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列非法行動後,警察潛伏在樊家沒走,直至4點多又綁架了何群和另一位大法弟子後,才離開樊家。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家住新都區狀元街的樊大爺是位74歲的退休工人。6月底的一個晚上,半夜時分左胸腔突然疼痛難忍,第二天就感到胸口堵得慌,咳嗽都很困難。低燒十幾天,反反復復,晚上睡覺迷迷糊糊,腳也腫了,走路都很困難,實在不能自理了被送進了醫院。
第二天病情突然惡化,呼吸困難,心臟衰竭,立即被轉到重症監護室搶救,從胸腔裏抽出1500ml積液,醫院診斷為:雙側肺炎、急性左心衰、左側液氣胸(膿胸)、高血壓、高血壓性心臟病。醫生告訴家屬大爺已病危,無法醫治。
第五天凌晨,樊大爺拔掉了身上所有的管子,堅持要回家,這一舉動,讓在場的家人及醫護人員驚詫不已,院方說:如要出院,後果自負。就這樣,在醫院住了五天,花了一萬多塊錢的情況下,樊大爺堅持回到了自己的家。
樊大爺回家後臥床不起、小便失禁、家人就給他用上尿不濕,不能吃喝、二十多天沒解大便,連話都是要用盡全身力氣才能蹦出一個字來。親朋好友焦急萬分,不知如何是好,便向身邊的鄰居、同事、朋友訴說老人的倔強與家人的擔心與無奈。
樊大爺的朋友知道此事後,便前去看望,其中就有法輪功學員,他們親身經歷過法輪功祛病健身的神奇效果,便給不願上醫院的倔強老人建議,讀一讀《轉法輪》這本書。經老人同意後,法輪功學員就陪樊大爺堅持讀了四天《轉法輪》,奇蹟出現了,樊大爺能吃飯了,大小便也正常了,還能自己走上二樓去,說話也正常了。
就這樣,樊大爺在沒有用任何藥物醫治的前提下,康復了。這一巨大的變化,讓親朋好友、周圍鄰居親眼見證了法輪功的神奇而讚不絕口。不幸的是,當大家正在為樊大爺康復而高興時,卻發生了綁架事件。
事發後,眾位被綁架受害者的家屬到派出所質問警察是按哪條法律辦事?被抓走的家人到底犯了哪條法律?至今,派出所未給家屬一個他們抓人的合理合法的解釋及任何一紙憑證。
8月3日上午,被綁架人何群的家屬到區「610」去找周江、劉興勇等講理,周江等人不但不接待,反而暗中指使國保大隊惡警對在政府廣場上的所有人進行拍照、跟蹤,並又肆意綁架了一名在社保局門前停寄電瓶車的法輪功學員馮仁軍。周江還對家屬說:「你們都被監控起來了」。並把綁架、迫害的責任都推到警察身上去了。
新都善良的父老鄉親們,周江、劉興勇的親朋好友們,你們都看一看,用我們納稅人錢養活的周江、劉興勇等,這些年在區政府「610」都幹了些甚麼?抓捕法輪功學員都是非法的,因為法輪功學員只是按照「真、善、忍」修煉,做一個更好的人,在不公正的對待下講清真相,這是在任何國家任何社會都是最基本的合法權利。難怪現在老百姓流行一句話:過去的土匪在深山,現在的土匪在公安。
「610」組織的罪惡
「610」是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專職機構,成立於1999年6月10日,故稱為610辦公室。迫害法輪功的所有內部文件、政策都是來自於「610」。然而,這個臭名昭著的「610」卻是個地地道道的非法組織。它的成立直接違反了《憲法》第36條和第89條,未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權力機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批准,未得到國務院的任命。由於「610」的罪惡在國內國外的大量曝光,為了掩蓋罪行又先後更名為「維穩辦」、「六一零」,後又合併到「綜治辦」。
新都區610辦公室主任:周江,科長:劉興勇,在1999年中共迫害法輪功開始,一直積極追隨中共,迫害新都法輪功學員。迫害手段有:拘留、勞教、勞改、在泥巴坨辦洗腦班,或把新都法輪功學員送進新津洗腦班,給法輪功學員所在單位、鄉、鎮、村、社等施加壓力,讓他們監視、跟蹤法輪功學員。每年的12月份區「610」及政法委還要印發宣傳單、日曆、書籍、標語等毒害新都民眾。
迫害法輪功10年來,在「610」周江、劉興勇的直接指揮下,新都區不算勞教的,僅勞改就有20餘人,刑期3─8年不等,其中黃香玲(木蘭鎮)、蔣玉芬(軍屯鎮)、王英霞(103廠)吳奉全、吳奉林(新都鎮)等現在仍然被非法關押在監獄裏,其中吳奉林、吳奉全已是第二次被非法勞改,總刑期為7.5─8年。陽從梅(新都鎮河屯人)正在哺乳期,任然被弄到法院判刑。彭昌華(新都鎮)、范慧霞(新都鎮)、葉素華、羅素榮(大豐鎮)、付發芝(阿壩州)、現仍被非法關押在新都看守所。馮仁軍(大足縣)被送到大足洗腦班。
新都區還有四名法輪功學員已被迫害致死:胡紅躍,女,45歲,新都油嘴油泵廠職工;劉生樂,女,53歲,新都區泥巴坨人;吳大碧,女,57歲,新都區通站路;吳明忠,男,40歲,紅光七分廠工程師;其中吳大碧和劉生樂被迫害致死,周江、劉興勇負有主要責任。法輪功學員這麼多年通過各種方式給他們講真相,希望他們能懸崖勒馬,不要再助紂為虐,給自己留條生路。令人遺憾的是:直至今日,我們都沒有看到周江、劉興勇等有任何悔改之意。
正告「610」人員和當地警察
憲法明文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權利,信仰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權利。這表明公民堅持自己的任何信仰,表達宣傳自己的信仰,持有信仰物品與資料都是合法的,應該受到法律保護的。中國現行法律中根本沒有一條法律將法輪功定為邪教組織,法輪功在中國完全是合法的!江澤民的意志和人民日報社論及民政部的通告不是法律,所有的鎮壓行為都是違法犯罪。目前江澤民及其幫兇被以「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和「酷刑罪」訴訟國際法庭,並面臨三十多個國家六十一起訴訟,已有十二起宣判定罪。
歷史如轉輪,人類的歷史也告訴我們:迫害正義的從來沒有成功過。古羅馬帝國在一千多年前殘酷鎮壓基督信徒,但是不僅沒有滅掉基督信徒們的信仰,反而使基督教傳遍全世界。古羅馬帝國卻因此遭到了上天的懲罰,在發生了四次大瘟疫(鼠疫、傷寒等)後滅亡了!二戰時期,執行希特勒罪惡政策殺害猶太人的執行者、幫兇無一能倖免,而且漏網者,無論時日長短,被終生通緝。歷史啟示人們:執行命令決不會成為犯法逃脫懲罰的藉口!
執法犯法,自取惡果。歷史的教訓不可忘記。文革中北京公安局局長劉傳新執行毛澤東的命令(不是法律)迫害老幹部。1976年文革結束後,新上任的軍委秘書長羅瑞卿等人要為慘死在北京公安局的冤魂們討回公道。在追查開始前1977年5月19日劉傳新趕緊自殺了。北京公檢法系統抓了十七個典型,都是些看守員和審訊員,此外還清查出文革中「表現積極」的警察七百九十三人,共八百一十人,對他們內部審訊後拉到雲南秘密槍決。對他們的家屬只是給了一張「因公殉職」的通知單。
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無論甚麼理由(其實都是藉口),都是把自己往死裏害,因為法輪功學員是來救人的,這是千真萬確的。佛教始祖釋迦牟尼佛早就說過:到末法時期,轉輪聖王要到人間來傳法度人,到那時,三千年一開的佛國聖花「優曇婆羅花」會在世間普遍開放。現在世界各地都有優曇婆羅花相繼開放,新都區電子路、石油學院、河屯等法輪功學員家裏都有此花開放,就連城西派出所辦公樓左側台階上的花盆內栽的橡皮樹的樹葉上也有優曇婆羅花開放,時間是2008年11月。新都寶光寺裏有三大稀世珍品,其中之一就是「優曇婆羅花」,另兩件是「貝葉經」和「佛祖舍利」。
其實你們「610」成員、警察、政法委、檢察院、法院等迫害法輪功的人員中,絕大多數都是迫於壓力或為保工作,是違心的,並非是自己真正要整法輪功,但是這是生死攸關的重大之事。你們抓了法輪功學員,就犯下了滔天罪行,如不悔改,真的將會與中共一同滅亡。惡報,不是我們願意看到的,寫出來也不是因為仇恨,是想告訴你們:如果你們不知悔悟繼續參與迫害大法弟子,不但天理不容,人間的法律也不會饒恕你們的。「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也誓將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者繩之以法,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趕快停止迫害,理性與智慧的,力所能及的幫助、釋放法輪功學員,這都會給你們減輕罪業,增添福份,不僅不會影響你們的工作,還會使你們擁有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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