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一日接到合江縣的通知,告知我父母魏風鳴、羅水珍被關押在合江看守所,理由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十月十六日合江公安局發出逮捕令,又以此罪名對我父母進行指控。羅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這個罪名是對我父母的蓄意構陷,對此,我提起申訴。
一、我父母與邪教無關 法輪功是正法
我父母可能曾舉手宣誓參加過共產黨的團和隊,除此以外沒參加過其他組織。你們所指控的「邪教組織」是否指的是這個黨、團、隊?如果是的話,我父母早就退出了。而且,我父母是普通老百姓,無權、無錢,有甚麼能耐去利用××組織呢?說我父母破壞法律實施,那麼究竟破壞了哪部法律?破壞了法律的哪一條、哪一款?破壞到了甚麼程度?
我父母參加的唯一活動是他們有幸修煉了法輪功,成為大法弟子。但是,法輪功不是「×教」。法輪功叫「法輪修煉大法」,是偉大的佛法。佛法修煉使人心向善,身體健康,社會道德回升。大量事實證明,法輪功利己、利民、利國,能給人生帶來真正的美好,能使人類得到真正的祥和、幸福。如果你們不信,可以看看豐富多彩、感人淚下的那些法輪功真相資料。如果你們有緣得到法輪功的真相資料,請千萬珍惜。
法輪功神奇、美妙無比,目前已傳遍全世界八十多個國家和地區。人們熱愛法輪功,世界需要真、善、忍,多國政府、民間團體組織為感謝李洪志師尊為全人類帶來福音,已向李洪志師尊和他的弟子頒發褒獎近三千項。江澤民和中共說法輪功是「×教」,世界人民會認同嗎?香港、台灣的同胞會接受嗎?目前,台灣,美國、印度等國許許多多的孩子都在明慧學校的引導下修煉法輪功。法輪大法的真理從本性上啟迪人的良知善念。在台灣,法輪功正走進監獄,救度迷途中的罪人回歸正道,許多監獄犯人也榮幸的得法修煉,改邪歸正。對於善惡正邪,人類社會有普世的共識,中共政府獨家咬定法輪功為「×教」,那是不算數的。
如果說修煉法輪功追求修心向善、身體健康、道德高尚是「邪」的,那麼甚麼才是正的呢?我父母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健康、家庭和諧,在社會上不做任何壞事,與「邪教」有何相干呢?
二、利用非法的「解釋」、濫用刑罰三百條對我父母進行構陷
你們知道,法律規定: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性定罪。法輪功教人按照「真、善、忍」的準則為人處事,在任何環境下儘量做一個好人,這在任何正常的社會、任何國家都是合法的、合理的。即使退一步說,在中國,國家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全國人大,也只有這個最高權力機構--全國人大才擁有立法權。從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挑起對法輪功的非法大迫害以來直至今天,全國人大沒有立法對法輪功定性定罪。人大曾出台的《防懲決定》中隻字未提法輪功,你們憑甚麼將「×教」的罪名亂扣到法輪功的頭上?你們這樣做就是把人大踩在腳下,踐踏了全國人民的權利。你們這樣做,只能欺騙人民於一時,而不會長久。
司法、法律界在覺醒,全國十佳律師之一的北京著名律師高智晟三度公開上書胡錦濤、溫家寶,揭露並呼籲立即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繼高律師之後,全國各地又有許多律師公開呼籲為法輪功平反;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七日,六位北京律師李和平、滕彪等首次以一個律師群體出現在法庭上,堂堂正正為法輪功學員王博做無罪辯護;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七日,中國遼寧省律師王永航向中國最高司法機關發出公開信,全面、系統闡述中共當局操控立法與司法機構、打著法律旗號迫害法輪功信仰者的荒唐和錯誤,從根本上揭示這場迫害的非法性,要求最高司法機關認清問題嚴重性,立即糾正自己的錯誤,釋放自一九九九年以來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信仰者,以擺脫自設的困境。
請你們再看看,你們是怎樣濫用法律來構陷我的父母及迫害眾多的法輪功學員的:
一九九九年十月,兩高院針對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出台了名曰《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你們應該知道法律解釋權在人大。沒有法律解釋權的兩高院擅自解釋法律,是違背憲法的,所以是無效的。你們以此《解釋》作為迫害法輪功的法律依據,這不是明擺著在胡來嗎?你們一貫濫用刑罰三百條加害法輪功學員。其實這刑罰三百條中提到的邪教,與法輪功絲毫不沾邊。因為這條法律產生時,法輪功還沒有在世間出現,刑罰第三百條中所說的「邪教」所指的對像就肯定不是法輪功。中國那麼多的宗教團體、黨派以及後來出現的眾多的氣功功派誰是「邪教」?如何定?誰來定?再說一遍了,中國憲法規定,擁有法律解釋權的只有人大。隨著社會的發展所出現的新情況,法律在實施過程中碰到的新問題如何正確的解決和運用法律,必須由人大作出法律的解釋。事實上,人大從沒有對「三百條」中「邪教」的具體含義、所指對像作出進一步的法律解釋,當然也就是說明:法輪功與邪教沒有關係,法輪功不是「邪教」。由此可知,如果沒有人大的解釋,任何人不可濫用「三百條」,將「邪教」的罪名亂扣,否則,誰這樣做,誰就是在破壞法律,違法犯罪。
各位參與抓捕我父母的人員,你們利用了非法的《解釋》、濫用刑法「三百條」,以「邪教」罪名強加於我父母頭上,是錯誤的,更是違法的。這樣的指控明擺著就是栽贓陷害,蓄意迫害。
三、講真相、揭露迫害、制止迫害無罪
在法輪功遭受迫害的這漫長九年中,我父母為了說真話,證實法輪大法好,輪番坐牢,受盡殘酷折磨,我們昔日溫馨、祥和的家破碎不堪。勞教所為了逼迫他們「轉化」、放棄修煉、背叛「真、善、忍」,對他們施行種種殘酷折磨。我父親被長期折磨,生不如死。我母親兩次被非法勞教,歷時長達六年。期間,母親遭暴打,惡警指使惡人往我母親眼裏抹風油精、往頭臉淋冷水,連續幾十天近二十小時面壁而站,不准上廁所,逼迫她長期熬夜通宵達旦去完成鉤織生產任務等等。
我父母是好人,是堂堂正正的修煉人,為甚麼要殘酷折磨他們?
共產黨不是講「實事求是」,「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標準」嗎?法輪功學員親自實踐證實了法輪大法是正法,證實了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可中共、勞教所卻以暴力逼人改變認識,「轉化」思想,就好比人們嘗到梨子的滋味是甜的,知道梨子可以止咳潤肺有益人體,好處多多,而中共卻用強制的手段非要逼人違心的說梨是苦的,有毒的,不按它要求的說謊話,就關你、打你、置你於死地。共產黨說一套,做的又是一套,不擇手段改變別人的思想,打壓別人證實到的真理,這倒很像邪教。
奧運前,「六一零」指使刑警隊到我家騷擾,監視、跟蹤,逼得我父母流離失所,有家不能回。遭受迫害的不僅是我一人的父母,我這一個家,而是數十萬、數百萬、數千萬的法輪功學員及他們的家庭,而且這場迫害不僅是抄家、罰款、洗腦、關押、判刑、勞教,已經殘忍到了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倒賣牟取暴利並焚燒滅跡的地步!這場迫害必須停止!我父母向世人講真相,揭露迫害、制止迫害無罪!為結束這場迫害他們盡力做了他們應該做的。如果你們是因此而逮捕他們,請問,人間還有正義與公道嗎?天理何在?良知何在?你們維護的是甚麼?你們打擊的是誰?你們的所為理在哪裏?我將訴諸全國百姓評一評。
四、我的訴求
道理講到這裏,涉及到問題的實質,你們多數人總是回答:端了人家的飯碗,就得聽人家的;上面要這樣做我們有甚麼辦法呢?你們別忘了,你們碗中的飯粒粒都是人民的血汗,人民供養你們是希望你們能保護人民的人身自由,信仰自由、生命、財產不受侵犯,維護人正常的生存權利,維護人間正道。
你們幹甚麼事情總是推說是「上面」叫幹的,這個「上面」犯的錯誤太多了,犯了錯誤又找替罪羊,這已經是慣例。比如,文革後,執行「上面」命令、賣力參與迫害老幹部的軍中人員幾十名被中共利用完後押赴雲南秘密槍決,家屬得到的卻是「因工殉職」的通知;奉命參與「六四」鎮壓學生的軍人,最知情者,還不知在何方被秘密軟禁;親自參與天安門自焚偽案的警察、軍人,這些為中共賣力迫害法輪功的「功臣」,他們了知黑幕,會作為活口留下來嗎?你們被利用來違法迫害法輪功,一旦「上面」要保命,要推卸罪責,往哪推呢?不該要你們去頂著了嗎?你們頂得住嗎?希望你們為自己想想,也為家人老小想想,為自己尋找一條出路。
瀘州市公、檢、法、司,合江縣公、檢、法、司等所有參與抓捕魏風鳴、羅水珍的人員,我為父母申訴的同時,也最誠摯的勸告你們,千萬不要迫害法輪功,這幾年迫害法輪功遭天譴惡報的事在發生的太多了,我不希望這些事發生在你們身上。再說,作為人民共和國的執法人員,打擊善良、迫害無辜、羅織罪名濫用法律加害他人,這樣對待人民是有後果的,你們是要負法律責任的。希望你們立即撤銷錯誤的逮捕令,立即讓我父母回家。
魏風鳴、羅水珍之女
魏丹