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異常的開庭
四月二十七日瀘州中級法院對楊明二審開庭。這是中共迫害法輪功十年來,瀘州市第一起有律師為法輪功學員伸張正義、討還公道、作無罪辯護的庭審,可以說是震動瀘州的特大新聞。四月二十七日早上八點半以後,聞訊前來旁聽者近百人。有楊明的親朋好友,有法輪功學員,有對此案關注的一些常人。一位高齡老人說,我就愛管閒事,就要來看看。
中院審判庭旁聽席上人們等候開庭。這時有法院的人來偷偷數人數,還有人對旁聽者攝像。律師發現後,立即對攝像的人進行制止。一會兒,幾個黑衣人趕大家出庭,包括律師在內,說是要接受安檢,其中一個矮個子黑衣人手持警棍。隨後又通知出示身份證才可進場。
庭內庭外警力密布,有便衣、警察、六一零。長期迫害法輪功的六一零成員林敏、王旭、唐德元及江陽區公安分局副局長也到場。一些社區幹事也被脅迫到場監視屬於本社區的法輪功學員。
瀘州六一零迫害了無數當地法輪功學員,罪惡累累。今天前來旁聽的法輪功學員與六一零成員法院相見,不卑不亢,堂堂正正,直視惡人。某六一零問大法弟子:你來幹甚麼?不好好做你的生意?大法弟子回答:這裏的事與我有直接關係,比生意更重要。
被趕出法庭的人聚集庭外,便衣特務攝像,有人告訴了律師。律師唐吉田再次義正詞嚴進行制止,並警告:不許拍像,侵犯肖像權,我要起訴你。
今天的開庭不同尋常。緊張,恐怖,戒備。警察、特務的布控與防範,延伸到附近的車站、街道。可見中共做賊心虛,對手無寸鐵的法輪功學員怕的要命。大法弟子們對邪惡的虛張聲勢視而不見,正念正行,解體著內心虛弱表面囂張的邪惡因素。
二、法官堵被告人的口
庭審開始,楊明向法庭陳述自己上訴的幾點理由。一,本人修煉法輪功祛病健身,提高思想境界,沒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無罪,應該無罪釋放。二,向法庭揭露辦案人員李正輝提審搞逼供,威脅說,把你的判決書拿到你女兒學校去讓更多的人知道;把你父親弄到看守所來看看你這個樣子:多判你幾年讓你為父母盡不了孝……
針對司法部門對法輪功以「×教」論罪,法輪功學員有充份的理由與事實駁斥這個誣陷的罪名。楊明在庭上有理有據的告訴法官「法輪大法好」,澄清把法輪功定為「×教」這個原則性的錯誤,為自己作無罪辯護。法官李旭東十分懼怕在法庭上揭開誣陷法輪功以「×教」定罪的大騙局,就說楊明的辯護「扯遠了」,「與本案無關」,武斷地阻止、打斷楊明的陳述,急敲法槌封住楊明的口,當庭剝奪楊明的自辯權。
三、法官堵律師的口
劉巍律師一正面提法輪功,法官李旭東就心發虛,使勁敲擊法槌,打斷律師的辯護,歇斯底里咆哮說,你還在這裏宣揚法輪功。唐吉田律師舉事實、談證據,法官不准,出示楊明無罪的法律依據他也不准,說「只談新證據」。 律師是為糾正一審的冤案而來,李旭東卻要律師順著他的意,為維持錯誤的一審判決舉出「新證據」。以 「只談新證據」為由,一次次亂敲法槌,粗暴阻止、干涉律師的依法辯護。兩位律師的辯護直接觸及楊明無罪的實質。隨著辯護的一步步展開,證實法輪功學員無罪的重大真相就將當庭被揭示出來。庭審異常緊張。法官李旭東竭力掩蓋法輪功無罪的真相,按捺不住火急攻心之醜態,表現得窮凶極惡,獨斷蠻橫,唐吉田律師提醒李旭東:請注意法官的形像。
四、行正義討公道 律師的辯護語驚四座
法庭上,北京的唐吉田律師、劉巍律師,以法律為依據為楊明作公正的無罪辯護。面對法官李旭東無恥的阻撓,兩位律師力排干擾,從惡霸的氣氛中,理直氣壯地踏出人間正道來。唐律師對審判長說:請你把法輪功定為×教的法律文本拿出來,看看其中哪條哪款把法輪功定為了×教?
劉律師的辯護觀點鮮明:判決楊明構成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使用法律不當,判決的罪名不能成立。並向法庭提出,必須把沒收楊明的東西退還楊明,無罪釋放楊明。
劉律師問楊明:調查詢問時,辦案人告訴你違反了「三百條」哪條哪款了沒有?違反到甚麼程度了嗎?楊明回答,沒有。劉律師向楊明提出一些問題後,在法槌瘋狂的敲擊聲中,抓緊極有限的時間向法庭陳述法輪功有益人民身心健康的好處。並說明楊明修煉法輪功強身健體並沒違反檢察院指控的刑法「三百條」。 信仰法輪功無罪。國家並沒定法輪功是「×教」,是江澤民答記者時自定的「×教」。劉律師分析證據說明:一審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偵查過程中存在偵查員向證人暗示、誘導指證楊明,程序違法;楊明的筆記本、書籍、電腦是個人所有財產……劉律師還指出,本案從偵查開始就是違法。辦案人李正輝與楊明是樓上樓下的鄰居,因為李家漏水與楊家產生隔閡,李正輝參與本案違反刑事訴訟法偵查員迴避的規定……瀘州的法庭上第一次發出為法輪功學員無罪辯護的聲音。由於無理的干擾,兩位律師手中一大摞辯護詞更精彩的篇章還未能充份展開。但是,律師踏破坎坷的短暫辯護,卻已語驚四座,行正義討公道的無畏氣魄震驚了法庭內外,震懾了邪惡,在瀘州的空間場裏留下正義必將戰勝邪惡的歷史過程中永恆的瞬間。
五、法庭內外的呼聲
由於法庭有預謀的蓄意破壞,律師的辯護無法正常進行。劉律師本將繼續重申本案涉及的普世原則──人民有信仰法輪功的自由,由於法庭干擾被阻斷;唐律師一開口就遭干涉,準備充份的萬言辯護也未能面世。兩位律師面對李旭東的流氓與無恥,憤然離庭以示抗議。法庭逼走律師如釋重負,公訴人立即向法庭提出「維持原判」。頓時,庭內庭外一片唏噓,繼而爆發呼喊:比竇娥冤還冤!特大冤案!錯案!不讓人說話,甚麼以人為本!有人直指法官:你們不出示證據,不讓人說話,狗急跳牆,要向全球曝光你們,冤判,枉判太黑暗。
後記
據了解,楊明案一審被密審冤判後,有當地律師勸阻楊明的家人說,別請律師了,開庭只不過是走走過場,法庭不會聽律師的不同意見。法輪功,哪個律師敢出來給你打官司?可是,人總是抱有冤案昭雪的希望。這次中院開庭,有律師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知道消息的人都很關注。前來參加旁聽的人有的對司法公正滿懷期待,有的對司法公正似信非信,有的對法輪功有罪無罪一直心存疑惑,場內場外都在靜觀是非曲直。當看到法庭有預謀的不讓被告人說話、不讓與律師說話時震驚了。法院、法官的意圖很明顯,就是要加害楊明,迫害無辜。有的人對司法公正失望了;有的人醒悟了,明白了為甚麼說法輪功遭受迫害,並親眼見識了法輪功如何遭受迫害。在場的人不禁從內心發出「黑暗,真是太黑暗」的呼聲,有的人當場就轉變態度同情法輪功,支持法輪功學員及家屬繼續上告。
中共迫害法輪功,司法助惡為虐充當迫害的工具,中共的司法不是人民的司法,無公正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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