鐘,還要到三樓看電教片,上心理課,用各種方法來折磨我們,十天休息一天,休息天早上正常起床,搞各種衛生,擦地板,直到中午才給兩盆冷水洗澡洗衣服。
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六日早上八點多鐘我們搞完車間衛生後,正準備扒紙,中隊長張江雲(警號是5352101)走進來對我們說,要我們搬到外面車間扒紙,我說外面車間機器多,氣候太熱了,又在過道上扒紙,不安全,窗子打不開,一點風沒有。張江雲一聽,火冒三丈,手指著我罵,罵得很難聽。我說:「我們是被共產黨迫害抓來勞教的,我生的難看與你沒有關係,我有師父管,不需要你管,你不要罵人這麼難聽,不要助紂為虐,給自己和自己的家人留條後路,善惡會有報。」說完我就和我的包夾從車間走到外面去準備到四合院生活區搬桌子,張江雲追到車間外面,再次用手指著我罵,是不是我咒她肚子裏三個半月的孩子?我說:「我不會做這樣的事,我只是叫你給自己和自己的家人留條後路,不要助紂為虐!」她聽後又一次兩個手指指到我的右眼睛上把我的眼睛摳出血來,滿臉都是血。警察楊雪飛見狀連忙用紙把我臉上和眼睛上的血擦了,我當時用左手蒙住左眼,發覺右眼已經看不見了。
下午他們帶我到昆明醫院檢查,醫生說眼底出血,整個眼睛白眼球全是紅的,眼睛睜不開又紅又腫。我每天發正念,在師父的慈悲呵護下,十多天後,我的眼睛紅腫消失,我就去出工了,警察張江雲自從把我的眼睛打出血後一直沒上班。二零一零年我被加期三個月後,二零一零年二月才放我回家。
還有副隊長李瑛(警號5352046)在我喊「法輪大法好」時用膠帶紙把我的嘴封起來,使我喘不過氣,差點死掉。
我寫出這些在勞教所受到的迫害,主要是揭露中共惡黨對大法和大法弟子的迫害事實,寫出警察對我一個六十多歲老人的迫害,我修煉法輪大法沒有罪、沒有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